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础行业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2011年第2号) 2011-11-0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重要提示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础行业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于2004年2月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2004]11号文《关于同意巨田基础行业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批复》核准公开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04年3月26日正式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已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规定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已于2004年10月20日开始生效,基金合同全文已登载于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1年9月26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1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二座第17层01-04室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二座第17层 法定代表人:王文学 成立时间:2003年3月14日 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 电话:(0755)88318883 联系人:赵婧 股东及股权结构: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36%)、摩根士丹利国际控股公司(34%)、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15%)1(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年12月29日发布公告,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07年12月26日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深圳市招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10%)、深圳市中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5%)。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王文学先生,英国格林威治大学项目管理硕士。目前任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和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1993年7月至2000年12月任西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曾于人民银行西安分行担任体改、外汇管理、稽核副处长。现任本公司董事长。 Carlos Alfonso Oyarbide Seco先生,西班牙巴塞罗那大学经济学学士,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沃顿商学院商业管理硕士。2007年6月至今任摩根士丹利亚洲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及中国首席营运官,曾任摩根士丹利并购部门董事总经理、摩根士丹利西班牙财富管理子公司首席执行官,瑞士信贷(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及金融机构部主管。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 Navtej Singh Nandra先生,印度Indian Institute of Management, Ahmedahad工商管理硕士。目前任摩根士丹利董事总经理、摩根士丹利投资管理国际业务主管、摩根士丹利房地产和商业银行策略主管,曾担任Nuveen投资公司董事,Edelweiss Tokio人寿保险(印度)有限公司董事,DTZ控股公司资深顾问,Booz Allen & Hamilton全球金融服务业务合伙人,美林证券全球投资银行首席运营官、全球资产管理部首席运营官及DFS负责人。现任本公司董事。 于华先生,北京大学经济学学士,比利时鲁汶大学工商管理硕士、金融博士,美国注册金融分析师(CFA)。曾任深圳证券交易所综合研究所所长,加拿大鲍尔集团亚太分公司基金与保险业务副总裁,加拿大伦敦人寿保险公司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摩根士丹利投资管理公司董事总经理、中国投资管理业务主管。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兼任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并代表中国证券业协会任国际资产管理协会董事。 洪家新先生,华东师范大学金融学院世界经济专业研究生,同济大学EMBA研究生。2000年10月至今任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曾任飞乐音响证券投资公司总经理,西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筹委会组长。现任本公司董事。 宋斌先生,中央党校经济管理研究生。2001年至今任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兼投资银行总部总经理等职。曾任首钢总公司、首钢机电公司、首钢设计院等部门负责人,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办公厅信息调研处处长、委主任办公室副主任。现任本公司董事。 洪小源先生,北京大学经济学硕士,澳大利亚国立大学科学硕士。2007年5月至今任招商局金融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兼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局中国基金有限公司、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长城证券有限公司董事,并任招商局中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海达远东保险顾问有限公司、招商局保险有限公司、深圳市招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深圳新江南投资有限公司和招商局(英国)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曾就职于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综合规划司、深圳龙蕃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现任本公司董事。 张嵩涛先生,英国兰开夏大学工商管理学学士,拉夫堡大学金融学硕士。2007年9月至今任深圳市中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金融事业部经理助理。现任本公司董事。 