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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401 证券简称:冀东水泥 公告编号:2011-49TitlePh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11-1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的召开情况

  会议时间:2011年11月11日 上午9:30

  地 点: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召开方式:会议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主持人:董事长张增光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出席会议的情况

  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9人,代表股份513,754,9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36%。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聘任宁亚平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13,754,9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表决结果:经与会股东审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该项议案,聘任宁亚平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

  2、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修正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13,754,93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表决结果:经与会股东审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该项议案。

  《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1年11月12日冀东水泥(000401)公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丘远良、邬丁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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