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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10-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200053 股票简称:深基地B 公告编号:2011-28

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11年10月12日以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本次会议于2011年10月27日在深圳赤湾石油大厦16楼召开,并以现场方式进行表决。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10人;副董事长梅志明先生因另有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全权委托董事杨传德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2011年第3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11 人,反对0 人,弃权0 人。

2、《关于南通宝湾物流园项目的议案》(详见同日刊登的对外投资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11人,反对0人,弃权0人。

3、《关于成都资阳宝湾物流园项目的议案》(详见同日刊登的对外投资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11人,反对0人,弃权0人。

4、《关于授权管理层在二十五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额度内向金融机构融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二十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债务融资余额目前已不能满足物流园业务发展之需要,本次董事会同意批准将公司债务融资余额提高到二十五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额度,并授权管理层在该融资额度内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自行安排融资活动,且该授权自批准之日起五年有效。

同时原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的二十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债务融资余额作废。

该授权可由管理层根据投资项目具体实施情况,用于但不限于向金融机构贷款、发行债券、发行票据、为下属公司开具保函、银行承兑汇票等融资方式及支付活动。

表决结果为同意11 人,反对0 人,弃权0 人。

5、《关于公司向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借款的关联交易议案》(详见同日刊登的关联交易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范肇平、田俊彦、韩桂茂对该事项回避表决,其余8名董事表决一致同意通过该项议案。

6、《关于公司聘用201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师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11年内部控制审计师,并授权管理层决定其报酬等有关事宜。

表决结果为同意11人,反对0人,弃权0人。

7、《关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内容详见巨潮网)

表决结果为同意11 人,反对0 人,弃权0 人。

8、《关于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同日刊登的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表决结果为同意11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以上2、3、4、5、6项议案,将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

    

    

股票代码:200053 股票名称:深基地B 公告编号:2011-30

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1、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宝湾物流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湾控股”)拟在江苏省南通港闸经济开发区建设物流园项目,计划占地约366亩,总投资预算4.08亿元人民币。作为负责南通宝湾物流园项目前期运作和后期管理工作的经营主体,宝湾控股拟在南通港闸经济开发区注册成立南通宝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2、2011年10月27日,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南通宝湾物流园项目的议案》。本次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3、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主体介绍

宝湾控股为唯一投资主体。本公司持有其77.36%的股权。本公司之控股股东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宝湾控股22.64%股权。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拟注册成立的南通宝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位于南通市港闸经济开发区,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宝湾控股以自有资金出资,占100%股权。该公司将作为经营主体负责南通宝湾物流园区项目的前期运作和后期管理工作。

南通宝湾物流园项目位于南通市港闸经济开发区,计划占地约366亩,总投资预算4.08亿元人民币,规划建造标准高架库12栋,仓库总面积约12.7万平方米;装卸平台面积约1.1万平方米;仓库管理间面积约0.4万平方米;一栋六层办公楼总面积约0.4万平方米;一栋六层宿舍楼总面积约0.4万平方米;以及相关公用配套设施。项目建设周期计划为12个月(不包括工程报建与设计阶段)。计划经营范围主要包括从事仓库、堆场、办公室的租赁以及相关物流综合服务业务。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宝湾控股作为唯一出资方无需签署投资协议。待南通宝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注册完成后,将以其为主体与有关政府部门和工程建设公司签署相应的土地购买和工程建设合同。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

为满足长三角地区快速增长的物流仓储需求,完善宝湾物流服务网络,进一步加强宝湾物流在长三角地区的竞争优势,本公司拟在江苏省南通港闸经济开发区开发建设现代化物流园——南通宝湾物流园。

2、存在的风险及对策

1)南通宝湾物流园项目投资较大,增加了公司已经存在的资金压力。

对策:本公司经营业绩稳步增长,经营性净现金流稳定;此外,公司也在积极探讨多种融资方式。

2)工程项目较大,建设周期及建设成本控制的风险。

对策:本公司在已有物流园项目上具有成功经验,能最大限度的降低这一风险。

3)市场竞争压力。

对策:回避低端竞争,目标客户定位在高端客户。制定统一的宣传和营销策略,借助宝湾物流的品牌效应,并由总部协助,全力开展对目标客户的联系和公关,争取与战略伙伴在项目地区继续建立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

3、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进一步开拓了宝湾物流业务在长三角地区的业务发展,完善了长三角地区网络布局,进一步提升了本公司的业务规模和盈利能力。未来的投资活动和经营业务将在既定的战略规划指导下,围绕物流仓储租赁业务、适时开拓综合物流服务能力和完善物流服务网络、发展业务规模和品牌战略来进行,不断增强本公司可持续发展的竞争能力。