Andrew Gordon Williamson先生,英国南安普顿大学社会科学理学士。曾任Coopers & Lybrand会计事务所(英国伦敦)审计师,Coopers & Lybrand会计事务所(香港)审计经理,汇丰银行集团(香港)财务会计师、香港区会计经理、亚太区首席会计师、亚太区财务策划主管。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兼任杭州工商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苗复春先生,中国人民大学经济专业硕士。2007年5月至今任中国人寿养老保险公司顾问。曾任内蒙古商业局、计委科长,中国社科院技术经济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国务院技术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国务院办公厅副局长,外经贸部办公厅主任,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局长,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副总经理,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执行副总裁,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副总裁。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陈宏民先生,上海交通大学博士,加拿大英属哥伦比亚大学博士后。现任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曾任上海新联纺织品进出口公司职工大学教师。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何斐先生,美国南方卫理会大学法学博士。现任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曾任教于北京大学法律系。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会成员 陈海东先生,南开大学经济学学士,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2009年6月至今任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合规总监,曾任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管会计,厦门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天津证券营业部部门副经理,天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管理部投资经理,兴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客户资产存管中心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监事长。 顾慧文女士,加拿大约克大学文学士。2007年4月至今任摩根士丹利投资管理执行董事及营运风险经理。曾任摩根士丹利亚洲有限公司私人财富管理销售助理、私人财富管理分行经理。现任本公司监事。 吕联贺先生,香港中文大学工商管理硕士。2005年至今任招商局中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高级投资经理。曾就职于中国网络资本有限公司、肖特吉有限公司、可口可乐中国有限公司、墨克沙东药厂、Chemtron Technology Limited 。现任本公司监事。 成立立女士,英国兰开夏电子工程学士,英国兰卡斯特大学金融专业硕士。2005年至今任深圳市中技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金融事业部经理。现任本公司监事。 张力女士,中国人民大学劳动经济专业硕士。2008年10月加入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综合管理和人力资源部总监。曾就职于深圳达能益力饮品有限公司、深圳益力康源饮品有限公司和联合饼干(中国)有限公司。现任本公司职工监事。 梅萍女士,武汉理工大学第三产业经济专业经济学硕士。2006年6月加入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市场发展部副总监兼客户服务中心主任。曾就职于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武汉新兰德证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现任本公司职工监事。 3、公司高管人员 于华先生,总经理,简历同上。 徐卫先生,北京大学经济管理系硕士、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18年证券基金行业从业经验。先后在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政策法规处、市场处、机构监管处、基金监管处、机构监管二处等部门工作,历任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等职务。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秦红女士,北京大学国民经济管理学学士,具有13年基金从业经历。曾任职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行政管理部经理、市场发展部经理、北京分公司总经理,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总经理,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渠道销售部总监。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任中央财大理财规划师培训班基金讲师。 李锦女士,吉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国际金融专业硕士研究生。14年证券基金从业经验。曾就职于巨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历任交易管理总部综合管理部经理助理,总经理办公室主任助理,资产管理部理财部副经理、经理,研究所研究员;2003年起就职于本公司,曾任基金运营部副总监、总监,总经理助理兼基金运营部总监。现任本公司督察长。 4、本基金基金经理 基金经理:李君先生,东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硕士,12年证券基金从业经验。曾任大连证券深圳投资研究中心研究部经理、巨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所研究员、行业部副经理。2007年1月加入本公司,历任首席策略师、投资管理部高级研究员。2009年8月起任本公司本基金基金经理。 本基金前任基金经理管卫泽,于2004年3月至2005年3月管理本基金;前任基金经理陈守红,于2005年4月至2007年10月管理本基金;前任基金经理廖京胜,于2007年11月至2009年8月管理本基金。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主任委员:于华先生,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委员:钱辉先生,公司高级顾问;何滨女士,研究管理部总监;袁航女士,公司首席分析师;汝平先生,固定收益投资部副总监。 