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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10-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17 证券简称:三元达 公告编号:2011-041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10月17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1年10月28日在福州市铜盘路软件园C区28号楼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黄国英先生主持,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最高借款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2011年至2012年度,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万达支行申请最高借款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5000万元。主要用于流动资金贷款、办理银行承兑汇票及国内信用证等结算业务,贷款年利率以银行通知的利率为准。上述额度为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万达支行申请的年度计划最高额度,公司管理层在执行时将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合理控制借款规模。会议同意以上银行业务在具体操作时,授权董事长签署有关与银行业务往来的相关法律文件。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授权管理制度>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授权管理制度》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原《公司章程》 第八十四条第四款“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 拟修改为“股东大会就选举二名以上的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开展新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 《关于开展新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11年11月17日上午9:30-11:30在福州市铜盘路软件园C区28号楼一层会议室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请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代办公司股份转让主办券商的议案》; 同意公司聘请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代办股份转让的主办券商,聘请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代办股份转让的副主办券商。 特此公告。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17 证券简称:三元达 公告编号:2011-043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经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2011年11月17日(星期四)上午9:30-11:30,会期半天 2、会议地点:福州市铜盘路软件园C区28号楼,一层会议室 3、会议方式:现场投票 4、股权登记日:2011年11月11日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申请最高借款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授权管理制度>的议案》;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11年11月11日(股权登记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股东。该等股东有权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参加会议,该代理人不必为股东。 3.公司保荐代表人及见证律师等。 四、出席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1年11月15日、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 2、登记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铜盘路软件园C区28号楼,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委托代理人必须持股东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股东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深圳证券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五、会议其他事项: 1、公司通讯地址:福州市铜盘路软件园C区28号楼,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91-83736937 传真:0591-87883838 邮编:350003 联系人:陈嘉女士 2、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六、会议备查文件: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七、会议附件: 授权委托书(格式)。 特此公告。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10月29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票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1、审议《关于申请最高借款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2、审议《关于修订<公司授权管理制度>的议案》;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3、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注:1.本次股东大会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前面的方框中打“√ ”为准,对同一事项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审议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已的意见进行投票表决。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时。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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