特此公告。

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

    

    

股票代码:200053 股票名称:深基地B 公告编号:2011-31

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五、对外投资概述

1、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宝湾物流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湾控股”)拟在成都·资阳现代工业发展区建设物流园项目,首期计划占地约175亩,总投资预算1.99亿元人民币。作为负责成都资阳宝湾物流园项目前期运作和后期管理工作的经营主体,宝湾控股拟在成都·资阳现代工业发展区注册成立成都资阳宝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2、2011年10月27日,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成都资阳宝湾物流园项目的议案》。本次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3、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六、投资主体介绍

宝湾控股为唯一投资主体。本公司持有其77.36%的股权。本公司之控股股东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宝湾控股22.64%股权。

七、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拟注册成立的成都资阳宝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位于成都·资阳现代工业发展区,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宝湾控股以自有资金出资,占100%股权。该公司将作为经营主体负责成都资阳宝湾物流园区项目的前期运作和后期管理工作。

成都资阳宝湾物流园项目位于成都·资阳现代工业发展区,计划占地约175亩,总投资预算1.99亿元人民币,规划建造标准高架库6栋,仓库总面积约6.3万平方米;装卸平台面积约0.6万平方米;仓库管理间面积约0.2万平方米;一栋六层办公楼总面积约0.4万平方米;一栋五层宿舍楼总面积约0.3平方米;以及相关公用配套设施。计划经营范围主要包括从事仓库、堆场、办公室的租赁以及相关物流综合服务业务。

八、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宝湾控股作为唯一出资方无需签署投资协议。待成都资阳宝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注册完成后,将以其为主体与有关政府部门和工程建设公司签署相应的土地购买和工程建设合同。

六、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

为满足成都地区快速增长的物流仓储需求,完善宝湾物流服务网络,进一步加强在成都地区的竞争优势,本公司拟在成都·资阳现代工业发展区开发建设现代化物流园——成都资阳宝湾物流园。

2、存在的风险及对策

1)成都资阳宝湾物流园项目投资较大,增加了公司已经存在的资金压力。

对策:本公司经营业绩稳步增长,经营性净现金流稳定;此外,公司也在积极探讨多种融资方式。

2)工程项目较大,建设周期及建设成本控制的风险。

对策:本公司在已有物流园项目上具有成功经验,能最大限度的降低这一风险。

3)市场竞争压力。

对策:回避低端竞争,目标客户定位在高端客户。制定统一的宣传和营销策略,借助宝湾物流的品牌效应,并由总部协助,全力开展对目标客户的联系和公关,争取与战略伙伴在项目地区继续建立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

4、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进一步开拓了宝湾物流业务在中西部核心城市成都地区的业务发展,完善了成都地区网络布局,进一步提升了本公司的业务规模和盈利能力。未来的投资活动和经营业务将在既定的战略规划指导下,围绕物流仓储租赁业务、适时开拓综合物流服务能力和完善物流服务网络、发展业务规模和品牌战略来进行,不断增强本公司可持续发展的竞争能力。

特此公告。

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

    

    

股票代码:200053 股票简称:深基地B 公告编号:2011-32

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借款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 为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资金需求并改善负债结构,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向控股股东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山集团”)借款人民币7亿元,借款期限为5年,利率水平根据南山集团中票发行利率及综合发行费用确定,暂估利率约为7.1%,利息费用总额约为2.485亿元。

2. 南山集团系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51.79%的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 本公司于2011年10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借款的关联交易议案》。本公司关联董事范肇平先生、田俊彦先生、韩桂茂先生对该事项回避表决,其余8名董事表决一致同意通过该项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本次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须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4.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南山集团

1. 成立日期:1982年9月;注册资本:5亿元;法定代表人:傅育宁;企业注册号:440301501121470;住所:深圳市蛇口区赤湾;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未上市);经营范围:土地开发、港口运输、工业、商业、房地产和旅游业;保税场库经营,保税项目包括(纺织品原料、钢材、木材、轻工业品、粮油食品、机械设备及机电产品、电子电器产品、五金矿产、土特产品、工艺品、造纸原料、化肥、化工原材料);在东莞市设立分支机构;主要股东为招商局(南山)控股有限公司(36.52%)、银川有限公司(0.50%)、深圳市投资控股公司(26.10%)、广东南油经济发展公司(23.49%)、中海石油投资控股有限公司(7.83%)、中国近海石油服务(香港)有限公司(1.64%)、香港黄振辉投资有限公司(3.92%)。