6、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光大银行”) 住所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6号光大大厦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光大中心 成立日期:1992年8月18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404.3479亿元 法定代表人:唐双宁 联系人:石立平 电话:010-63639180 传真:010-63639132 网址: www.cebbank.com 2、主要人员情况 法定代表人唐双宁先生,历任中国人民建设银行辽宁省分行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沈阳市分行常务副行长,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市分行副行长、党组副书记,中国人民银行辽宁省分行党组成员兼沈阳市分行行长、党组书记,中国人民银行信贷管理司司长,中国人民银行货币金银局局长,中国人民银行银行监管一司司长,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席。现任中国光大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中国光大银行董事长、党委书记,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中国光大国际有限公司董事会主席。 行长郭友先生,历任国家外汇管理局外汇储备业务中心外汇交易部主任,中国投资公司(新加坡)总经理,中国人民银行外资金融机构管理司副司长,中国光大银行副行长,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执行董事、副总经理兼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行政总裁,现任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副董事长、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行长。 陈昌宏先生,北京大学法学学士、硕士。曾任中共中央联络部干部,四川光大资产管理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中国光大银行昆明分行副行长。现任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投资与托管业务部总经理。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止2011年9月30日,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共托管国投瑞银融华债券型基金、摩根士丹利华鑫基础行业基金、国投瑞银景气行业基金、泰信先行策略基金、光大保德信量化核心基金、大成货币市场基金、摩根士丹利华鑫资源优选混合型基金(LOF)、招商安本增利债券型基金、国投瑞银创新动力基金、大成策略回报股票型基金、博时转债增强型债券型基金、中欧新动力股票型基金,共12只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基金资产规模320.30亿元。同时,开展了证券公司集合理财计划、专户理财、企业年金基金、QDII等资产的托管及信托公司资金信托计划、产业投资基金、股权基金等产品的保管业务。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二座第17层01-04室 联系人:王一平 电话:(0755)88318898 传真:(0755)82990631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8888-668 (2)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8号丰融国际大厦1005室 联系人:罗晔 电话:(010)66155568 传真:(010)66158135 (3)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卢湾区西藏南路218号永银大厦1202室 联系人:栾倩 电话:(021)63343311 传真:(021)63343988 (4)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系统 交易系统网址:https://etrade.msfunds.com.cn/etrading 目前支持的网上直销银行卡:建设银行储蓄卡、招商银行“一卡通”借记卡、光大银行卡、中信银行卡、兴业银行银联卡和浦发银行卡。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8888-668 客户服务信箱:Services@msfunds.com.cn 深圳、北京或上海的投资人单笔认(申)购金额超过100万元(含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可拨打直销中心的上述电话进行预约,本公司将提供上门服务。 2、代销机构 (1)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6号光大大厦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光大中心 法定代表人:唐双宁 联系电话:(010)63639180 客服电话:95595 网址:www.cebbank.com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北京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网址:http://www.icbc.com.cn (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肖钢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5)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傅育宁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6)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客户服务电话:95558 网址:bank.ecitic.com (7)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1099号平安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1099号平安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 孙建一 联系人:蔡宇洲 联系电话:(0755)25859591 客户服务电话:400-6699-999 网址:bank.pingan.com (8)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海港路25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海港路25号 法定代表人:庄永辉 客户服务电话:4008-311-777 网址:http://www.yantaibank.net (9)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28层A01、B01(b)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28层A01、B01(b)单元 法定代表人:王文学 联系人:杨小江 联系电话:(0755)82083788 客户服务电话:(021)32109999,(029)68918888 网址:www.cfsc.com.cn (10)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第A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陈忠 联系电话:(010)60833722 网址:www.cs.ecitic.com (11)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权唐 