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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1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2011-11-0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发行人组织结构
发行人主要股权结构图
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上接A9版)

  若本期债券为分期发行,则各期债券的到期日分别为各期债券各自所有品种的最后一个到期日,并由募集说明书具体规定。债券发行人应于本期债券的兑付期限和付息期限内按时足额清偿本期债券的全部本金和利息。

  (三)保证的方式

  担保人提供保证担保的方式为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保证责任的承担

  若发行人未能按募集说明书承诺的时间和数额偿付本期债券的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或实现债权的费用,则未偿付的本期债券之债券持有人可分别或联合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本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之约定、债券持有人会议所作决议可代理未偿付的本期债券之债券持有人要求担保人履行保证责任。担保人保证,在接到未偿付的本期债券之债券持有人、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关于要求履行担保责任的书面通知后履行其担保责任暨代债券发行人向未偿付的本期债券之债券持有人偿付本期债券项下到期未付的债务。

  (五)保证担保的范围

  担保人提供保证担保的范围为本期债券本金(总额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若债券发行人未能按期还本付息,担保人将在上述保证担保范围内对债券发行人本期债券项下的债务承担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

  (六)保证期间

  若本期债券为一次发行,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为本期债券发行首日至本期债券到期日后的六个月止。若本期债券为分期发行,担保人就各期债券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分别计算,分别为各期债券的发行首日至各该期债券到期日后的六个月止。

  未偿付的本期债券之债券持有人、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在此期间内未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或其在前述保证期间内主张债权后未在诉讼时效届满前向担保人追偿的,担保人免除保证责任。

  (七)债券的转让或出质

  本期债券的债券持有人依法将本期债券转让或出质给第三人的,担保人按照本担保函的规定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八)主债权的变更

  经中国证监会和本期债券的债券持有人会议核准/批准,本期债券的利率、期限、还本付息方式等发生变更时,无需另行经担保人同意,担保人继续承担本担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但是在发生前述情形时,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通知担保人。

  (九)加速到期

  在本期债券到期和/或担保人所担保的本期债券项下债务履行完毕之前,担保人发生减资、分立、合并、停产停业、重大财产损失、经营或财务状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等足以影响债券持有人利益或担保人履行担保责任的能力等重大事项时,未偿付的本期债券之债券持有人、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所作决议有权要求债券发行人在一定期限内追加提供新的担保,债券发行人应按要求追加提供新的担保;若债券发行人不能按要求追加提供新的担保,未偿付的本期债券之债券持有人、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所作决议有权要求债券发行人、担保人提前兑付本期债券的本息。

  (十)担保函的生效和变更

  本担保函于中国证监会核准债券发行人发行本期债券之日生效,在本担保函规定的保证期间内不得变更或撤销本担保函。但若债券发行人未能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发行本期债券的核准,则本担保函自始无效。

  三、发行人、担保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债券持有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如债券发行人不能在募集说明书规定的期限内按约定偿付本期债券本金和/或利息,担保人应在收到债券持有人或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书面索赔要求后,根据担保函向债券持有人履行担保义务,将相应的债券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及其他应支付的费用划入证券登记机构或债券受托管理人指定的账户。债券持有人可分别或联合要求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债券受托管理人依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代表债券持有人要求担保人履行保证责任。担保人保证在接到债券持有人或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书面索款通知后向债券持有人清偿上述款项。

  四、债券持有人及债券受托管理人对担保事项的持续督导安排

  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对担保事项作持续监督。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包括:在担保人发生重大变化可能致使担保权利实现遭遇障碍的情形,按照《担保函》或《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作出要求发行人及/或担保人采取适当补救措施的决议。

  债券受托管理人将持续关注担保人的资信状况,当出现可能影响本期未偿还债券持有人重大权益的事宜时,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债券受托管理人将严格执行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代表本期未偿还债券持有人及时就有关决议内容与发行人及其他有关主体进行沟通,促成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为发行人或其他主体所接受,督促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具体落实,以书面通知或者公告的方式提醒全体本期未偿还债券持有人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

  此外,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债券受托管理人将出具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以及时向债券持有人披露相关信息。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路16号

  法定代表人:尚继强

  注册资本:1,946,868,038元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成立日期:1999年4月10日

