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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10-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355 股票简称:ST精伦 编号:临2011-022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10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全部经电话确认),会议于2011年10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5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5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学阳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一致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 成员:张学阳先生、秦仓法先生、廖胜兴先生 主任委员(召集人)张学阳先生。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提名委员会 成员:李丽芳女士、卢雁影女士、张学阳先生 主任委员(召集人)李丽芳女士。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审计委员会 成员:卢雁影女士、李丽芳女士、廖胜兴先生 主任委员(召集人)卢雁影女士。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成员:李丽芳女士、卢雁影女士、张学阳先生 主任委员(召集人)李丽芳女士。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上述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0355 股票简称:ST精伦 编号:临2011-023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10月23日以电子邮件发出(全部经电话确认),会议于2011年10月28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长金海荣女士召集并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68条的规定和《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公司严格按照股份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保证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年10月29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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