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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科学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11-1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975 证券简称:科学城 公告编号:2011-055 南方科学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一)召开时间:2011年11月11日上午10:00 (二)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杨海飞先生 (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263,358,9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28%。(本次会议讨论事项均未涉及关联交易,出席会议股东代表所代表的股份均具有表决权)。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杨海飞先生、程少良先生、辛向东先生、戚宇平先生、林毅建先生、向志刚先生、冯道祥先生、卢文彬先生、郭卫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其中冯道祥先生、卢文彬先生、郭卫东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具体如下: (1)杨海飞先生获263,358,973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2)程少良先生获263,358,973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3)辛向东先生获263,358,973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4)戚宇平先生获263,358,973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5)林毅建先生获263,358,973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6)向志刚先生获263,358,973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7)冯道祥先生获263,358,973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8)卢文彬先生获263,358,973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9)郭卫东先生获263,358,973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2、审议通过了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叶薇女士、徐红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其中: (1)叶薇女士获263,358,973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2)徐红女士获263,358,973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 叶薇女士、徐红女士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监事胡斌先生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3、审议通过了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确定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每年人民币10万元(含税),其履行职责所需的其他费用由公司承担。 同意263,358,97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以上议案的内容详见2011年10月2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站的公司相关公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王萌、康晓阳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关于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三)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南方科学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方科学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975 证券简称:科学城 公告编号:2011-057 南方科学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方科学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11月7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递交的方式向全体监事送达。会议于2011年11月11日上午11:4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胡斌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出席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南方科学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选举胡斌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召集人的议案,任期至本届监事会结束、下届监事会产生时终止。 特此公告。 南方科学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附件:胡斌先生简历 胡斌,男,44岁,本科学历,先后任职于深圳卓荣工业公司人事培训课长,深圳高戍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长,深圳高戍达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中心副总经理,深圳里程国际汽车车会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办公室主任、董事会秘书。现任本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办公室主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975 证券简称:科学城 公告编号:2011-056 南方科学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方科学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11月7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递交的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会议于2011年 11月11日上午11:00在北京银泰中心C座2103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杨海飞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出席董事7人,董事林毅建先生因公务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特委托董事杨海飞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董事向志刚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南方科学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选举杨海飞先生为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选举杨海飞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至本届董事会结束、下届董事会产生时终止。 二、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的议案;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如下: 战略委员会:程少良先生、辛向东先生、杨海飞先生、冯道祥先生 提名委员会:杨海飞先生、冯道祥先生、卢文彬先生、郭卫东先生 审计委员会:林毅建先生、卢文彬先生、冯道祥先生、郭卫东先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辛向东先生、卢文彬先生、冯道祥先生、郭卫东先生 其中,战略委员会选举程少良先生担任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提名委员会选举冯道祥先生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审计委员会选举卢文彬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选举卢文彬先生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 三、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聘任戚宇平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杨海飞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戚宇平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至本届董事会结束、下届董事会产生时终止。 四、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聘任刘黎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杨海飞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聘任刘黎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任期至本届董事会结束、下届董事会产生为止。 特此公告。 南方科学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附件1:简历 杨海飞:男,44岁,毕业于南开大学,硕士学历。先后任职中国航空技术国际工程公司,国泰君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企业融资总部副总经理,2005年起任中国银泰投资有限公司投资部总经理,2007年1月至 2009年5月任京投银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08年11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戚宇平:男,48岁,1982年毕业于空军工程学院,获工学学士学位。先后任职空军第一航空学院计算机研究所副所长,空军信阳航空科技开发公司副总经理,航空电器设备厂厂长,泰州三格电脑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山德城电器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中山机电安装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湖南金果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衡阳西环路(107改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湖南银泰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南方科学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潭柘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本公司总经理。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刘黎明:男,33岁,研究生学历,民主建国会会员。先后任职于东方高圣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企业并购部项目经理,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投行总部企业融资部高级经理,中国银泰投资有限公司投资部项目经理,宁波银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附件2: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1年11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作为本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本次会议,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会议审议通过了《聘任戚宇平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聘任刘黎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的议案》,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的立场及判断,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经讨论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未发现戚宇平先生、刘黎明先生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其任职资格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行使职权相适应的履职能力和条件。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聘任戚宇平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刘黎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独立董事: 冯道祥、卢文彬、郭卫东 二0一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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