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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1第三季度报告 2011-10-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 公司负责人程广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高景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侯宁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负债表 ■ (2) 利润表 ■ (3) 现金流量表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1年9月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1年第3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德州德丰化工有限公司资产的议案》,并授权公司经理层办理与此次资产收购相关的具体事宜。 2011年9月30日, 公司与德丰化工在德州市签署了《资产交易合同》, 收购其与三聚氰胺生产相关的资产, 收购价格为 49,413,235.13元, 本次资产收购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收购资产行为不构成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收购资产有利于提高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11年1月24日,公司控股股东山东华鲁恒升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德州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德州热电")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50,000股。德州热电将根据市场情况,拟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本公司股份,增持价格不超过13.00元/股,增持比例与本次已增持部分合计不超过总股本的2%。华鲁恒升集团及德州热电承诺,在德州热电增持公司股票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华鲁恒升集团及德州热电严格履行了承诺事项。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2011年6月28日,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2010年年末总股本63,575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送5股,同时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1.00元 (含税)的方式进行分配,未分配利润余额转入下一年度。 2011年8月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了分红派息公告。股权登记日为2011年8月11日,除息日为2011年8月12日,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11年8月15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11年8月18日。 报告期内,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 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程广辉 2011年10月2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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