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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10 证券简称:天兴仪表 公告编号: 2011-017 成都天兴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国有股权转让批复有效期延期申请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的提示性公告 2011-11-1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9年 10 月20日,中国南方工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南方工业集团")与深圳市瑞安达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安达公司")签署了《重庆市国有产权转让合同》和《转让合同补充协议》,南方工业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控股股东成都天兴仪表(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兴集团")40%的国有股权全部转让给瑞安达公司。有关情况详见本公司于2009年10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咨询网公告的《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转让合同签约的提示性公告》。 2009年11月16日,国务院国资委以国资产权[2009]1238号《关于成都天兴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性质变更有关问题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批准了上述国有股权转让事项,批复有效期为自印发之日起12个月。有关情况详见本公司于2009年11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咨询网公告的《关于控股股东股权变更获得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瑞安达公司因股权受让行为而触发全面要约收购义务,有关审核程序尚在进行中,鉴于国务院国资委的批复于2010年11月16日到期,天兴集团有关股东向国务院国资委提出批复延期的申请,有关情况详见本公司于2010年11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咨询网公告的《关于控股股东国有股权转让批复有效期申请延期的提示性公告》。 近日,本公司接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延长〈关于成都天兴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性质变更有关问题的批复〉有效期的复函》(国资厅产权[2011]665号),主要内容如下: 一、为支持本次成都天兴仪表(集团)有限公司国有产权转让双方顺利完成国有股东性质变更相关事宜,同意将我委《关于成都天兴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性质变更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09]1238号)的有效期延长至2012年10月31日。 二、请中国南方工业集团公司敦促相关各方尽快办理有关手续。 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股权转让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成都天兴仪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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