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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天康畜牧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1第三季度报告 2011-10-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杨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耿立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杨俊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收入及利润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10,098.81万元,同比增长20.79%,收入增长主要系公司制药业务中政府采购的生物疫苗产品销量大幅增加导致兽用生物制品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同时公司的饲料业务因农产品原料价格上涨,饲料产品价格也随之上调,导致本期收入增加; (2)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9,927.26万元,同比增长53.61%,主要系本报告期内增加阿克苏植物蛋白公司的销售费用及因公司业务规模扩大导致销售费用上升; (3)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7,153.81万元,同比增长27.06%,主要系本报告期内增加阿克苏植物蛋白公司的管理费用,同时因兽用生物制品业务规模扩大,技术费、服务费及研发费用也较上年同期有所上升; (4)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4,099.38万元,同比增长47.33%,主要系银行借款增加及银行借款利率上调,导致财务费用上升; (5)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1,238.26万元,同比增长344.89%,主要系公司参股公司畜牧科技公司生猪养殖业务经营业绩有大幅上升,导致投资收益增加; (5)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496.17万元,同比下降37.05%,主要系公司收到政府补贴款项较上年同期减少; (4)报告期内,公司所得税费用2,057.24万元,同比增长31.37%,主要系公司制药业务经营业绩有大幅提高,导致所得税费用增加。 2、资产及负债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较年初增长365.88%,主要系制药业务政府采购销售欠款导致应收账款增加; (2)报告期内,公司其他应收款较年初增长74.16%,主要系公司制药业务销量上升导致投标保证金增加; (3)报告期内,公司预付账款较年初下降62.08%,主要系随着原材料合同的履行,预付账款逐步转化为存货; (4)报告期内,公司在建工程较年初增长147.07%,主要系公司新建项目建设投入增加; (5)报告期内,公司短期借款较年初增长46.87%,主要系公司银行借款增加; (6)报告期内,公司应付账款较年初增长53.52%,主要系公司制药业务及饲料业务供货商赊销额增加所致; (7)报告期内,公司预收账款较年初减少61.3%,主要系目前产品价格及销量均较平稳,经销商预交货款减少所致;(8)报告期内,公司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减少58.9%,主要系在报告期内发放上年末计提的工资奖励所致; (9)报告期内,公司实收资本较年初增长30%,主要系公司实施2010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所致; 3、现金流量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现金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100.58%,主要系公司产销规模扩大,存货量上升,兽用生物制品业务中政府采购赊欠款增加,导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 (2)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上升10.75%,主要系项目投资建设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3)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上升700.15%,主要系公司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一、报告期内正在履行的银行借款合同 1、2005年12月13日,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新疆分行签订《人民币资金银团贷款合同》,借款金额为1亿元,借款期限为10年,借款用途为生物制药车间GMP建设项目,担保方式为由兵团国资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已还款4,200万元。 2、2010年5月7日,公司与工商银行乌鲁木齐市昆仑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3,000万元,借款期限为24个月,借款用途为原材料采购,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 3、2010年5月31日,公司与浦东发展银行乌鲁木齐市分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过渡期)》,借款金额为5,000万元,借款期限为36个月,借款用途为购买饲料等原材料,担保方式为由天康集团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4、2010年10月11日,公司与交通银行新疆分行签订《流动资金最高额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5,000万元,借款期限为24个月,借款用途为经营周转、购买原材料,担保方式为由天康集团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5、2010年10月22日,公司与交通银行新疆分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5,000万元,借款期限为12个月,借款用途为棉籽等原料采购,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 6、2010年11月9日,公司与中信银行乌鲁木齐市分行签订《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借款金额为2,000万元,借款期限为12个月,借款用途为流动资金周转,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 7、2011年1月4日,公司与交通银行新疆区分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2,000万元,借款期限为12个月,借款用途为原料采购,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 8、2011年1月7日,公司与中信银行乌鲁木齐市分行签订《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借款金额为3,000万元,借款期限为12个月,借款用途为流动资金周转,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 9、2011年1月18日,公司与交通银行新疆区分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3,000万元,借款期限为不超过12个月,借款用途为原料采购,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 10、2011年1月18日,公司与中国银行新疆区分行签订《人民币短期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4,500万元,借款期限为12个月,借款用途为采购原材料,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 11、2011年1月28日,公司与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天元支行签订《借款合同(A类)》,借款金额为5,000万元,借款期限为12个月,借款用途为购买生产原料,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 12、2011年1月31日,公司与交通银行新疆区分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2,000万元,借款期限为不超过12个月,借款用途为原料采购,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 13、2011年2月1日,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新疆分行签订《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8,000万元,借款期限为12个月,借款用途为生产经营周转,担保方式为由天康集团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4、2011年2月24日,公司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新疆区分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2,000万元,借款期限为12个月,借款用途为龙头农业加工企业油料收购贷款,担保方式为由天康集团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5、2011年2月22日,公司与招商银行乌鲁木齐市分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5,000万元,借款期限为12个月,借款用途为流动资金周转,担保方式为由天康集团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16、2011年2月28日,公司与交通银行新疆区分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1,000万元,借款期限为12个月,借款用途为原料采购,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 17、2011年3月4日,公司与工商银行乌鲁木齐市昆仑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5,000万元,借款期限为12个月,借款用途为购买原材料,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 18、2011年4月6日,公司与乌鲁木齐商业银行天元支行签订《借款合同(A类)》,借款金额为2,000万元,借款期限为12个月,借款用途为购买生产原材料,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 19、2011年4月15日,公司与工商银行乌鲁木齐市昆仑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4,000万元,借款期限为12个月,借款用途为购原材料,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 20、2011年4月26日,公司与建设银行乌鲁木齐市铁道支行签订《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借款金额为1,000万元,借款期限为12个月,借款用途为经营周转,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 21、2011年4月29日,公司与昆仑银行乌鲁木齐市分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7,000万元,借款期限为12个月,借款用途为生产经营中零星费用和采购原材料,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 22、2011年5月6日,公司与建设银行乌鲁木齐市铁道支行签订《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借款金额为1,000万元,借款期限为12个月,借款用途为经营周转,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 23、2011年5月27日,公司与建设银行乌鲁木齐市铁道支行签订《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借款金额为2,000万元,借款期限为12个月,借款用途为经营周转,担保方式为信用担保。 二、报告期内正在履行的其他重大合同 1、2010年12月8日,公司与郑州智合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签订《技术研发合作协议》,合作研发兽用新合成肽疫苗,公司将以预付款的形式,在研究开始至研发成功,分期支付费用3500万元,研发所取得的技术资料和技术成果归双方共有,目前已支付2200万元。 2、2011年1月28日,本公司与吉林曙光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借款协议》、《动产浮动抵押合同》,本公司为其提供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吉林曙光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其主要生产设备作为抵押担保,截止目前,公司已向其提供1400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期限为一年,以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利息。 3、2011年3月28日,公司与茂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技术授权合同书》,购买猪瘟标记亚单位疫苗技术和猪圆环病毒II型亚单位疫苗等技术,合同履行期限以完成猪瘟标记亚单位疫苗、猪圆环病毒Ⅱ型亚单位疫苗等技术研发为准,即公司取得上述疫苗产品的新兽药证书注册及生产批准文号。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已向茂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支付研发项目前期启动费153.90万元美元(人民币1000.5039万元),待上述疫苗投产后,将按产品销售收入的5%-10%支付茂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销售提成。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等有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以下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3.4 对2011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5.2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新疆天康畜牧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杨焰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九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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