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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992 证券简称:金隅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1-21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2011-11-0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赞皇金隅水泥有限公司 (下称“赞皇金隅”) ●本次担保金额及为其担保累计金额: 单位:万元人民币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对外担保累计金额:截止2011年10月31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386,650万元,其中本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250,500万元,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担保115,000万元,无对外担保情形。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1年11月8日,本公司接到银行返还的保证合同文本,根据本公司董事会二届十五次会议决议,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赞皇金隅提供如下担保: 2011年11月4日,本公司与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华东路支行(下称“河北银行新华东路支行”)签署《保证合同》,本公司将为赞皇金隅与河北银行新华东路支行于2011年11月4日签署的肆仟伍佰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12个月,到期日为2012年11月4日。本公司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赞皇金隅水泥有限公司为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地址为河北赞皇县王家洞村东南,法定代表人田大春。公司营业范围为:生产、销售熟料、水泥及水泥制品。 该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2011年11月4日,本公司与河北银行新华东路支行签署《保证合同》,本公司将为赞皇金隅与河北银行新华东路支行于2011年11月4日签署的肆仟伍佰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公司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保证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及其它费用。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二届十五次会议于2011年10月28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为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拟为以下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公司董事会二届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于2011年10月2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香港联交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和公司网站。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止2011年10月31日,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386,650万元,其中本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250,500万元,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担保115,000万元,无对外担保情形。 本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目录 本公司董事会二届十五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八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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