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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11第三季度报告 2011-10-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 公司负责人董事长孙亮、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总经理王化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计划财务部经理王小蕾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报表项目变动超过30%的说明 ■ ■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1)公司《章程》第一百八十九条规定了公司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可以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 公司应当根据当年盈利状况和持续经营的需要,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并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最近三年以现金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2)2011年5月5日,公司披露《2010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股权登记日为2011年5月10日,除权(除息)日为2011年5月11日。截止2011年5月16日,公司2010年度红利共计349,835,200元已发放完毕。 (3)公司2010年度现金分红符合《公司章程》中现金分红政策的相关要求。 山东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亮 2011年10月29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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