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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11-0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002309 股票简称:中利科技 公告编号:2011-044 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2011年第五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1年10月28日以传真的方式通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于2011年10月31日以现场的方式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11年第五次临时会议。会议于2011年10月31日如期召开,公司董事9名,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龚茵主持,公司监事与高管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经营情况,认为公司已经具备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为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负债结构,降低资金成本,公司拟发行公司债券,具体发行方案如下: 1、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以公司2011年9月30日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基数,预计发行规模为人民币80000万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2、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债券期限(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为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3、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次公司债券采用网上和网下相结合的方式,一次发行。 4、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公司债券发行可向公司股东配售,具体配售安排(包括是否配售、配售比例等)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以及发行具体事宜确定。 5、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及其付息方式由公司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根据市场询价协商确定。 6、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用途(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拟用于偿还银行借款、调整债务结构,剩余部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7、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拟上市的交易所(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债券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8、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9、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根据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安排,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等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a)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间、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及各期的发行规模、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是否提供担保及担保方式、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上市地点及决定募集资金具体使用等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b) 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中介机构; c) 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d) 办理本公司债券发行申报事宜,以及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相关上市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与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保荐协议、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上市协议、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以及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e) 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的调整; f) 办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g) 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10、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偿债保障措施(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若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将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根据有关规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就上述公司债券偿债保障措施作出决议并采取相应措施。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逐项表决。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王柏兴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2011年10月29日,公司董事王玲女士因工作原因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书面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同意增补王柏兴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相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变更董事会董事人选的事项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11年11月16日下午14:30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关于召开公司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11年11月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10月31日
股票代码:002309 股票简称:中利科技 公告编号:2011-046 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并增补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1年10月29日收到公司董事王玲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原因,其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其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新任董事后生效,在公司未选举出新任董事之前,王玲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规定,继续履行公司董事职责。王玲女士辞职后不在本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公司对王玲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所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1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增补王柏兴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任期自相关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就关于王玲女士辞去董事及增补王柏兴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经核查,王玲女士是因工作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辞职后王玲女士将不在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任职。与实际情况一致。 2、王玲女士的辞职,对公司经营无重大影响。 3、董事会关于增补王柏兴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未发现被提名人有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被提名人也未曾受过被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任何处罚和惩戒。我们同意增补王柏兴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特此公告。 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10月31日 附个人简历: 王柏兴:男,1956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曾任常熟第二电线电缆厂厂长助理、常熟电线电缆三厂厂长、常熟市中利电缆有限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江苏中利电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江苏中利光电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中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现任江苏腾晖电力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常熟市中联光电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中利科技集团(辽宁)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中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利科技集团(惠州)有限公司董事长、并兼任江苏长飞中利光纤光缆有限董事长、江苏中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江苏中翼汽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常熟市中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中鼎广告传媒有限公司董事长。同时,王柏兴先生为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利科技”)实际控制人,其在2010年7月中利科技第一届董事会离任时,持有中利科技股份130140000股;截止到2011年10月31日仍持有中利科技130140000股。王柏兴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也未曾受过被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任何处罚和惩戒。
股票代码:002309 股票简称:中利科技 公告编号:2011-047 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收购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1年10月26日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利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利科技控股子公司利星科技拟收购LIVE公司的议案》。中利科技控股子公司利星科技(亚洲)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星科技”)拟以493万美元收购live cable assembly pte.ltd (以下简称“LIVE公司”)10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2011年10月27日巨潮网、《证券时报》刊登内容)。 2011年10月28日利星科技与LIVE公司签订《股份收购协议》。 《股份收购协议》主要内容: 1、利星科技以493万美元的资金,收购LIVE公司100%股权。本次收购金额均为利星科技自有资金。 2、收购方案: 1)利星科技在签署收购协议完成后立即向LIVE公司支付收购总额中的250万元美元。 2)在LIVE公司将相关企业过户法律手续办理完成,并将生产经营相关资质、文件移交后,利星科技支付LIVE公司收购总额中的243万美元。 3、live公司的股东Lim Ee Ngee(中文名林以义)(以下简称“LEN”)和West Harbour Investments Limited(以下简称“WHIL”)承诺: 1)没有任何针对或牵扯到LIVE公司或其任何财产的诉讼、起诉、索赔或未决的法律或仲裁的诉讼或威胁。 2)出售股份不受产权负担、留置权、费用责任或者其他的任何性质的第三方权利的约束(包括没有追诉时效性、认股权和优先购买权) 3) LEN和WHIL同意在股份收购完成日及以前承担所有公司所有的风险和义务。 4)LEN和WHIL不得(且应促使所有其分支机构不得)在股份收购完成后的12个月内:a)接触与LIVE公司已建立或正在建立业务往来的人员;b)雇用LIVE公司的人员。 5)出售股份不违反公司的章程规定,须已得到全部批准和官方授权。 6)LIVE公司开展各业务所需的所有许可证是有效和可持续的。 4、本次收购后: 收购完成后,利星科技将继续雇佣LIVE公司原有任何被认为合适的员工,以确保LIVE公司的稳定、持续发展的经营能力。 本次收购的相关变更手续正在办理之中。中利科技将及时跟进投资项目的进展 或变化情况,履行持续披露的义务。 特此公告。 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中利科技 公告编号:2011-045 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经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将召开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1年11月16日(星期三)下午14点30分。 网络投票时间:2011年11月15日~2011年11月1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1年11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11月15 日15:00 至11月1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1年11月14日。 3、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常熟市东南经济开发区常昆路8号,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1年11月14日(星期一)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附后);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保荐机构、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审议《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2.1《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 2.2《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债券期限》 2.3《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 2.4《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2. 5《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债券利率》 2.6《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用途》 2.7《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拟上市的交易所》 2.8《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 2.9《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 2.10《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偿债保障措施》 3、审议《关于增补王柏兴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4、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1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其具体内容见2011年11月01日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公告。 三、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1年11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2、登记地点: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并请认真填写回执,以便登记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上资料须于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四、 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1年11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309, 投票简称:中利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申报价格,100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2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2.00元代表对议案2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2.01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①,2.02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②,依此类推。 具体如下图所示:
③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④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⑤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⑥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 前发出后,当日下午13:00 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 后发出后,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根据页面提示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2011年11月15日15:00 至11月1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投票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 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程娴、徐明 联系电话:0512-52571118 传真:051252572288 通讯地址:江苏省常熟市东南经济开发区常昆路8号中利科技集团 邮编:215542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1、委托人情况 (1)委托人姓名/或公司名称: (2)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3)委托人股东帐号: (4)委托人持股数: 2、受托人情况 (1)受托人姓名: (2)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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