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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11-1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份代码:601398 股票简称:工商银行 编号:临2011- 38号

证券代码:113002 证券简称:工行转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金边分行获颁经营牌照的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金边分行于近日获得柬埔寨国家银行颁发的金融业务许可证。此前,本行金边分行的设立申请已获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特此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股票代码:601398 股票简称:工商银行 编号:临2011-39号

证券代码:113002 证券简称:工行转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补充通知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于2011年10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简称《通知》),本行原定于2011年11月24日召开本行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由于股东增加临时提案,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行将本次会议延期至2011 年11 月29日召开。

现将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增加临时提案

2011年11月9日,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汇金公司,持有本行约35.4%股份的股东)向本行提交以下6项临时提案,拟提交本行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关于选举环挥武先生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2.关于选举汪小亚女士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3.关于选举葛蓉蓉女士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4.关于选举李军先生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5.关于选举王晓岚先生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6.关于选举姚中利先生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本行董事会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将上述6项临时提案提交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内容详见附件一至附件六。

二、撤回《关于选举许仕仁先生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近日,许仕仁先生因个人原因,向本行提出退出本行独立董事的选任程序。许仕仁先生已确认与本行董事会无不同意见,其退出本行独立董事的选任程序亦无任何事项须提请本行股东注意。

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行决定撤回拟提交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选举许仕仁先生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延期召开本次会议

因股东增加临时提案,为符合本行上市地有关信息披露的规定,本行董事会将原定于2011年11月24日召开的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至2011年11月29日召开,具体安排如下:

1.召开时间:2011 年11月29日(星期二)9时30分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B3学术报告厅

3.召集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采取现场投票方式

关于股权登记日及其他事项不变,详见本行于2011年10月10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四、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经上述调整后,本行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拟审议以下事项:

1.关于新增发行不超过700亿元人民币次级债券的议案

2.关于选举姜建清先生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的议案

3.关于选举杨凯生先生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的议案

4.关于选举黄钢城先生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5.关于选举田国强先生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6.关于选举王炽曦女士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7.关于选举环挥武先生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8.关于选举汪小亚女士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9.关于选举葛蓉蓉女士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10.关于选举李军先生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11.关于选举王晓岚先生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12.关于选举姚中利先生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第1项审议事项为特别决议事项,其余审议事项均为普通决议事项。

五、其他事项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需持有《通知》第四项规定的资料和本补充通知附件七的补充授权委托书进行会议登记。

关于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其他事项,详见本行于2011年10月10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附件一:《关于选举环挥武先生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附件二:《关于选举汪小亚女士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附件三:《关于选举葛蓉蓉女士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附件四:《关于选举李军先生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附件五:《关于选举王晓岚先生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附件六:《关于选举姚中利先生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附件七: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授权委托书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附件一:

关于选举环挥武先生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环挥武先生的任期于2012年2月到期,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候选人可由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5%以上的股东提名,经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且可以连选连任。现提请股东大会重新选举环挥武先生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简历见附件),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开始计算。

以上议案,请审议。

附件:环挥武先生简历

议案提请人: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九日

附件:

环挥武先生简历

环挥武,男,中国国籍,出生于1953年4月。

环挥武先生现任职于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自2009年2月起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1982年进入财政部,曾任财政部人事司干部调配处副处长、处长,人事教育司干部调配处处长,人事教育司副司长、机关党委常务副书记(正司长级)。学历为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研究生。

附件二:

关于选举汪小亚女士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候选人可由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5%以上的股东提名,经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现提请股东大会选举汪小亚女士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简历见附件),汪小亚女士的非执行董事任职资格尚需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其担任非执行董事的任期自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之日开始计算。

以上议案,请审议。

附件:汪小亚女士简历

议案提请人: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九日

附件:

汪小亚女士简历

汪小亚,女,中国国籍,出生于1964年11月。

汪小亚女士1985年在华中师范大学留校任教,先后任助教、讲师。1997年进入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工作,历任副处长、处长、副局长,期间曾挂职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任副市长。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获经济学博士学位,曾在华中师范大学政教系和经济系获法学学士、经济学硕士学位。汪小亚女士具有研究员职称,现为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博士后流动站学术委员会委员、博士后合作导师。