  营业执照注册号:650000060000192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范围:煤炭销售。

  一般经营项目:液化天然气、石油、天然气、煤炭、煤化工、清洁燃料汽车应用、加注站建设的项目投资;一般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经营;国内商业购销。

  二、发行人设立、上市和股本变化情况

  (一)公司设立情况

  公司前身为1995年1月20日成立的新疆广汇晨晖花岗岩石材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2亿元,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1999年3月14日,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新政函[1999]40号文批复,由新疆广汇企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后更名为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七名发起人将新疆广汇晨晖花岗岩石材开发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为新疆广汇石材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2,689.16万元。

  (二)首次公开发行及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1、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0]41号文核准,公司2000年4月21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了5,000万股A股,每股发行价为6.6元。其中,向一般投资者上网发行4,000万股,向证券投资基金配售1,000万股。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该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31,652万元,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增至17,689.16万股。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上字[2000]22号文批准,上网定价发行的4,000万股和向证券投资基金配售的1,000万股的50%(即500万股)于2000年5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向证券投资基金配售的其余500万股于2000年10月23日上市交易。股票简称为“广汇股份”,股票代码为600256。

  2、2000年9月15日,公司200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00年中期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分配方案于2000年11月6日实施完毕。发行人总股本由17,689.16万股增加至35,378.32万股。

  3、2001年8月25日,公司200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01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红股6股、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1.5元(含税),及每10股转增1股。分配方案于2001年9月28日实施完毕。发行人总股本由35,378.32万股增加至60,143.14万股。

  4、2002年9月2日,公司200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红股2股,及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0.5元。分配方案于2002年9月13日实施完毕。发行人总股本由60,143.14万股增加至72,171.77万股。

  5、2004年4月24日,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0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红股2股,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0.5元。分配方案于2004年6月29日实施完毕。发行人总股本由72,171.77万股增加至86,606.12万股。

  6、2006年4月4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全体非流通股股东以其所持有的股份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10股流通股支付2.5股股份对价,非流通股股东总计支付股份6,120.00万股,公司股本总数86,606.12万股不变。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于2006年4月14日实施完毕。

  7、2009年4月1日,公司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2008年末总股本86,606.12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1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2009年4月29日,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发行人总股本由86,606.12万股增加至95,266.74万股。

  8、2010年4月9日,公司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即以公司2009年末总股本95,266.74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3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2010年4月30日,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发行人总股本由95,266.74万股增加至123,846.76万股。

  9、2011年3月21日,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即以公司2010年末总股本123,846.76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5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2011年4月6日,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发行人总股本由123,846.76万股增加至185,770.14万股。

  10、2011年5月17日,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641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9名特定投资者发行了89,166,666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102,778,379.77元。本次发行完成后,本公司总股本由185,770.14万股增加为194,686.80万股。

  (三)自首次公开发行以来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2005年9月24日和2006年2月20日,本公司与广汇房产签订了《新疆广厦房地产交易网络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和《补充协议》。根据该协议,本公司将持有新疆广厦房地产交易网络有限责任公司的50%股权以评估值作价23,527.22万元,转让给控股股东广汇集团之控股子公司广汇房产。此次股权转让经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06]187号文《关于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意见》核准。

  广汇房产于2005年10月24日至2006年8月11日支付了全部转让款,并于2006年10月17日在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了广厦房网的工商变更登记。

  除上述情形外,本公司自首次公开发行以来未发生过其他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三、发行人股本总额及股东持股情况

  (一)发行人股本结构情况

  截至2011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1,946,868,038股,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名称注册地址经营范围成立日期持股比例(%)注册资本(万元)总资产

(万元)

净资产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净利润

(万元)

