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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10-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111 证券简称:威海广泰 公告编号:2011-061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于2011年10月25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1年10月2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李光太先生召集,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公司三名监事收悉全套会议资料,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为加快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本次公开增发募集资金到位以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高端空港装备及专用装备制造羊亭基地项目”、“中卓时代消防装备技术改造项目”、“国家空港地面设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改造项目”已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2011)汇所综字第4-038号《关于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鉴证报告》,报告审验了公司预先投入的“高端空港装备及专用装备制造羊亭基地项目”、“中卓时代消防装备技术改造项目”、“国家空港地面设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改造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11年8月12日,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金额为1,264.66万元,为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以本次募集资金1,264.66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264.66万元。 独立董事认真审核后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拟以本次募集资金1,264.66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264.66万元,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 2、本次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3、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且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4、综上所述,同意公司使用本次募集资金1,264.66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264.66万元。 保荐机构对此事项发表了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海通证券认为:威海广泰本次以募集资金1,264.66万元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264.66万元的事项: 1、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2、由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专项鉴证报告(2011)汇所综字第4-038号; 3、威海广泰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发表同意意见; 4、综上所述,威海广泰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保荐机构同意威海广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在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6 个月内实施该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2011年10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1-062)。 特此公告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111 证券简称:威海广泰 公告编号:2011-062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海广泰")2011年10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合计1,264.6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1年5月17日“证监许可[2011]718号”文核准,公司于2011年7月27日完成了公开增发工作,采用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其余部分采取网上、网下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280,159 股,每股发行价格20.06元。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466,999,989.5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募集资金净额为437,867,209.38元。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汇德”)对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并于2011年8月2日出具了(2011)汇所验字第4-008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二、公司预先使用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为加快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本次公开增发募集资金到位以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高端空港装备及专用装备制造羊亭基地项目”、“中卓时代消防装备技术改造项目”、“国家空港地面设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改造项目”已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2011)汇所综字第4-038号《关于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报告审验了公司预先投入的“高端空港装备及专用装备制造羊亭基地项目”、“中卓时代消防装备技术改造项目”、“国家空港地面设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改造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11年8月12日,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金额为1,264.66万元,具体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三、具体置换方案 为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以本次募集资金1,264.66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264.66万元。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 四、监事会意见 本次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264.66万元置换预先已利用自筹资金投入“高端空港装备及专用装备制造羊亭基地项目”、“中卓时代消防装备技术改造项目”、“国家空港地面设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改造项目”的资金1,264.66万元。 五、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拟以本次募集资金1,264.66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264.66万元,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 2、本次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3、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且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4、综上所述,同意公司使用本次募集资金1,264.66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264.66万元。 六、保荐机构意见 威海广泰以募集资金1,264.66万元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264.66万元的事项: 1、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2、由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专项鉴证报告(2011)汇所综字第4-038号; 3、威海广泰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发表同意意见; 4、综上所述,威海广泰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保荐机构同意威海广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在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6个月内实施该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4.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出具的《关于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5.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111 证券简称:威海广泰 公告编号:2011-063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于2011年10月25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1年10月28日上午9:3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丽主持,会议审议并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264.66万元置换预先已利用自筹资金投入“高端空港装备及专用装备制造羊亭基地项目”、“中卓时代消防装备技术改造项目”、“国家空港地面设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改造项目”的资金1,264.66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2011年10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1-062)。 特此公告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年10月29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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