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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发恒业股份公司公告(系列) 2011-11-1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631 证券简称:顺发恒业 公告编号:2011-022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2011年度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1年11月11日(星期五)下午14:30时。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11年11月11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11月10日15:00至2011年11月1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长春市朝阳区延安大路1号盛世国际写字间3026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顺发恒业股份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管大源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之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下同)共4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820,806,90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5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817,054,2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15%;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4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3,752,6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管大源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2、公司没有外资股股东出席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共七项,会议采取记名投票的方式对会议提案进行了逐项表决,具体审议与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对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且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分别表决,其中,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累积投票制下有效表决权的总数为4,924,841,400(820,806,900×6)股,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累积投票制下有效表决权的总数2,462,420,700(820,806,900×3)股。 1、非独立董事选举 (1)选举管大源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817,054,2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管大源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2)选举沈志军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817,054,2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沈志军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3)选举孔令智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817,054,28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孔令智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4)选举程捷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817,054,2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程捷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5)选举李旭华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817,054,29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李旭华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6)选举陈贵樟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817,054,29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陈贵樟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2、独立董事选举 (1)选举陶久华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817,054,28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陶久华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选举张生久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817,054,28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张生久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选举杨贵鹏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817,054,27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杨贵鹏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前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对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本议案下有效表决权的总数为1,641,613,800(820,806,900×2)股。 1、选举鲁永明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817,054,27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鲁永明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2、选举刘晓宇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817,054,27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刘晓宇先生当选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上述监事会成员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钱嘉清共同组成第六届监事会。 (三)审议通过《关于支付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19,221,9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反对1,287,12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弃权297,85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 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注册地址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19,221,9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反对1,339,22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弃权245,75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 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19,228,7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反对1,334,22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弃权243,95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 表决结果: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19,228,7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反对1,426,42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弃权151,75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 表决结果: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819,228,71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反对1,331,72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弃权246,45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 表决结果: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已由九重天律师事务所杨霖、阮立律师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意见书结论性意见认为: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及会议决议; 2、浙江九重天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顺发恒业股份公司201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11月12日
证券代码:000631 证券简称:顺发恒业 公告编号:2011-023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于2011年11月11日采用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参加现场会议的有:管大源先生、沈志军先生、孔令智先生、程捷先生、陶久华先生(独立董事)、张生久先生(独立董事);参加通讯表决的有:李旭华先生、陈贵樟先生、杨贵鹏(独立董事)。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议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选举管大源先生为公司董事长。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副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选举沈志军先生、孔令智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聘任沈志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见附件1)。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总经理沈志军先生提名,聘任程捷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见附件1)。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董事长提名,聘任程捷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见附件1)。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根据总经理沈志军先生提名,聘任祝青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一致。(简历见附件2)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见附件1)。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公司需要,聘任刘海英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一致。(简历见附件2)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见附件1)。 八、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为有效推进公司董事会工作,进一步发挥董事会各下设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加强董事会决策规范化和专业化,现选举第六届董事会下设委员会成员为: 1、战略委员会成员:管大源先生(主任委员)、沈志军先生、张生久先生(独立董事)。 2、审计委员会成员:主任委员:杨贵鹏先生(独立董事、主任委员)、陶久华先生(独立董事)、李旭华先生。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张生久先生(独立董事、主任委员)、孔令智先生、杨贵鹏先生(独立董事); 4、提名委员会成员:陶久华先生(独立董事、主任委员)、沈志军先生、张生久先生(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9张,反对票0张,弃权票0张,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11月12日 附件1: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 证券事务代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顺发恒业股份公司独立董事,现对公司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事宜发表如下意见: 经对本次被提名人:总经理沈志军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程捷先生、财务负责人祝青先生、证券事务代表刘海英女士的个人履历的事前审核,我们认为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与条件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任职资格合法。且上述人员的提名程序、聘任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聘任上述人员。 独立董事:陶久华、张生久 、杨贵鹏 2011年11月11日 附件2: 1、管大源先生、沈志军先生、孔令智先生、李旭华先生、程捷先生、陶久华先生、张生久先生以及杨贵鹏先生简历详见刊登于2011年10月26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之附件"。 2、财务负责人简历: 祝青,男,1965年2月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会计师。自2001年2月进入万向,先后在传动轴公司、集团公司财务部从事会计核算、财务检查等工作,现兼任顺发恒业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经理。祝青先生的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3、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刘海英,女,1976 年4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经济师,具有一级证券从业资格。自1998 年参加工作以来,一直任职于公司。刘海英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其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证券代码:000631 证券简称:顺发恒业 公告编号:2011-024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于2011年11月1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分别是:鲁永明、刘晓宇、钱嘉清。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议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鲁永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至本届监事会届满。 特此公告。 顺发恒业股份公司 监 事 会 2011年11月12日 附:监事会主席简历 鲁永明,男,1972年5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历任万向集团公司财务部综合组组长、万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万向集团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鲁永明先生的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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