一、全资子公司
1、新疆哈密广汇物流有限公司新疆哈密市道路货物运输;向煤炭、煤化工企业投资;公路收费养护;矿产品购销;运输代理服务;房屋、站点租赁2010.5.27100%8,000.0031,442.867,858.526.27-141.48
2、瓜州广汇能源物流有限公司甘肃瓜州县公路铁路及综合服务(仓储、装卸、计量、加工等);煤炭、煤制品、煤化工产品;矿产品、水泥、钢材、建材销售2010.8.2100%4,000.0013,830.243,863.7919.70-136.21
3、喀什广汇天然气发展有限公司新疆疏勒县燃气应用技术的研究开发,设备租赁,液化天然气生产运输应用技术的咨询,液化天然气专用设备和配套设备的销售,燃气设备的销售。2010.10.8100%2,000.002,034.001,999.380.00-0.62
二、控股子公司
1、新疆广汇液化天然气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乌鲁木齐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货物运输及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液化天然气的生产、销售;燃气管网工程建设,燃气应用技术的研究开发;设备租赁;液化天然气生产运输应用技术的咨询;液化天然气专用储运设备及配套备件的销售及相关技术咨询;汽车配件、燃气设备的销售;房屋场地租赁,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2003.3.1998.12%106,652.45259,744.40132,218.63114,450.5115,329.53
2、新疆亚中物流商务网络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乌鲁木齐市软件工程;经济信息咨询;互联网工程开发、设计;网上物资购销及相应的网上信息发布;国内商业购销;物流配送;消防器材、通讯器材、计算机及网络产品、机电产品、化工产品的销售;房屋租赁及柜台租赁;商品展览及销售;仓储;房屋销售;房地产开发经营;广告经营;市场物业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办公设备租赁服务。2000.8.1895%60,000.00306,201.72194,819.35250,567.3462,925.75
3、新疆广汇石油有限公司新疆乌鲁木齐市石油产业的投资;石油化工产品的研究开发;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货物运输代理服务;石油化工产品的销售。2009.4.2899%60,000.0068,527.9958,645.72199.69-772.94
4、新疆广汇温宿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新疆温宿县花岗岩、塑钢门窗、农用灌溉、塑料制品的生产和销售等。2002.12.3071.25%800.00512.17127.090.00-57.26
5、新疆广汇化工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乌鲁木齐市普通货物运输;农塑刚门窗的制造及附件、零配件的销售;异型焊管、金属构件、异性冷弯型钢、中空玻璃的制作和销售。钢塑门窗的安装及建材彩色喷涂加工;铝合金门窗的制作及安装;PVC产品及附件、零配件、化工原料、化工产品、建筑材料、消防器材、通讯产品、机电产品销售;仓储服务;商品展览服务。1999.5.1496.80%5,000.0012,839.798,991.006,413.271,858.39
6、新疆库车广汇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新疆库车县煤炭项目工程的投资;天然气、煤炭应用技术的研究开发;天然气、煤炭生产应用技术的咨询;设备租赁;化工产品生产、销售和储运。2007.12.451%30,000.0029,270.5229,265.790.00-466.62
7、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新疆哈密伊吾县原煤开采、销售;煤化工项目工程的投资、设备租赁、煤炭应用技术的研发、煤炭生产应用技术的咨询、煤化工产品生产。2006.9.667.04%303,400.00593,947.79206,898.311,845.28-968.27
8、新疆富蕴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新疆富蕴县煤炭和煤炭综合开发利用项目工程的投资;煤炭应用技术的研究开发;煤炭生产应用技术的咨询;设备租赁,天然气的开发和应用。2009.11.651%20,000.0021,362.8820,422.9410.56-160.40
9、广汇能源综合物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江苏省吕四开发区货运代理,货运配载服务,危险化学品批发(不带仓储),煤炭批发;仓储服务,液化天然气、燃气设备销售,设备租赁,房屋场地租赁服务,城市能源项目投资,自营和代理一般经营项目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危险货物道路运输(限分支机构经营)。2010.4.2899%20,000.005,015.144,000.942,890.400.94

  (二)前十大股东情况

  截至2011年6月30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股份数量股份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国家持股
2、境内法人持股868,109,93044.59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868,109,93044.59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人民币普通股1,078,758,10855.41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1,078,758,10855.41
(三)股份合计1,946,868,038100

  四、发行人组织结构及对其他企业的权益投资情况

  (一)发行人组织结构

  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建立了较完整的内部组织结构。发行人的内设部门组织结构关系如下图所示:

  ■

  (二)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1、发行人主要股权结构图

  截至2011年6月30日,发行人的主要股权结构图如下:

