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简称:新中基 证券代码:000972 公告编号:2011-044号 新疆中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2011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2011-11-0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 200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公司拟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最高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短期融资券,相关内容详见2009 年12 月22 日《证券时报》及巨潮咨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 公司于2010年7月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核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0]CP85号),协会接受公司短期融资券,注册额度为人民币5亿元,有效期为2年,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短期融资券。 公司已于2010年7月9日发行了2010年度短期融资券,发行金额为人民币5亿元,短期融资券的募集资金已经于2010年7月13日全额到账。现2010年度短期融资券已到期,本息已于2011年7月13日全额兑付。 本次发行的新疆中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期短期融资券为注册有效期内续发,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担任主承销商。 公司2011 年度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如下:
公司本次短期融资券募集说明书于2011年10月31日刊登于上海清算所网(http://www.shclearing.com/)。 特此公告。 新疆中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十一月八日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