2. 南山集团成立于1982年,从开发经营赤湾港口、石油基地起步,现已发展成为一家以港航运输、海洋石油服务和物流后勤服务、房地产开发、集成房屋体系为四项核心业务,以国内综合物流业务为新培育业务,跨行业、跨地区经营的综合性大型企业集团。南山集团近三年主要业务保持着良好的发展势头。截止2010年12月31日,南山集团经审计的总资产为1,929,412.0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466,763.64万元,营业收入为538,611.4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66,499.93万元。截止 2011 年?9 月 30 日 ,南山集团总资产为?22,206,329,037.99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4,833,444,970.34 万元,营业收入为?4,655,835,586.1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433,578,336.49万元。

3. 南山集团系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51.79%的股份。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此项借款总额为7亿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为5年,利率水平根据南山集团中期票据发行利率及综合发行费用确定,暂估利率约为7.1%,按月计息,利息费用总额约为2.485亿元。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利率水平根据南山集团中期票据发行利率及综合发行费用确定。

五、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关联交易尚未签署协议,待董事会与股东大会批准后,本公司将与南山集团签署协议。

七、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鉴于目前银根紧缩,银行利率水平普遍上浮的情况,本次交易满足了本公司未来业务发展资金需求并改善了负债结构,符合本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需要。

八、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除已获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并相应披露的关联交易外,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零。

九、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审阅了相关资料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表决。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价格根据南山集团中票发行利率及综合成本确定。鉴于目前银根紧缩,银行利率水平普遍上浮的情况,本次关联交易价格是公平合理的,未损害公司及本次交易的非关联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可以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并改善公司的负债结构;公司董事会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作了回避,符合有关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尚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应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项议案的投票权。

十、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

    

    

股票代码:200053 股票简称:深基地B 公告编号:2011-33

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本次会议为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经2011年10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11月15日(星期二)下午14:00—15:30(会议签到时间为下午13:30—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1年11月14日~2011年11月15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11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11月14日15:00—2011年11月1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6、出席对象:

(1)截止2011年11月1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最后交易日为2011年11月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会议,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常年法律顾问。

7、现场会议地点:中国广东省深圳市蛇口赤湾石油大厦十六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会议审议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审议事项合法完备。

2、会议审议议题如下:

(1)《关于南通宝湾物流园项目的议案》

(2)《关于成都资阳宝湾物流园项目的议案》

(3)《关于授权管理层在二十五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额度内向金融机构融资的议案》

(4)《关于公司向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借款的关联交易议案》

(5)《关于公司聘用201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师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同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网上的公司公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11年11月15日下午13:30—14:00。

3、现场登记地点:中国广东省深圳市蛇口赤湾石油大厦十六楼会议室。

4、登记手续:登记时股东(或其代理人)须凭有效身份证件(或授权委托书)和股东代码卡办理登记手续。

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登记和表决时,除出示法人身份证及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外,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个人股东授权委托代理人登记和表决时,除出示个人股东身份证、股东证券帐户卡和持股凭证外,还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须在2011年11月14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四、股东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深市股东的投票代码为“360053”。

2、投票简称:“基地投票”。

3、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11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基地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需表决的议案事项及对应申报价格如下表所示: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委托价格
总议案下述所有议案100.00
议案1《关于南通宝湾物流园项目的议案》1.00
议案2《关于成都资阳宝湾物流园项目的议案》2.00
议案3《关于授权管理层在二十五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额度内向金融机构融资的议案》3.00
议案4《关于公司向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借款的关联交易议案》4.00
议案5《关于公司聘用201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师的议案》5.00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如下:

表决意见类型委托数量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4)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1年11月14日15:00—2011年11月1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详细程序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指南功能查询。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大会有关资料同时备置于本公司办公地点深圳赤湾石油大厦十四楼董事会秘书处,以供查阅和索取。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膳食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人:傅加林 宋涛 严涵

电话:0755-26694211 传真:0755-26694227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果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机构)参加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并对全部议案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议案序号议案内容表决结果
同意反对弃权
《关于南通宝湾物流园项目的议案》   
《关于成都资阳宝湾物流园项目的议案》   
《关于授权管理层在二十五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额度内向金融机构融资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借款的关联交易议案》   
《关于公司聘用201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师的议案》   

注:若委派人未作具体指示,代理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200053 股票简称:深基地B 公告编号:2011-34

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公司股东变动的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之股东Offshore Joint Services(Bases) Company of Singapore. Pte Ltd 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45,890,000股B股流通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9.9003%)转让给China Logistics Holding(12) Pte. Ltd.。(详情请见2010年12月25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网上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China Logistics Holding(12) Pte. Ltd.于2011年10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编号1109260002),确认该股份于2011年10月24日完成过户。

特此公告。

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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