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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10-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简称:岳阳林纸 股票代码:600963 公告编号:2011-052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10月21日发出,会议于2011年10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表决董事11人,实际表决11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报告正文》。 二、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纸业投资总公司采购浆板的议案》,关联董事童来明、洪军、吴佳林、王奇、蒋利亚、黄阳旭回避表决。 同意公司依据购销双方协商确认的可接受的价格,向中国纸业投资总公司采购漂白桉木阔叶浆板,2011年12月底前约采购1.3万吨。详见《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中国纸业投资总公司采购浆板的关联交易公告》。 三、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详见《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四、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子公司章程及提名子公司董事的议案》。 为明确公司与各子公司财产权益和经营管理责任,确保子公司规范运作,公司修订了全资子公司湖南茂源林业有限责任公司、永州湘江纸业有限责任公司、湖南骏泰浆纸有限责任公司的章程,其中确定其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提名唐作均、禚昊、李守权、肖世利、张定军为湖南茂源林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提名李正国、王晓东、许长法、谈忠、陈金山为永州湘江纸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提名徐远梅、刘雨露、仇如全、尹显东、李战为湖南骏泰浆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特此公告。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股票简称:岳阳林纸 股票代码:600963 公告编号:2011-053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中国纸业投资总公司 采购浆板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保证能优质优价采购生产所需的浆板原材料,公司与中国纸业投资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纸业”)签订《浆板购销协议》,向其采购漂白桉木阔叶浆板。 中国纸业系公司的直接控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的规定,该浆板采购构成关联交易。 《关于向中国纸业投资总公司采购浆板的议案》已经公司2011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童来明、洪军、吴佳林、王奇、蒋利亚、黄阳旭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纸业投资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丙3号楼710 法人代表:童来明 注册资本:人民币231,928.80万元 经营范围:重要工业品生产资料的投资开发,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木材、水泥、化轻原料(危险化学品除外)及其制品、服装、纸张、橡胶、轮胎、机电产品、电线、电缆、汽车的销售;进出口贸易;与物资开发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截至2010年12月31日,中国纸业总资产986,225万元,净资产390,527万元,2010年主营业务收入918,897万元,净利润25,600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的标的为由芬欧汇川乌拉圭Fray Bentons工厂生产的漂白桉木阔叶浆板。至2011年12月底约采购数量1.3万吨。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交易价格以市场价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具体执行时以双方协商确认的可接受的价格为准。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采购数量 依据双方协商确认的可接受的价格,公司向中国纸业采购由芬欧汇川乌拉圭Fray Bentons工厂生产的漂白桉木阔叶浆板,公司根据中国纸业与境外供应商的长期协议进度每月采购木浆。至2011年12月底约采购数量1.3万吨,预计采购金额约6500万元。 2、价格与支付 2.1 采购价格以双方共同协商后最终确认的、可接受的境外供应商单价结算。根据市场和履约情况,给与一定优惠。 2.2 双方按照每批采购数量签订木浆购销合同。 2.3 中国纸业开出增值税发票与公司结算,公司应在中国纸业信用证付汇日前七个工作日内付清当月采购木浆的全额货款。结算方式为电汇。若中国纸业同意公司支付远期银行承兑汇票或国内信用证,双方根据情况另行约定汇票贴息的承担原则及计算方法。 3、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至2011年12月31日。 六、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开展业务所需,以公平、公正、互利为前提进行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 七、独立董事意见 1、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2、公司向直接控制人中国纸业投资总公司采购浆板,以公平、公正、互利为前提进行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意此项关联交易。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股票简称:岳阳林纸 股票代码:600963 公告编号:2011-054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估计变更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了复核,由于技术革新和设备升级,公司固定资产的当前状况及预期经济利益和义务发生了变化,为了能够更加公允、恰当地反映本公司的相关会计信息,使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净残值率与其实际使用寿命更加接近,拟自2011年10月份起对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净残值率进行变更。 为了更真实、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结合目前的经营环境及市场状况,考虑到公司应收款项可收回性,依据企业会计准则,拟自2011年10月份起对应收款项按照“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计提标准进行变更。 2、会计估计变更的审批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1年10月28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3、会计估计变更的具体情况 (1)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 调整前:
调整后:
(2)按照“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 调整前:
调整后:
二、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此次对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净残值率的调整,符合国家相关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情况。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准确地反映公司整体的固定资产的折旧、净残值情况,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 本次变更坏账准备计提标准主要是从公司实际情况出发,对1年以内的应收款项进行了细化管理,对信用期在3个月以内的应收款项不计提坏账准备,对4-12个月的应收款项按5%计提坏账准备,对1-2年的应收款项按照10%计提坏账准备,对2-3年的应收款项按照20%计提坏账准备,对3-5年的应收款项按50%计提坏账准备,对5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均按80%计提坏账准备。 公司对坏帐准备会计估计进行变更,符合公司实际和相关规定,能够更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 三、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净残值率及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会计估计变更从2011年10月份起执行,不影响2011年1至9月的利润。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不追溯调整,不会对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净残值率会计估计变更后,预计2011?年10-12月减少成本费用约3078万元、增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2549万元(上述数据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为准)。 本次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会计估计变更对2011年年度财务报告的影响数将在2011年年度报告中披露。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此次会计估计的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估计使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及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更接近公司实际情况和风险状况,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 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对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及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会计估计的变更,结合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真实、合理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股票简称:岳阳林纸 股票代码:600963 公告编号:2011-055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10月21日发出,会议于2011年10月28日在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5人,实到4人,姚泽阳授权委托彭纯出席并表决。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报告正文》,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本次对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及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会计估计的变更,结合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真实、合理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特此公告。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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