联系电话:(010)85130577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免长途费) 网址:www.csc108.com (12)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顾伟国 联系人:田薇 电话:(010)66568536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3)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高冠江 联系人:唐静 联系电话:(010)63081000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8899 网址: www.cindasc.com (14)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16号中国人寿大厦1901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6-18层 法定代表人:岳献春 联系人:赵明 联系电话:(010)85127622 网址:www.mszq.com (15)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建设路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宏源证券 法定代表人:冯戎 联系人:李巍 联系电话:(010)88085858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网址:http://www.hysec.com (16)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10楼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李笑鸣 联系电话:(021)23219000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001、95553 网址:www.htsec.com (17)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联系人:芮敏祺 联系电话:(021)38676161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18)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丁国荣 联系电话:(021)54033888 客户服务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网址:www.sywg.com (19)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联系人:刘晨、李芳芳 联系电话:(021)22169999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788、10108998 网址:www.ebscn.com (20)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 办公地址: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弄证大·五道口广场1号楼21层 法定代表人:兰荣 联系人:谢高得 联系电话:(021)38565785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23 网址:www.xyzq.com.cn (21)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联系人:李良 联系电话:(027)65799999 客户服务电话:95579或4008-888-999 网址:www.95579.com (22)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40楼 法定代表人:唐新宇 联系人:张静 联系电话:(021)68604866 客户服务电话:400-620-8888 网址:www.bocichina.com (23)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黄兴中路63号中山国际大厦12楼 办公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198号标志商务中心11楼 法定代表人:林俊波 联系人:钟康莺 联系电话:(021)68634518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1551 网址:www.xcsc.com (24)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联系人:程高峰 联系电话:(025)83290834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网址:www.htsc.com.cn (25)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128 号 办公地址:济南市经七路86号23层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王霖 联系电话:(0531)68889157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网址:www.qlzq.com.cn (26)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29号澳柯玛大厦15层(1507-1510室)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第20层 法定代表人:张智河 联系人:吴忠超 联系电话:(0532)85022326 客户咨询电话:(0532)96577 公司网址:www.zxwt.com.cn (27)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办公地址: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法定代表人:侯巍 联系人:郭熠 联系电话:(0351)8686659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1618 网址:www.i618.com.cn (28)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19楼 办公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19楼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联系人:李涛 联系电话:(0519)88157761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588 网址:www.longone.com.cn (29)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翠园路181号商旅大厦 办公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翠园路181号商旅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永敏 联系人:方晓丹 联系电话:(0512)65581136 客户服务电话:(0512)33396288 网址:www.dwzq.com.cn (30)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长沙芙蓉中路2段华侨国际大厦22-24层 办公地址:湖南长沙芙蓉中路2段华侨国际大厦22-24层 法定代表人:雷杰 联系人:彭博 联系电话:(0731)85832343 客户服务电话:95571 网址:www.foundersc.com (31)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08号中国凤凰大厦1栋9层 法人代表人:牛冠兴 联系人:陈剑虹 联系电话:(0755)82558305 网址:www.essence.com.cn (32)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层至20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层至20层 法定代表人:杨明辉 联系人:刘毅 联系电话:(0755)82023442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008 网址:www.cjis.cn (3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林生迎 联系电话:(0755)82960223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11、(0755)26951111 网址:www.newone.com.cn (34)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九楼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齐晓燕 联系电话:(0755)82130833 客户服务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35)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第五层(01A、02、03、04)、17A、18A、24A、25A、26A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第5层、17层、18层、24层、25层、26层 法定代表人:马昭明 联系人:盛宗凌、庞晓芸 联系电话:(0755)82492000 客户服务电话:95513 网址:www.lhzq.com (36)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4301-4316房)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5、18、19、36、38、41和42楼 法定代表人:林治海 联系人:黄岚 联系电话:(020)87555888 客户服务电话:95575 网址:www.gf.com.cn (37)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8层 办公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号新天地大厦7至10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联系人:张腾 联系电话:(0591)87383623 客户服务电话:96326(福建省外请加拨0591) 网址: www.hfzq.com.cn (38)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5号新盛大厦B座4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联系人:林爽 联系电话:(010)66045608 客户服务电话:010-66045678 网址: www.txsec.com 3、其他代销机构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销售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减少其销售城市、网点,并另行公告。 (二)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二座第17层01-04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二座第17层 法定代表人:王文学 联系人: 邢思宁 电话:(0755)88318720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39号建外SOHU A座31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39号建外SOHU A座31层 负责人:王玲 联系人:冯艾 电话:(010)58785588、(0755)22163333 经办律师:宋萍萍、靳庆军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233号汇亚大厦1604-1608室 办公地址:上海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法人代表:杨绍信 联系人: 张鸿 联系电话:(021) 23233283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张鸿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摩根士丹利华鑫基础行业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分享中国经济持续发展过程所带来的基础行业的稳定增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对象为国内证券市场依法发行上市的A股、债券及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其中投资于基础行业类股票的比例不低于股票资产的80%。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1、投资决策依据 (1)决策依据的主要内容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2)国内外宏观经济发展状况、上市公司的经济运行状况; 3)国家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 4)证券市场政策环境、市场资金供求状况、投资者状况; 5)投资品种的预期收益率和风险水平; 6)影响证券市场未来走势的其他因素。 (2)决策依据的主要来源 决策依据主要来源于研究团队定期或不定期的宏观经济分析报告、证券市场分析报告、行业分析报告、上市公司研究报告以及个券研究报告等。上述报告综合了内外部研究成果。 (3)决策依据的主要用途 投资决策依据主要用于资产配置策略、权益类投资策略、固定收益类投资策略等投资决策,最终决定证券具体的交易行为。 2、投资决策机制 (1)决策架构 本基金实行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基金经理负责制。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制定基金的投资原则、投资目标及整体资产配置策略和风险控制策略,并对基金经理进行授权。基金经理在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授权范围内行使投资管理权限。 (2)决策支持 “研究决定投资”是本基金的投资原则。公司所有的投资决策建立在科学、客观、充分和独立的研究的基础上。研究为投资决策提供依据,为投资组合构建提出建议,为重大突发事件提供评估意见和决策建议。 3、投资管理流程 (1)研究团队充分利用外部和内部的研究资源提供研究成果,挖掘投资机会,为投资决策委员会及基金投资组合管理提供研究依据。 (2)投资决策委员会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依据研究团队及基金经理提交的各类研究报告、投资策略或组合方案,以及金融工程团队提供的风险监测指标等,制定基金的投资原则、投资目标及整体资产配置策略和风险控制策略。如遇重大事项,投资决策委员会及时召开临时会议做出决议。 (3)基金经理在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授权范围内,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定,参考金融工程团队的建议和市场销售团队适时提供的申购赎回预测,构建具体的投资方案并组织实施。