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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52 证券简称:浙江龙盛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第三季度报告 2011-10-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阮伟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罗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卢邦义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根据中国商务部反垄断局于2011年9月13日出具的商反垄审查函[2011]第85号《审查决定通知》,对公司收购Kiri Holding Singapore Private Limited(即新加坡KIRI公司)62.4%股权案不予禁止,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 (2) 公司参股子公司重庆申银龙盛投资有限公司于2011年4月30日与大新华航空有限公司签署《大新华航空有限公司增资协议》,具体内容详见2011年5月10日披露的《澄清公告》(编号:2011-013号)。2011年7月14日经协议双方协商一致,同意重庆申银龙盛投资有限公司出资时间由2011年7月15日变更为2011年10月15日。后由于大新华航空有限公司增资事项出现调整,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重庆申银龙盛投资有限公司和大新华航空有限公司尚未有明确的后续实施计划。 (3)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吉盛化学建材有限公司通过中国农业银行于2011年7月27日向东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委托贷款1.07亿元,期限一年,年利率25%。东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钱益升分别以其所持杭州东田上庭置业有限公司90%、10%股权作为质押,同时钱益升及其配偶作出保证担保上述债务。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阮伟祥 2011年10月2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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