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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19 证券简称:鑫富药业 公告编号:2011-039 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10-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1年10月28日上午9:00,会期半天。 2、召开地点:浙江杭州临安锦城街道公司综合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过鑫富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90,704,8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15%。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等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杭州易辰孚特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20%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90,704,804股,占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律师见证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王侃律师、吕卿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一年十月二十九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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