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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11-1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540 股票简称:新赛股份 编号:2011-29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16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16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11年11月1日向各位董事以书面和邮件的形式发出,于2011年11月11日上午10:30时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何伟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老河口农产品物流园项目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新赛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实施老河口农产品物流园项目,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建设四大仓储交易区、四大功能中心、四大配套服务区和一个垃圾无害化处理站。建设期限:项目建设周期为1年。 本项目总投资为9969.58万元,预计年营业收入为2879.98万元,净利润为880.16万元/年,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 11.03%,项目投资回收期8.65年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湖北新赛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实施老河口农产品物流园项目,拟与湖北奥星粮油工业有限公司(下称奥星粮油)协议签订《湖北新赛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书》,将湖北新赛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由原来900万元调整为2000万元,增加注册资本1100万元,公司和奥星粮油按所持湖北新赛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股权51%和49%的比例分别增资,对本次湖北新赛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增资的出资额分别为561万元人民币和539万元人民币,增资后公司继续持有湖北新赛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51%股权,奥星粮油继续持有湖北新赛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49%股权。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公司决定召开公司2011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下事项: 1、 关于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新赛棉业公司为新疆华腾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新赛棉业有限公司为新疆华腾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相关决议公告详见2011年10月28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上。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1月12日 证券代码:600540 证券简称:新赛股份 公告编号:2011-30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投资标的名称:湖北新赛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 2、投资金额和比例: (1)将湖北新赛的注册资本由原来900万元调整为2000万元,增加注册资本1100万元,新赛股份和奥星粮油按所持湖北新赛股权51%和49%的比例分别增资。 (2)本次增资将用于湖北新赛实施老河口农产品物流园项目,该项目总投资为9969.58万元。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公司(下称新赛股份)为实施老河口农产品物流园项目,拟与湖北奥星粮油工业有限公司(下称奥星粮油)协议签订《湖北新赛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书》,对湖北新赛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下称湖北新赛)进行增资扩股。由湖北新赛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投资实施"老河口农产品物流园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9969.58万元。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新赛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对方股东湖北奥星粮油工业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均无关联关系,故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16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实施老河口农产品物流园项目的议案》。 二、投资对方基本情况 湖北奥星粮油工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公司位于湖北省老河口市科技产业园,是一家以加工食用植物油为主的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主要产品有菜籽油、棉籽油、芝麻油、芝麻酱以及副产品饼粕类等。公司注册资本1800万元。公司凭借当地原材料和交通优势,依靠在菜籽油行业的地位以及规范的操作规程,于2008年3月被郑州商品交易所指定为"菜籽油期货定点交割仓库" 。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湖北新赛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是由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公司(持股比例51%)与湖北奥星粮油工业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9%)在湖北老河口市合作注册的股份制公司,公司注册资本900万元。公司经营范围为:货物运输、农产品收购、仓储、销售;棉花购销及机电设备销售。公司法人代表为:李明远。 (二)投资项目具体内容 建设内容:本项目主要建设四大仓储交易区、四大功能中心、四大配套服务区和一个垃圾无害化处理站,实现年油脂和饼粕交易36万吨。项目建设周期为1年 四、本次增资扩股协议主要内容 将湖北新赛的注册资本由原来900万元调整为2000万元,增加注册资本1100万元,新赛股份和奥星粮油按所持湖北新赛股权51%和49%的比例分别增资,对本次湖北新赛增资的出资额分别为561万元人民币和539万元人民币,增资后新赛股份继续持有湖北新赛51%股权,奥星粮油继续持有湖北新赛49%股权。 本次增资将用于湖北新赛实施老河口农产品物流园项目。该项目总投资为9969.58万元。短缺资金原则上由湖北新赛自行筹措,湖北新赛筹措确有困难需向银行借款的,经双方出资人协商后提供担保;筹措资金仍有困难,经双方权力机关决议通过后,由双方出资人按所持湖北新赛股权51%和49%的比例向其提供借款,借款利率按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双方筹措的资金应在不阻碍工程施工进度的前提下,按照工程需求提早付至湖北新赛指定的银行账户。 五、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安排: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 2、本项目总投资为9969.58万元,预计年营业收入为2879.98万元,净利润为880.16万元/年,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 11.03%,项目投资回收期8.65年 六、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 政策风险:油脂和饼粕有很强的政策性,储存和流通政策性很强,项目建设要及时了解政府的有关政策调整:如税收、金融、环保、产业政策,及时采取措施,积极争取国家有关政策落实在本项目中。 2、 市场风险:由于市场需求的变化、竞争对手的竞争策略调整,项目成品销路不畅,成品价格低迷等,以至产量和销售收入达不到预期的目标,都将给项目预期收益带来损失。 七、备查文件目录 1、《湖北新赛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书》; 2、第四届董事会第16次会议决议; 3、《湖北新赛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老河口农产品物流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投资项目备案证。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11月12日
证券代码:600540 股票简称:新赛股份 编号:2011-31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1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决定召开2011年第3次临时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11月28日(星期一)上午10:30(北京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新疆博乐市红星路158号 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方式:现场会议方式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关于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新赛棉业公司为新疆华腾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三)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1、截止2011年11月22日(星期二)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3、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可书面授权委托他人(不必是公司股东)出席(授权委托书附后)。 (四)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1年11月26日至27日10:00-18:00。 2、登记需提交的有关手续:法人股股东代表需持股东证券帐户卡、最新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股东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股东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3、登记方式: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需亲自到公司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外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办理登记手续的地点及部门:新疆博乐市红星路158号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五)其他事项: 1、联系办法 联系电话:0909-2268189;传 真:0909-2268162; 邮 编:833400。 联 系 人:郭玉星、彭向前 联系地址:新疆博乐市红星路158号新赛股份董事会办公室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1月12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致: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股东代理人 先生(或女士)出席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股东代理人姓名 ,性别 ,民族 , 年 月 日 出生,身份证号码 。 (二)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号码为 ,截止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年 月 日,持有新赛股份 股,股东代理人代表的股份数为 股。 (三)股东代理人享有表决权、发言权,并以股东大会要求的表决方式表决。 (四)股东代理人对已列入股东大会会议通知(或公告)审议的以下事项(或议案)投同意票(请列示议案名称): 股东代理人对已列入股东大会会议通知(或公告)审议的以下事项(或议案)投反对票:(请列示议案名称): 股东代理人对已列入股东大会会议通知(或公告)审议的以下事项(或议案)投弃权票(请列示议案名称): 如果股东不做具体指示,视为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五)对列入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程序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选举监票人、审查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资格等,股东代理人享有表决权。 (六)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股东代理人不得转委托。 (七)本次委托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股东名称/姓名(签章): 股东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股东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营业执照注册号: 持有股份种类: 委托签署日期: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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