  ■

  2、发行人控股、参股子公司情况

  截至2011年6月30日,本公司的主要全资、控股和参股公司情况如下:

  (1)发行人主要控股子公司的基本情况和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股)股份性质
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805,693,26441.38805,693,264限售A股
上海汇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70,953,4143.64流通A股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商盛世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40,893,9062.10流通A股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商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38,009,2321.95流通A股
新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3,850,0001.74流通A股
中国银行-华夏大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31,079,5911.602,479,485限售A股

流通A股

中国建设银行-华夏红利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16,601,7320.85流通A股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策略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2,607,7790.651,005,605限售A股

流通A股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12,215,7800.63流通A股
10江苏汇鸿国际集团中锦控股有限公司11,200,0000.587,000,000限售A股

流通A股


  注:以上控股子公司2010年财务数据已经立信大华审计。

  (2)发行人的主要参股子公司情况

  截至2011年6月30日,本公司参股公司为新疆广厦房地产交易网络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厦房产”),本公司持有其45%股权。经本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将持有广厦房产45%股权转让给广汇房产,截至2011年6月30日,工商变更登记工作尚未办理完成。

  五、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一)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广汇集团持有本公司816,816,774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1.95%,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1、广汇集团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1994年10月11日

  注册地址:乌鲁木齐市高新区天津南路65号(广汇美居物流园)

  法定代表人:孙广信

  注册资本:161,517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房地产业、汽车组改装业、证券业、化工机械制造业、环保锅炉制造业、液化天然气业、煤化工项目、汽车贸易及服务的投资;高科技产品开发。

  2、广汇集团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情况

  根据立信大华出具的立信大华审字[2011]2720号审计报告及广汇集团2011年1-6月财务报告,广汇集团2010年及2011年1-6月的合并财务报表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11年1-6月2010年2009年2008年
营业收入占比营业收入占比营业收入占比营业收入占比
天然气销售37,101.9414.16%56,433.5814.89%42,411.4213.68%67,384.5133.07%
天然气运输12,768.094.87%29,008.907.66%22,365.787.21%28,366.3213.92%
煤炭销售21,546.628.22%
商业物业租赁12,331.984.71%19,851.715.24%18,029.985.81%13,774.976.76%
商品贸易44,886.4617.13%103,151.6727.22%52,910.5417.06%50,488.6224.78%
房产销售117,158.2744.71%158,075.1041.71%149,637.9848.26%19,449.269.54%
石材2,667.280.70%6,200.312.00%7,865.533.86%
塑钢门窗7,267.922.34%10,332.555.07%
其他16,248.506.20%9,756.392.57%11,257.243.63%6,109.843.00%
合计262,041.85100.00%378,944.65100.00%310,081.15100.00%203,771.60100.00%

  (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孙广信先生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广汇集团72.10%的股权,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孙广信先生现任广汇集团董事局主席、党委副书记;全国工商联常委,全国光彩事业促进会常务理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八届政协委员、第九届常委,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联副会长、直属商会会长,自治区青联副主席,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参事。

  (三)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与实际控制人的控制关系如下:

  ■

  (四)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质押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广汇集团累计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中用于质押的股份为436,9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44%。

  六、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截至2011年6月30日,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他企业的任职情况

  截至2011年6月30日,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他企业的任职情况如下:

  1、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

  除上述人员外,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在股东单位任职。

  2、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一年在发行人领取薪酬情况

  2010年,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领取报酬的情况如下:

  ■

  七、发行人业务情况

  (一)公司的主营业务

  本公司目前主要从事LNG清洁能源业务,兼营商品批发零售贸易、商业物业租赁等业务,原有的房地产、石材和塑钢门窗等业务均已实现战略性退出。近年来,随着本公司获取资源能力的提升,本公司明确了清洁能源产业的战略定位。目前,本公司已发展为国内规模最大的陆地车载液化天然气供应商。

  (二)公司的主营业务情况

  最近三年及一期,本公司各项业务产量和销量情况如下:

