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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代码:600360 A股简称:华微电子 编号:临2011-018号TitlePh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11-1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否决或修改提案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11月11日14: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吉林省吉林市深圳街99号本公司402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董事长夏增文

  6、出席会议的股东情况:

  (1)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90,433,513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28.08%;

  (2)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共65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791,445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0.56% 。

  (3) 参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共计67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94,224,958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28.64%。

  7、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有关法规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二、提案审议情况

  经审议表决,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以下决议,出席现场会议参与表决和通过网络投票平台参与表决的汇总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审议《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自查报告》的议案

  赞成票191,274,96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8.48%;反对票72,0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4%;弃权票2,877,93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48%。

  2、关于审议《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方案》的议案。以下事项分别审议:

  2.1 发行对象

  赞成票191,303,47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8.50%;反对票257,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13%;弃权票2,664,1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37%。

  2.2 发行方式

  赞成票191,295,47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8.49%;反对票257,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13%;弃权票2,672,1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38%。

  2.3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赞成票191,295,47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8.49%;反对票257,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13%;弃权票2,672,1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38%。

  2.4 发行数量及认购方式

  赞成票191,295,47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8.49%;反对票263,6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14%;弃权票2,665,8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37%。

  2.5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赞成票191,295,47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8.49%;反对票263,6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14%;弃权票2,665,83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37%。

  2.6 限售期

  赞成票191,295,47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8.49%;反对票257,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13%;弃权票2,672,1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38%。

  2.7 上市地点

  赞成票191,295,47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8.49%;反对票257,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13%;弃权票2,672,1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38%。

  2.8 募集资金投向

  赞成票191,295,47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8.49%;反对票257,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13%;弃权票2,672,1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38%。

  2.9 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赞成票191,295,47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8.49%;反对票257,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13%;弃权票2,672,1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38%。

  2.10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赞成票191,295,47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8.49%;反对票257,3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13%;弃权票2,672,1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38%。

  3、关于审议《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赞成票190,646,4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8.16%;反对票10,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1%;弃权票3,568,40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83%。

  4、关于审议《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赞成票190,646,4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8.16%;反对票3,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0%;弃权票3,575,40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84%。

  5、关于审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赞成票190,646,4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8.16%;反对票10,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1%;弃权票3,568,40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83%。

  6、关于审议《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赞成票190,646,4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8.16%;反对票3,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0%;弃权票3,575,40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8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冰

  3、结论性意见: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等事项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3、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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