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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中信证券 证券代码:600030 编号:临2011-05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行使超额配售权进行国有股减持及股份变动的公告 2011-10-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1年10月6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1,094,830,000股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并开始交易,包括首次公开发行的995,300,000股H股以及根据国有股减持的相关规定划转至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并转换为H股的99,530,000股H股。 2011年4月13日,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就本次H股发行上市授予全球簿记管理人额外发行不超过H股发行总数的15%的超额配售权。 根据资本市场情况,独家全球协调人已于2011年10月27日部分行使超额配售权并要求公司额外发行及配发75,907,000股H股,该等股份预计于2011年11月1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交易。 根据国务院《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国发[2001]22号)的规定及财政部的批复,本次部分行使超额配售权时,公司13家国有股股东——中国中信集团公司、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中信国安集团公司、中国黄金集团公司、中国机械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凯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市企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广东省广新外贸轻纺(控股)公司、保利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贸鑫实业有限公司、上海科技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及上海申鑫经济发展总公司须再次进行国有股减持,即按本次部分行使超额配售权而额外发行及配发的H股数量的10%,将其合计持有的7,590,700股本公司内资股(A股)划转由社保基金以H股的形式持有。 就上述减持方案,公司13家国有股股东已分别出具承诺函,同意根据国务院相关规定和财政部的批复进行国有股减持,并委托公司办理相关手续。 公司上述国有股股东持有的应予减持的股份数共计7,590,700股A股,计划于2011年10月31日在其各自的A股账户内注销后划转予社保基金并转为H股。该等划转予社保基金的7,590,700股H股股份将于2011年11月7日存入社保基金在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开立的投资者账户上,由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代社保基金持有,并于当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交易。 各国有股股东具体减持数量如下表所示:
本次国有股减持完成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预计如下: 单位:股
特此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10月31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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