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600355 股票简称:ST精伦 编号:临2011-024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1-11-0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11月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全部经电话确认),会议于2011年11月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5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5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学阳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一致通过以下事项: 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董事长利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实施委托理财项目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公司拟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利用公司部分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项目内容: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可购买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额的20%的银行发行的风险较低、年化收益率不低于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的短期保本理财产品,任意时点的理财产品总额需控制在人民币8000万元以内,单次期限不超过六个月,可循环使用。公司董事长根据董事会授权在以上限额内签署理财计划协议书并组织实施。 特此公告。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1月9日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