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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10-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简称:兴业银行 证券代码:601166 编号:临2011-19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1年10月12日发出会议通知,于10月28日在福州市举行。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5名,实际出席董事15名,其中卢晓东董事委托廖世忠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6名监事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高建平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制定〈2011-2015年发展规划纲要〉的议案》; 会议原则同意该规划纲要。会议提出:鉴于当前国际国内经济金融形势面临很多不确定性,管理层在具体落实规划纲要过程中,要根据规划纲要确定的目标框架和外部市场情况变化,做出更具弹性的业务发展安排。要加强全面资本管理,统筹考虑资本市场和监管政策变化,科学安排资本补充方案;要完善资本筹集、配置、运用和绩效考核的体制机制,确保当前和未来业务发展对资本的需求与可用资本总量相互协调。要综合考虑以上不确定性因素和最新形势与政策变化,按年分解制定科学合理的年度发展目标,细化年度发展策略和重点,并提请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组织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制定〈内部控制基本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还听取了2011年1-9月经营情况的报告、关于广州分行增加购置广州兴业大厦7-11层的报告等。 特此公告。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0月28日 证券简称:兴业银行 证券代码:601166 编号:临2011-20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1年10月27日在福州市举行。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9名,实际出席监事9名,其中邬小蕙监事、李兆明监事委托监事会主席毕仲华、周语菡监事委托王国刚监事对会议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毕仲华主持,审议并通过了《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全体监事认为:1、本公司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2、该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3、该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2011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会议还听取了《2011年1-9月财务状况报告》、《关于2011年1-9月内部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和《2011年1-9月内控管理工作情况报告》等报告。 特此公告。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年10月2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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