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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东方钽业 证券代码:000962 公告编号:2011-076号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配股股份变动及获配股份上市公告书(注册地址: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冶金路) 2011-11-0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配股股份变动及获配股份上市公告书 一、重要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本公司配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文件。 参与本次配股的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规定,承诺在本次配股新发行股份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本公司股份,若减持,则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 二、股票上市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 本次配股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648号文核准。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本次配股共计84,432,644股人民币普通股将于2011年11月10日起上市流通。本次配股股份将于上市流通前到达投资者账户,敬请投资者注意查询。 本次配售股票的上市情况如下: 1、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2、上市时间:2011年11月10日 3、股票简称:东方钽业 4、股票代码:000962 5、本次配股发行前总股本:356,400,000股 6、本次发行完成后总股本:440,832,644股 7、配股增加的股份:84,432,644股,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增加84,432,222股,有限售条件股份增加422股。 8、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9、上市保荐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Ningxia Orient Tantalum Industry Co., Ltd. 法定代表人:张创奇 董事会秘书:叶照贯 设立日期:1999年4月30日 注册地址: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冶金路 联系电话:0952-2098563 联系传真:0952-2098562 主营业务:稀有金属钽、铌、铍、钛及合金、碳化硅微粉、电池正极材料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二)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配股前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 (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1、发行人控股股东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创奇 成立日期:2003年1月30日 注册资本:230,000万元 注册地址: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冶金路 股权结构:国有独资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微合金炉料、电子元器件、氟化铝的生产和销售,轻钢结构制作和安装。 2、实际控制人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是国务院国资委直接管理的中央大型企业,主要业务为有色金属矿产资源开发、建筑工程、相关贸易及服务。中国有色矿业集团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罗涛 成立日期:1997年1月30日 注册资本:2,559,976,774.62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复兴路乙12号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国内外金属矿山的投资及经营管理;承担有色金属工业及其他各类型工业、能源、交通、公用、民用市政及机电安装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公路、铁路、桥梁、水电工程项目的承包;房地产开发与经营;配供电设备和自动化设备的研制、开发和销售,自营和代理除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出口商品和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进口商品以外的其他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外贸易的转口贸易;承包境外工程的境内国际招标工程;对外派遣各行业的劳务人员(不含海员);与上述业务相关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汽车仓储、展览展示;汽车(其中小轿车直接销售给最终用户)的销售。 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和控制关系框图如下: ■ (四)本次配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配股发行前后,本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表: ■ (五)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配股完成后,截至2011年11月2日(T+7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 四、本次股票发行情况 (一)发行数量:84,432,644股 (二)发行价格:10.68元/股 (三)发行方式:向原股东配售 (四)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募集资金总额为901,740,637.92元,已由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次发行出具了中天运〔2011〕验字第0063号《验资报告》。 (五)发行费用总额及项目、每股发行费用:发行费用总额为18,658,138.09元,包括承销及保荐费、审计费用、律师费用以及其他费用,每股发行费用为0.22元/股。 (六)募集资金净额:883,082,499.83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 本公司自配股说明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未发生可能对本公司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六、上市保荐人及意见 (一)上市保荐人 上市保荐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矫正中 保荐代表人: 牛旭东、黄峥 项目协办人: 袁志伟 注册地址: 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联系电话: 010-68573828 联系传真: 010-68573837 联系人: 黄峥 刘存 牛旭东 吕灿林 袁志伟 刘吉锋 刘洪武 王禹夫 杨汉波 (二)上市保荐意见 本次配股股票上市的保荐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发行人本次配股上市文件所载资料进行了核查,认为:发行人申请本次配售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保荐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配售的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的保荐责任。 发行人: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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