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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73 证券简称:粤宏远A 公告编号:2011-015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财政部驻广东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公司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情况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2011-11-1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和财政部《关于开展2010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的通知》(财监[2010]41号)的有关规定,财政部驻广东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于2010年7月7日至8月20日对本公司2009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例行检查,并追溯检查了以前相关年度。财政部驻广东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向公司送达了《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的通知》(财驻粤监[2010]66号),现将该《通知》的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下:(1)营业收入核算方面,存在未及时核算没收押金、广告租金收入,营业收入科目核算不规范以及跨期确认收入的问题,涉及收入697.44万元;(2)成本核算方面,主要是未及时调整应收回的土地成本,以及广告费跨期列支的问题,涉及广告费金额89.10万元;(3)财务报表披露存在未及时披露金丰体育公园对外承包的问题;(4)会计基础工作方面,存在少量未取得合法原始票据50万元和会计科目使用不当以及会计报表与税务报表存在差异的问题,总资产差异金额2.4亿元,主要是由于会计报表与税务报表房地产销售收入确认时点不同造成的;(5)税收方面,存在多列支融资利息28万元和未代扣个人所得税的问题;(6)内部控制方面,存在购买理财产品内部控制程序不严,违反相关管理规定的问题。 二、前述六个方面,经测算,本次账务调整对本公司2009年度经营成果的综合影响如下表:
三、公司考虑到前述几方面问题导致的调整事项涉及金额在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中占比较小,对2009 年末财务状况以及2009 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未产生重大的实质性影响,按重要性原则,未形成重大差错调整事项。公司已对前述需调整事项在2010年度调账,落实整改,并在2010年年度报告审计前,将上述事项全部整改完毕。 四、本次检查对公司的行政处罚金额为人民币20000元整,公司对检查中涉及的需补税事项554万元已按规定上缴,其他需调整事项已按规定于2010年调整完毕,整改结果已报广东财监专员办,未提出异议。同时,公司将以本次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为契机,切实提高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完善会计核算内部控制程序,加深对会计准则的理解,进一步提升公司财务管理水平、会计核算水平和会计信息质量。 特此公告。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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