附件三:

关于选举葛蓉蓉女士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候选人可由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5%以上的股东提名,经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现提请股东大会选举葛蓉蓉女士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简历见附件),葛蓉蓉女士的非执行董事任职资格尚需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其担任非执行董事的任期自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之日开始计算。

以上议案,请审议。

附件:葛蓉蓉女士简历

议案提请人: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九日

附件:

葛蓉蓉女士简历

葛蓉蓉,女,中国国籍,出生于1968年1月。

葛蓉蓉女士自2005年起进入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工作,现任汇金公司职工监事,曾任银行部建行股权管理处副主任、主任。1994年任北京工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讲师,后曾任大鹏证券公司副研究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监管部职员。毕业于中国科技大学,获管理学博士学位,曾获浙江大学工学学士学位和北京师范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葛蓉蓉女士具有高级经济师职称。

附件四:

关于选举李军先生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李军先生的任期于2011年12月到期,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候选人可由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5%以上的股东提名,经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且可以连选连任。现提请股东大会重新选举李军先生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简历见附件),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开始计算。

以上议案,请审议。

附件:李军先生简历

议案提请人: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九日

附件:

李军先生简历

李军,男,中国国籍,出生于1959年3月。

李军先生现任职于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自2008年12月起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曾任国际商业信贷银行北京代表处代表助理、法国巴黎巴银行中国代表处副代表、西班牙对外银行(BBVA)银行国际部顾问、中国科技信托投资公司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科技证券研究部总经理。2004年进入北京科技大学执教,任该校经济管理学院金融系教授。2005年至2010年期间兼任北京首都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毕业于西班牙马德里大学,获经济管理学博士学位。

附件五:

关于选举王晓岚先生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候选人可由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5%以上的股东提名,经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现提请股东大会选举王晓岚先生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简历见附件),王晓岚先生的非执行董事任职资格尚需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其担任非执行董事的任期自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之日开始计算。

以上议案,请审议。

附件:王晓岚先生简历

议案提请人: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九日

附件:

王晓岚先生简历

王晓岚,男,中国国籍,出生于1955年1月。

王晓岚先生1982年进入财政部工交司工作。1989年起历任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副处长、副司级干部。1997年起历任财政部驻北京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综合处处长、专员助理、副监察专员,2004年起历任重庆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副监察专员、监察专员(正司长级)。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获经济学学士学位。王晓岚先生具有高级经济师职称、注册会计师和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

附件六:

关于选举姚中利先生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候选人可由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5%以上的股东提名,经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现提请股东大会选举姚中利先生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简历见附件),姚中利先生的非执行董事任职资格尚需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其担任非执行董事的任期自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之日开始计算。

以上议案,请审议。

附件:姚中利先生简历

议案提请人: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九日

附件:

姚中利先生简历

姚中利,男,中国国籍,出生于1954年12月。

姚中利先生1991年进入财政部工作,历任财政部中国财经报社理论部副主任、主任,财政部中国财经报社副总编辑(副司长级)、总编辑(正司长级)。毕业于北京大学经济系,获经济学博士学位,曾在四川大学经济系和北京大学经济系分别获经济学学士、经济学硕士学位。姚中利先生具有高级编辑专业技术职务。

附件七: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本人(本公司)作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权限代为行使表决权:

投票指示:

提案序号会议审议事项同意反对弃权
关于新增发行不超过700亿元人民币次级债券的议案   
关于选举姜建清先生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杨凯生先生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黄钢城先生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田国强先生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王炽曦女士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环挥武先生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汪小亚女士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葛蓉蓉女士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10关于选举李军先生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11关于选举王晓岚先生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12关于选举姚中利先生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2)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提案序号身份证号码(法人身份证明文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签名: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1年 月 日有效日期:
注: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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