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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贝因美科工贸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11-0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570 证券简称:贝因美 公告编号:2011-36 浙江贝因美科工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贝因美科工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1年11月8日上午9:30在贝因美股份会议室准时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朱德宇先生主持,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一致同意公司对黑龙江贝因美乳业有限公司进行分期注资,以充实其资本金。第一期增资具体方案为:使用募集资金8,000.00万元对黑龙江贝因美乳业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将黑龙江贝因美乳业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从10,000.00万元增资到11,428.5714万元,其余6,571.4286万元记入资本公积,以保证黑龙江贝因美乳业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配方奶粉工程项目的稳步实施。同时,对《黑龙江贝因美乳业有限公司章程》中的有关内容作相应修改。 特此公告! 浙江贝因美科工贸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 11月 8日 证券代码:002570 证券简称:贝因美 公告编号:2011-37 浙江贝因美科工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为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黑龙江贝因美乳业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配方奶粉工程项目的稳步实施,提高募集资金投资效益,公司董事会决定向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黑龙江贝因美乳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龙江贝因美”)进行增资。现将有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增资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可行性的议案》,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的项目如下:
上述情况已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进行披露。现公司募集资金于2011年4月6日已到位,公司于2011年11月8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用募集资金向黑龙江贝因美增资8,000.00万元。 二、增资主体介绍 名称:黑龙江贝因美乳业有限公司 住所:黑龙江省绥化市安达市大庆路6号 法定代表人:魏颍栋 注册资本:壹亿元 实收资本:壹亿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 婴幼儿配方乳粉(湿法工艺),乳制品[乳粉(全脂乳粉、脱脂乳粉、调制乳粉)、其他乳制品(奶油)]制造(有效期至2014年3月1日) 三、增资资金来源及增资目的 本次增资资金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 增资黑龙江贝因美是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稳步实施的必要条件,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将进一步做大做强公司主营业务,促进公司及子公司黑龙江贝因美长期健康发展,增强资本实力和业务发展能力,有利于进一步改善财务结构,降低财务费用,为公司未来效益稳定增长提供有力的支撑,符合全体股东及公司的利益。 四、增资的实施时间及方式 公司拟以募集资金投入黑龙江贝因美乳业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配方奶粉工程项目的金额为59,853.00万元, 公司拟对黑龙江贝因美进行分期注资,以充实其资本金。第一期增资具体方案如下: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8,000.00万元对黑龙江贝因美进行增资,将黑龙江贝因美的注册资本从10,000.00万元增资到11,428.5714万元,其余6,571.4286万元记入资本公积。 五、增资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本次增资的实施,有利于进一步推动黑龙江贝因美年产5万吨配方奶粉工程项目进程,促进公司生产规模化,扩大产能,缓解订单需求增长与产量供给之间的矛盾,进一步提高生产效率,提升公司产品质量, 将进一步做大做强公司主营业务,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及核心竞争力,对公司的长远发展产生积极有利的影响。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贝因美科工贸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 11月 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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