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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49 证券简称: 大洋电机 公告编号: 2011-053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11-0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1年11月8日(星期二)下午14:5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1年11月7日-2011年11月8日 其中:交易系统: 2011年11月8日交易时间 互联网:2011年11月7日下午15:00至11月8日下午15:00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中山市西区广丰工业区大洋电机广丰厂区技术中心大楼一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鲁楚平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37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21,329,393股,占公司总股本477,351,900股的67.3150%。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6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321,0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477,351,900股的67.2586%。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3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269,393股,占公司总股本477,351,900股的0.0564%。 以上总股本及股东持有表决股份数额均以2011年11月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总股本及股东持股数量为准。 4、其他到会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董事会邀请了高级管理人员、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代表参加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无修改议案的情况,也无新议案提交表决。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逐项审议了各项议案,并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增发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321,297,21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900%;反对23,07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072%;弃权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80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028%。 2、审议《关于修订〈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321,272,0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822%;反对30,55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095%;弃权26,75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458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083%。 3、审议《关于修订<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同意321,272,0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822%;反对19,76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062%;弃权37,54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258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117%。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刘爽律师列席本次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召集人资格以及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 3、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4、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一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全文刊登在2011年11月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六、备查文件 1、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1月9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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