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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11-049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 2011-10-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1年10月28日,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721号),核准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5000万股新股。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四、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核准文件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并根据发行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发行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1.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日甫 电话:021-60933187 ;021-60893215 传真:021-60933172 邮箱:chenrf@guosen.com.cn 2. 发行人: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牟健 电话:0755-33386666 ;0755-33668038 传真:0755-33895777 邮箱:mujian@gemchina.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格林美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Ο一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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