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多媒体数字报

2011年11月10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证券代码:002295 证券简称:精艺股份 公告编号:2011-040TitlePh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11-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提示

  (一)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修改、否决议案的情况;

  (二)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召开时间:2011 年11月9日(星期三)上午10: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冯境铭先生。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六)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

  出席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共6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80,679,7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8.0924%。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会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方式对议案进行审议和表决,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对会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80,679,75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

  五、律师出具的见证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高向阳、邓洁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的《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公司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字确认的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三)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九日

   第A001版:头 版(今日48版)
   第A002版:要 闻
   第A003版:评 论
   第A004版:环 球
   第A005版:创业板·资本市场
   第A006版:专 题
   第A007版:理 论
   第A008版:基 金
   第A009版:机构
   第A010版:机 构
   第A011版:焦 点
   第A012版:信息披露
   第B001版:B叠头版:公 司
   第B002版:公 司
   第B003版:信息披露
   第B004版:产 经
   第C001版:C叠头版:市 场
   第C002版:动 向
   第C003版:期 货
   第C004版:个 股
   第C005版:数 据
   第C006版:行 情
   第C007版:行 情
   第C008版:数 据
   第D001版:D叠头版:信息披露
   第D002版:信息披露
   第D003版:信息披露
   第D004版:信息披露
   第D005版:信息披露
   第D006版:信息披露
   第D007版:信息披露
   第D008版:信息披露
   第D009版:信息披露
   第D010版:信息披露
   第D011版:信息披露
   第D012版:信息披露
   第D013版:信息披露
   第D014版:信息披露
   第D015版:信息披露
   第D016版:信息披露
   第D017版:信息披露
   第D018版:信息披露
   第D019版:信息披露
   第D020版:信息披露
   第D021版:信息披露
   第D022版:信息披露
   第D023版:信息披露
   第D024版: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