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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11-1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002055 股票简称:得润电子 公告编号:2011-047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1年11月4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2011年11月11日在公司天安数码时代大厦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七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七人。与会董事一致推举邱建民先生主持会议。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邱建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邱为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一致,具体组成如下:

  战略委员会委员:邱建民(非独立董事)、邱为民(非独立董事)、徐建辉(非独立董事)、蓝裕平(非独立董事)、陈骏德(独立董事),召集人:邱建民(非独立董事)。

  提名委员会委员:梁赤(独立董事)、邱建民(非独立董事)、陈骏德(独立董事),召集人:梁赤(独立董事)。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陈骏德(独立董事)、邱为民(非独立董事)、虞熙春(独立董事),召集人:陈骏德(独立董事)。

  审计委员会委员:虞熙春(独立董事)、邱为民(非独立董事)、陈骏德(独立董事),召集人:虞熙春(独立董事)。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聘任邱建民先生为公司总裁,徐建辉先生、高明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刁莲英女士为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王少华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一致。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董事会秘书王少华先生的通讯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755-89492166

  办公传真:0755-89492167

  办公邮箱:002055@deren.com.cn

  通讯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街道三十三路9号得润电子工业园(518107)

  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贺莲花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事务代表贺莲花女士的通讯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755-89492166

  办公传真:0755-89492167

  办公邮箱:002055@deren.com.cn

  通讯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街道三十三路9号得润电子工业园(518107)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附:相关人员简历如下:

  邱建民先生,中国国籍,1962年出生,大专学历,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89年创建深圳市宝安得胜电子,曾任董事长、总经理;1992年创建本公司,先后担任董事长、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总裁,兼任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倍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合肥得润电子器件有限公司、青岛海润电子有限公司、青岛得润电子有限公司、青岛恩利旺精密工业有限公司、绵阳虹润电子有限公司、长春市金科迪汽车电子有限公司、绵阳得润电子有限公司、金工精密制造(深圳)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得润精密零组件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深圳得康电子有限公司、得润电子(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邱建民先生与邱为民先生为兄弟关系,共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064,190股,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邱为民先生,中国国籍,1968年出生,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0年起在深圳宝安得胜电子厂工作,现任该公司执行董事;1992年至今先后担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兼任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深圳得康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得润精密零组件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市倍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合肥得润电子器件有限公司、青岛海润电子有限公司、青岛得润电子有限公司、青岛恩利旺精密工业有限公司、绵阳虹润电子有限公司、长春市金科迪汽车电子有限公司、得润电子(香港)有限公司、绵阳得润电子有限公司、金工精密制造(深圳)有限公司董事。邱为民先生与邱建民先生为兄弟关系,共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徐建辉先生:中国台湾,1956年出生,大专学历。2000年至2008年5月,任深圳泰科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2008年5月起任本公司副总裁,2011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裁。徐建辉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及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高明先生:中国台湾,1960年出生,博士学历。1996年至2000年在美商泰科电子担任市场行销经理,2001年至2004年在台商隆腾电子担任总经理,2005年2月至11月任公司副总裁,2006年至2008年在台商浩腾电子担任总经理,2010年4月起任公司副总裁。高明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及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刁莲英女士:中国国籍,1957年出生,本科学历,会计师、经济师、内部审计师、国际注册高级会计师。1995年至2004年4月在深圳一致集团及下属公司担任财务部长、总经理助理等,2004年4月起任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历任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现任公司财务总监、副总裁。刁莲英女士与公司董事、监事及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少华先生:中国国籍,1975年出生,本科学历,于2006年10月25日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02年5月起在公司从事企业管理、项目管理和证券事务工作,并先后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裁。王少华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及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现持有公司股份192,238股,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贺莲花女士:中国国籍,1982年出生,本科学历,于2009年7月24日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04年4月至2007年3月在深圳市豪恩电声科技有限公司工作,2007年4月起在本公司从事企业管理及证券事务工作,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贺莲花女士与公司董事、监事及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股票代码:002055 股票简称:得润电子 公告编号:2011-048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1年11月4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2011年11月11日在公司天安数码时代大厦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三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三人。与会监事一致推荐梁宇东女士主持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梁宇东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年11月11日

  股票代码:002055 股票简称:得润电子 公告编号:2011-046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1年11月11日上午9:30在公司天安数码时代大厦会议室召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9251.641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20522.1069万股的45.08%。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邱建民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和修改议案的情况,无新议案提交表决,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进行现场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邱建民、邱为民、徐建辉、蓝裕平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陈骏德、虞熙春、梁赤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 选举第四届董事会4名非独立董事

  1.11 选举邱建民为董事

  表决结果为:赞成:9251.6410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反对:0股。

  1.12 选举邱为民为董事

  表决结果为:赞成:9251.6410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反对:0股。

  1.13 选举徐建辉为董事

  表决结果为:赞成:9251.6410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反对:0股。

  1.14 选举蓝裕平为董事

  表决结果为:赞成:9251.6410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反对:0股。

  1.2 选举第四届董事会3名独立董事

  1.21 选举陈骏德为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赞成:9251.6410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反对:0股。

  1.22 选举虞熙春为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赞成:9251.6410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反对:0股。

  1.23 选举梁赤为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为:赞成:9251.6410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反对:0股。

  2.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梁宇东、沈向民当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

  2.1 选举梁宇东为监事

  表决结果为:赞成:9251.6410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反对:0股。

  2.2 选举沈向民为监事

  表决结果为:赞成:9251.6410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反对:0股。

  三、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北京市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栗向阳、卜宏昭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及形成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股票代码:002055 股票简称:得润电子 公告编号:2011-045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换届须选举职工代表监事一名。公司于2011年11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应到职工代表16人,实到16人,会议由公司工会主席刘丽辉先生主持。与会代表经充分讨论表决后形成如下决议:

  经公司工会提名,全体职工代表通过举手表决的方式,全票通过选举刘嘉琪女士续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与股东大会选举的非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年11月11日

  附:职工代表监事简历如下:

  刘嘉琪女士,中国国籍,大专学历,国际职业培训师。2007年起在本公司从事人力资源培训与管理等工作。刘嘉琪女士与公司董事、监事及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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