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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31 证券简称:皖通科技 公告编号:2011-059TitlePh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通知

2011-11-0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实际控制人王中胜先生、杨世宁先生和杨新子先生(王中胜先生持有公司股票21,438,9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01%;杨世宁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7,006.4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70%;杨新子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6,915,9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63%,合计持有公司股票55,361,348股,总公司总股本的41.34%)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股东大会临时议案。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10月2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公告,根据前述公告,公司将于2011年11月22日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实际控制人王中胜先生、杨世宁先生和杨新子先生(王中胜先生持有公司股票21,438,9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01%;杨世宁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7,006.4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70%;杨新子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6,915,9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63%,合计持有公司股票55,361,348股,总公司总股本的41.34%)于2011年11月8日向公司董事会书面提出在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关于“设副董事长1人”写入公司章程的提案》作为临时提案。

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核查,上述临时提案内容未超出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本议案可提交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增加临时提案后的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11年11月22日上午9:3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六)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截止2011年11月1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七)现场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梦园路7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选举王志洁先生担任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并任副董事长的议案》。

3、审议《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4、审议《关于变更公司201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5、审议《关于“设副董事长1人”写入公司章程的提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1年10月2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会议登记时间:2011年11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公司二楼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有效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受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和有效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须在2011年11月21日下午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二)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陈延风

联系电话:0551-5318666

传真号码:0551-5311668

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梦园路7号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30088

邮 箱:wtkjfz@mail.hf.ah.cn

特此公告。

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1月8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11年11月22日召开的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序号审议事项同意反对弃权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选举王志洁先生担任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并任副董事长的议案》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关于变更公司201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设副董事长1人”写入公司章程的提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有效期限:自本次会议召开时起,至会议结束时止。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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