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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13、200513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B 公告编号:2011-36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2011-11-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1年11月9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健康元")下属全资子公司--天诚实业有限公司(下称"天诚实业")的通知,天诚实业于2010年11月9日至2011年11月8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部分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天诚实业有限公司 二、增持的目的及计划:通过增持公司股份,表达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计划自首次增持日起12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三、增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增持。 四、本次增持股份数量及比例:天诚实业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其自2010年11月9日至2011年11月8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境内上市外资股(B股)股份共计1,470,34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4972%,本次增持前,天诚实业持有公司股份数为44,537,73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5.0607%,公司控股股东健康元直接、间接持有和控制公司股份数为134,000,27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5.3129%;增持后,天诚实业持有公司股份数为46,008,08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5.5579%,公司控股股东健康元直接、间接持有和控制公司股份数为135,470,62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5.8101%。 五、本次增持股份价格:平均价格约为26.92元/股。 六、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增持完成后,天诚实业将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就本次增持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豁免收购要约。 七、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1月10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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