  ■

  注:2010年度LNG的销量大于产量,主要是发行人自产产品无法满足客户和市场的需求,故从小型LNG生产厂商采购LNG再销售所致。

  此外,2011年1-6月,本公司煤炭业务的产、运、销体系初步形成,实现煤炭销售109.73万吨。

  最近三年及一期,本公司各项业务的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第五节 财务会计信息

  本节的财务会计数据及有关分析说明反映了本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本公司2008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现已更名为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并出具了华德股审字[2009]25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本公司2009年度和2010年度财务报告已经立信大华审计,并分别出具了立信大华审字[2010]710号、立信大华审字[2011]076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本公司2011年1-6月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本公司自2007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新《企业会计准则》。在本节中,本公司2008年度、2009年度、2010年度及2011年1-6月的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统一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披露。

  2009年,本公司根据财政部2009年6月11日下发的财会[2009]8号《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的通知》规定,改变了安全生产费计提和使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同时,按照追溯调整的原则,对2008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并对相关资产、负债和股东权益及利润表项目按照《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的通知》的规定进行重新分类、列报。

  由于本公司的主要业务均依托下属子公司来开展,因此合并口径的财务数据相对母公司口径能够更加充分地反映本公司的经营成果和偿债能力。因此,为完整反映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和财务实力,在本节中,本公司以合并财务报表的数据为主,并结合母公司财务报表来进行财务分析以作出简明结论性意见。

  除有特别注明外,本节中出现的2008年度、2009年度和2010年度财务信息来源于本公司的2008年度、2009年度和2010年度财务报告,其中2008年度数据来源于2009年度财务报告的上年比较数字,且该数据根据《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的通知》进行了追溯调整;本节中出现的2011年1-6月的财务数据引自本公司2011年半年度报告。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表

  (一)合并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母公司财务报表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

  上述指标中除母公司资产负债率的指标外,其他均依据合并报表口径计算。

  各指标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 / 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 / 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负债合计 / 资产合计

  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期末股本总额

  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利息支出) / 计入财务费用利息支出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 / 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 / 存货平均余额

  每股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指标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修订)的规定计算。

  如无特别说明,本节中出现的指标均依据上述口径计算。

  (二)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的规定,本公司2008年、2009年、2010年及2011年1-6月非经常性损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本期债券发行后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

  本期债券发行后将引起发行人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下表模拟了发行人的资产负债结构在以下假设的基础上产生的变动:

  1、相关财务数据模拟调整的基准日为2011年6月30日;

  2、假设不考虑融资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由发行人承担的相关费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净额为20亿元;

  3、假设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总额20亿元计入2011年6月30日的资产负债表;

  4、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中约12.7亿元拟用于偿还短期借款及将于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其中约3.2亿元偿还母公司的银行借款,9.5亿元由母公司通过合法方式偿还子公司银行借款(假设以委托借款方式),剩余部分拟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5、本期债券在2011年6月30日完成发行并且清算结束。

  基于上述假设,公司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基于上述假设,公司母公司报表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第六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本期债券拟募集资金20亿元,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本公司拟安排约12.7亿元用于偿还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银行借款,优化公司的债务结构,剩余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一)偿还银行借款

  根据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金需求情况,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款项中,约12.7亿元将用于偿还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银行借款,其中约3.2亿用于偿还母公司银行借款,约9.5亿用于偿还控股子公司银行借款。

  公司根据预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初步计划偿还以下银行贷款:

  ■

  对于偿还控股子公司的银行借款,本公司将通过委托贷款等合法方式将募集资金在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进行有效调配。若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与本公司预计不符,本公司将本着有利于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尽可能节省公司利息费用的原则灵活安排偿还公司债务。

  (二)补充流动资金

  近年来,本公司确立了清洁能源产业发展规划,通过上游资源获取、下游市场开拓等一系列的工作,未来本公司将专注于以LNG为核心的清洁能源业务的发展。LNG具有清洁环保、安全稳定、运输灵活的优点,广泛用于城市燃气(调峰)、工业能源、汽车燃料、化工产品等多个领域,市场前景广阔。