超过基金经理权限的,经履行批准程序后实施。每位基金经理可配备若干名基金经理助理协助其开展工作。 (4)本基金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基金经理将指令下达给交易团队,由交易团队交易主管分配给交易员完成交易指令的执行。交易团队同时承担一线风险监控职责。 (5)投资风险管理团队由金融工程团队和监察稽核团队组成,金融工程团队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基金投资风险进行评估;监察稽核团队对基金投资的合规性进行日常监控;风险管理委员会根据投资风险管理团队提供的报告及市场变化对基金投资组合进行风险评估,并提出风险防范措施。 (6)基金经理根据证券市场变化、基金申购、赎回现金流情况以及各种风险的监控和评估结果对组合进行动态调整。 (7)本基金管理人在确保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有权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和实际需要调整上述投资流程。 4、投资组合管理的方法和标准 本基金采用“自上而下”为主、结合“自下而上”的投资方法,将资产管理策略体现在资产配置、行业配置、股票选择和债券选择的过程中。 (1)一级资产配置 1)本基金通过资产配置来确定投资组合中股票、债券和现金的比例。资产配置主要根据以下内容进行: a、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契约的有关规定; b、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及相关指标,包括GDP增长率、消费需求变化趋势、进出口增长变化趋势、总投资变化趋势; c、国家财政政策包括国债发行趋势、政府财政收支状况、税收政策及政府转移支付政策等; d、国家货币政策、利率走势及通货膨胀预期、物价变化趋势; e、国家产业政策、产业投资增长变化、投入产出状况; f、各地区、各行业发展状况; g、证券市场政策环境、市场资金供求状况、投资者状况及市场发展趋势。 在正常市场情况下,股票投资比例浮动范围:基金净值的50%—75%;债券投资比例浮动范围:基金净值的20%—45%;现金资产比例浮动范围:基金净值的5%—20%。当市场出现极端情况,系统性风险超出正常水平时,投资比例可作一定调整,但在十个交易日内,投资比例将恢复到正常市场情况下的水平。 2)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关于旗下基金权证投资方案: a、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千分之五; b、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百分之三; c、公司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百分之十。 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不受前款第a、b、c项规定的比例限制。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不符合上述投资比例的,本公司将在十个交易日之内调整完毕。 (2)二级资产配置 本基金将根据对宏观经济变化及基础行业间的结构性差异和运行状况差异进行分析判断,及时适当调整各类别行业的配置比例,在保持与国民经济同步发展的基础上,重点投资于基础行业各发展阶段中的优势行业。这样既能实现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并力求使基金持有人的利益最大化,也是降低本基金投资组合非系统风险的重要手段。 二级资产配置主要依据的内容按重要性排列如下: 1)各行业增长与GDP增长的相关性分析; 2)各行业发展趋势分析,包括政府对行业的扶持力度、相关产业政策、行业内投资增长趋势、未来市场空间、相关产业链(上下游)发展状况等; 3)行业内上市公司对所属行业的代表性分析,包括产出、收入、利润等指标的代表性,增长趋势的代表性等; 4)行业内上市公司规模和可投资容量分析,这里须结合行业内股票选择结果进行。 综合比较各类别行业在上述几个方面的优势和劣势,并结合股票选择结果确定在各行业配置比重。本基金投资于基础行业股票的比例不低于股票资产的80%。 (3)股票投资策略: 我们看好基础行业的稳定增长趋势,对于精选出来的个股,我们将坚持中长期持有的策略。 精选个股主要采用自下而上的方法:根据基础行业股票综合评级系统对备选库股票进行评级排序。选股的标准主要是针对基础行业特点,对上市公司进行财务状况分析、内在价值分析和相对价值分析,研究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核心竞争力、持续经营能力、公司治理结构、未来经营状况和现金流、财务状况和相对价值等方面。以持续盈利和稳定增长为核心标准,对上市公司进行分行业综合评级。 我们根据综合评级,从中寻找出业绩优良,发展前景较好并能代表行业发展趋势、价值被低估的公司进行实地调研,最终做出投资价值分析。对于这些精选出来的个股,我们采用中长期持有的策略。 我国证券市场处于新兴加转轨的阶段,市场的波动性依然较大,所以我们将依据市场判断和政策分析,适当采用时机选择策略,以优化组合表现。 (4)债券投资策略 我们以“类别资产配置、久期管理”为核心,通过“自上而下”的投资策略,以长期利率趋势分析为基础,兼顾中短期经济周期、政策方向等因素在类别资产配置、不同市场间的资产配置券种选择三个层面进行投资管理;并结合使用“自下而上”的投资策略,即收益率曲线分析、久期管理、新债分析、信用分析、流动性分析等方法,实施动态投资管理,动态调整组合的投资品种,以达到预期投资目标。 1)自上而下的投资策略 a. 类别资产配置,是指通过对宏观经济、市场利率、市场供求等因素的综合分析,选择债券、可转换债券、回购、现金四类资产的配置比例; b. 不同市场间资产配置,是按照目前市场结构将市场划分为,交易所国债市场、银行间国债市场、交易所企业债市场、银行间金融债市场与可转债市场,在不同市场间进行资产配置; c. 券种选择,将根据市场的预期利率,收益率曲线的变动趋势,进行具体券种的选择。 2)自下而上的投资策略 a. 久期管理 久期是度量一个债券或者组合的价格对收益率变化敏感度的指标。久期管理就是以久期和凸性指标为工具,以对长期利率预期为基础,对组合的期限和品种进行合理配置,将收益率变化对于债券组合的影响控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在预期利率下降时,增加组合久期,提高债券价格上升产生的收益;在预期利率上升时,减小组合久期,降低债券价格下降产生的损失。如果预期市场收益率曲线作强烈的整体向上平移,则降低债券组合的整体持仓比例,同时降低组合久期,来使组合损失降到最低。 b. 收益率曲线结构配置 收益率曲线是描述在未来所有到期时点(0-30年)上债券收益率的图形。收益率曲线形状的变化受到央行政策、经济增长率、通货膨胀率和货币供应量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收益率曲线结构配置就是以收益率曲线分析为基础,通过子弹形、哑铃形和梯形等配置方法,在短、中、长期债券间确定比例,以期从短、中、长期债券的相对价格差中取得收益。 (5)权证投资策略 对权证的投资建立在对标的证券和组合收益风险进行分析的基础之上,权证在基金的投资中将主要起到锁定收益和控制风险的作用。 以BS模型和二叉树模型为基础来对权证进行定价,并根据市场情况对定价模型和参数进行适当修正。 在组合构建和操作中运用的投资策略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保护性看跌策略、抛补的认购权证、双限策略等。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 上证综指与深证综指的复合指数×75%+中信标普全债指数×20%+同业存款利率×5% 复合指数=(上证A股流通市值/A股总流通市值)×上证综指+(深证A股流通市值/A股总流通市值)×深证综指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追求基金资产长期稳定增值,风险属于中低水平。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1年10月2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明细 ■ 4、报告期末按券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明细 ■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投资。 8、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在本报告期内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其他资产的构成 ■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1、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至2011年9月30日,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表: ■ 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础行业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4年3月26日至2011年9月30日) ■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包括: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证券交易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信息披露费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从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1、基金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0%的年费率计提。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H=E×1.5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付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的前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5%。的年费率计提,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H=E×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的前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 3、其他基金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关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基金合同生效前的验资费、律师费、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发售公告等信息披露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磋商酌情降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公告,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本基金的申购赎回实行的是固定费率,即申购费率1.5%、赎回费率0.5%。为了鼓励投资者积极申购及长期持有本基金,从2004年11月12日开始,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费率标准作部分调整,费率标准如下: 1、申购费 (1)申购费率 本基金的申购费按申购金额采用比例费率,投资人在1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按单笔分别计算,费率表如下: ■ (2)申购费用计算方式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2、赎回费 (1)赎回费率 赎回费用由赎回人承担,所收取的赎回费40%归基金财产,60%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及其他必要的手续费。费率表如下: ■ (2)赎回费用计算方式 赎回金额=赎回份数×赎回价格 赎回费用=赎回金额×赎回费率 3、转换费用 本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异情况和赎回费率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计算方法如下: 转出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申购补差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申购补差费率/(1+申购补差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费+申购补差费 (1)对于实行级差申购费率(不同申购金额对应不同申购费率)的基金,以转入总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计算申购补差费用。 (2)转出基金赎回费不低于25%的部分归入转出基金资产。 (3)计算基金转换费用所涉及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均按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的规定费率执行,对于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费率优惠活动期间发生的基金转换业务,按照本公司最新公告的相关费率计算基金转换费用。 4、经报中国证监会批准,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上述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并最迟于新费率开始实施前两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予以公告。如果调高申购或赎回费率,则须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 在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投资人的认购金额、申购金额的数量适用不同的认购、申购费率标准,但须按规定提前公告。 在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对选择在赎回时缴纳认购费或者申购费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其持有基金份额的期限适用不同的认购、申购费率标准,但须按规定提前公告。 在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基金份额的期限适用不同的赎回费率标准,但须按规定提前公告。 (三)基金的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基金法》、《运作管理办法》、《销售管理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11年5月10日刊登的《摩根士丹利华鑫基础行业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十一月九日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