  本公司作为国内最大的陆地非管输LNG生产厂商,目前具备年产5亿立方米LNG的生产能力。为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持领先优势,公司通过内涵式发展联合外延式扩张的方式大力发展LNG业务。目前在建的LNG项目包括:广汇新能源哈密煤化工项目(LNG为副产品)、吉木乃5亿立方米LNG生产建设项目等。前述项目均将于2011年底实现竣工投产,届时广汇股份将具备年产15亿立方米LNG的生产能力。为保证LNG生产业务的正常进行,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张广汇股份需要一定量的流动资金支持。同时,为开拓LNG产品的销售渠道、持续扩大市场份额,本公司通过建设LNG和L-CNG加注站、推广LNG汽车上路、研究拓展LNG应用领域以及计划未来建设大型LNG储备站的方式保证产品顺利实现销售。以前述多种方式开拓下游市场需求亦需要一定量的流动资金支持。

  广汇新能源哈密煤化工项目于2011年底竣工投产后,广汇股份将具备120万吨甲醇/80万吨二甲醚的生产能力(甲醇为生产二甲醚的中间产品,亦可做为最终产品对外销售),同时产出甲烷、焦油、石脑油等多种副产品。甲醇、二甲醚均为良好的化工原料和车用燃料,可用作汽油、柴油等石油产品的替代燃料,具有安全可靠、清洁、高性价比等特性。截至2011年7月底,广汇股份已与目标客户签订甲醇框架协议379.9万吨、二甲醚26.5万吨、焦油和石脑油等副产品22.2万吨。待项目正式投产后,为保证原辅料的正常供应及生产、销售工作的正常开展,将需要一定量的流动资金支持。

  此外,随着哈密淖毛湖至甘肃柳沟的淖柳矿用公路于2010年9月竣工通车,公司的煤炭业务的产、运、销体系已初步形成,2011年1-6月,公司销售煤炭109.73万吨,实现销售收入21,546.62万元。随着未来煤炭销售业务的逐步发展壮大,也将需要一定量的流动资金支持。

  因此,为保证公司各项业务的正常发展,公司拟将本次募集资金中偿还银行借款以后的剩余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改善公司资金状况。

  二、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优化公司债务结构

  目前,本公司筹资活动大部分以银行借款为主,融资渠道较为单一。公司通过发行本期公司债券,将部分募集资金偿还短期借款,可以拓宽融资渠道并对债务结构进行优化调整。

  (二)提高短期偿债能力

  本期公司债券发行规模20亿元,其中约12.7亿元用于偿还银行短期借款。假定本期债券在2011年6月30日完成发行且不考虑发行费用的情况下,截至2011年6月30日,本公司合并口径的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重将从35.96%降为20.82%,流动比率将从1.58提升为2.88。本公司流动资产对于流动负债的覆盖能力将得到提升,短期偿债能力从而得以增强。

  (三)降低财务成本

  自2010年10月19日以来,中国人民银行已经连续5次上调贷款基准利率,未来贷款利率仍存在上升的可能性,银行借款融资成本不断提升。发行固定利率的公司债券,有利于公司锁定财务成本、避免由于利率波动带来的风险。

  2011年1-6月、2010年度、2009年度和2008年度,本公司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分别7,384.99万元、12,829.38万元、10,153.17万元、8,045.91万元。与银行借款相比,公司债券作为一种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品种具有一定的成本优势。本期债券发行有利于节约本公司财务成本,提高本公司整体盈利水平。

  (四)充实流动资金,促进业务发展

  近年来,本公司通过内涵式发展联合外延式扩张的方式大力发展LNG业务,导致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通过发行本期债券可以填补公司发展中的资金缺口,满足公司扩大LNG业务规模的要求,从而巩固公司行业地位,促进公司发展。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募集说明书摘要的备查文件如下:

  (一)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一期的财务报告;

  (二)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

  (三)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四)信用评级机构出具的资信评级报告;

  (五)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六)广汇集团为本期债券出具的担保函;

  (七)担保协议;

  (八)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九)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二、查询地点

  投资者可以自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告之日起到下列地点查阅募集说明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

  (一) 发行人: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天广场27层

  联 系 人:王玉琴

  联系电话:0991-3762327

  传真号码:0991-8637008

  网 址:http://www.xjguanghui.com

  (二) 保荐人(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联 系 人:王红兵、王景然、曾启富、王琦

  联系电话:010-66568888

  传 真:010-66568390

  网 址:www.chinastock.com.cn

  此外,投资者可以自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告之日起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查询部分相关文件。

  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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