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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11-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宇顺电子 编号: 2011-048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2011年6月14日召开的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从2011年6月14日起至2011年12月14日止,详细内容请见2011年6月1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年6月14日起至2011年12月14日期间,公司在股东大会批准的上述范围内对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使用,资金运用情况良好。根据资金使用计划,公司已于2011年11月10日前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5,000万元全部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至此,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归还完毕。本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本公司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宇顺电子 编号: 2011-049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已于2011年11月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2011年11月10日,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魏连速先生主持,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董事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将中小尺寸TFT-LCD模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关于将中小尺寸TFT-LCD模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已针对此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独立董事关于将中小尺寸TFT-LCD模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已针对此议案发表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将中小尺寸TFT-LCD模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此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已针对此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独立董事关于将中小尺寸TFT-LCD模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已针对此议案发表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核查意见》。 此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变更为1亿元的议案》。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宇顺电子 编号:2011-050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已于2011年11月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2011年11月10日,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将中小尺寸TFT-LCD模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4481.16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宇顺电子 编号:2011-051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将中小尺寸TFT-LCD模组项目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1年11月10日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将中小尺寸TFT-LCD模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中小尺寸TFT-LCD模组项目募集资金扣除募集资金项目尾款后的结余募集资金及利息4481.16万元,转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已经委托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节余募集资金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核报告》(深鹏所股专字[2011]0594号,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顺电子”、“本公司”或“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778号)核准,于2009年8月24日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5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5.88元,募集资金总额29,378万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2,12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27,258万元,已于2009年8月27日存入本公司在平安银行深圳华新支行的0142100442432银行账户23,146万元,本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的4000020329200262811银行账户4,112万元。另扣减审计费、律师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549.35万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6,708.65万元。原计划募集资金为24,999万元,超额募集资金1,709.65万元。上述资金实收情况业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深鹏所验字[2009]98号《验资报告》。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并对公司2009年度、2010年度及2011年度三个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注:深鹏所股专字[2010]285号、深鹏所股专字[2011]0148号、深鹏所股专字[2011]0594号)。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有关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上述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按项目分别存放于4个专用银行帐户,并于2009年9月23日与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存放募投资金的商业银行平安银行华新支行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南山支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2011年2月15日本公司、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长沙宇顺触控技术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长沙人民路支行、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管。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执行本公司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的监管协议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法规,履行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公司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截至2011年9月30日止,募集资金银行专户的存储余额情况为: (单位:人民币元)
注: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市分行截止日余额51,759,111.15元,其中5,000万元为定期七天通知存款。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止2011年9月30日止的项目投资使用募集资金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说明:1、电容式触摸屏项目不属于IPO招股说明书中承诺投资的项目,公司于2011年2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将全部超募资金以增资方式投入到全资子公司用于投资建设“电容式触摸屏”项目的议案》。 四、前次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截止2011年9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1,563.70万元,其中:已支付货币资金16,826.74万元,应付未付设备及工程款893.32万元,应付未付流动资金3,843.64万元;与前次募集资金26,708.65万元相比,其承诺投资、实际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1、中小尺寸TFT-LCD模组项目承诺投资金额23,146万元,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9,028.82万元,实际结余4,117.18万元。 2、平板显示技术工程研发中心项目承诺投资金额1,853万元,实际使用募集资金825.23万元,因该项目正在实施过程中,故剩余未使用资金需继续使用。 3、电容式触摸屏项目承诺使用超募资金投资金额1,709.65万元,该超募资金实际已全部使用完毕。 综上所述,前次募集资金承诺投资的“中小尺寸TFT-LCD模组”项目尚未使用资金结余为4,117.18万元,占其承诺投资金额的17.79%;加上募集资金历年存放利息收入(减金融手续费支出) 363.98万元,合计4,481.16万元。 五、产生节余的原因 募集资金产生节余的主要原因是: 1)公司加强内部经营控制,在满足产品质量和设计产能的情况下,公司严格控制设备的采购成本,以采购国产设备为主,节约了项目成本,提高了综合性价比。 2)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由于公司项目管理科学严密、准备充分、有效地控制了实施风险,节省了项目实施费用和预备费用。 3)截止2011年9月30日,平板显示技术工程研发中心项目前次募集资金账面余额1027.77万元,该项目尚在实施过程中,账面资金仍需继续使用。 六、中小尺寸TFT-LCD模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说明 截止2011年9月30日止,中小尺寸TFT-LCD项目已募集但扣除募集资金项目尾款后的结余资金余额为:4117.18万元,占其承诺投资金额的17.79% ,加上募集资金历年存放利息收入(减金融手续费支出)363.98万元,合计4481.16万元。 鉴于中小尺寸TFT- LCD项目已经全部实施完毕,为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公司拟将扣除募集资金项目尾款后的结余募集资金及利息4481.16万元转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原材料采购等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符合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作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条件。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同时,公司郑重承诺: 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七、相关意见 (一)公司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保荐人罗滕子、陈华出具了《关于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将中小尺寸TFT-LCD模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核查意见认为: 宇顺电子拟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4481.16万元永久补充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宇顺电子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实际运营的需要,能有效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宇顺电子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本保荐人同意宇顺电子实施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二)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 2、我们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4481.16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公司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4481.16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日 备查文件: 1、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3、独立董事关于将中小尺寸TFT-LCD模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 4、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将中小尺寸TFT-LCD模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宇顺电子 编号:2011-052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7号: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宇顺电子”)为确保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华丽硕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丽硕丰”)的生产经营持续、健康发展,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根据华丽硕丰的资金需求情况,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华丽硕丰提供合计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财务资助,并参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收取资金占用费,即其利率不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且随银行调整贷款利率而调整。具体如下: 一、对外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资金主要用途 公司对华丽硕丰提供的财务资助用于支付与其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款项。 2、资金占用费的收取、资助期限 公司参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收取被资助公司资金占用费,即其利率不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且随银行调整贷款利率而调整;资助期限为1年。 3、财务资助担保 为了保护公司股东合法权益,华丽硕丰以其全部资产为所接受的财务资助提供担保;华丽硕丰除公司以外其他股东未同比例对华丽硕丰进行财务资助,但承诺按其出资比例各自承担上述财务资助(包括本金、利息、实现债权费用等相关费用)不能偿还的风险,且华丽硕丰其他各股东以其自身在华丽硕丰的股权为此次财务资助事项作担保。 4、财务资助事项审批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财务资助事项,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具体生产经营实际情况批准支付。上述拟提供的财务资助额度可循环使用,即提供财务资助后即自总额度中扣除相应的额度,在归还后额度即行恢复。 二、接受财务资助公司的基本情况 华丽硕丰公司成立于2011年8月1日,住所位于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楼村社区第二工业区中泰路18号第一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400万元,法定代表人:王小林,经营范围:手机配件、电脑配件、电子书镜片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国内贸易。本公司持股比例为:61.11%。截止2011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为5403.83万元,净资产为:5403.83万元,该公司目前尚未投产,财务费用为:-3.83万元,净利润为:3.8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接受财务资助公司的其他股东义务 公司控股子公司华丽硕丰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除公司以外其他股东情况如下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对关联方的规定,华丽硕丰其他股东与公司及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公司向华丽硕丰提供财务资助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加快其发展,满足控股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 四、董事会意见 为完善公司产业链,增强公司竞争力,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以自有资金为控股子公司华丽硕丰提供财务资助,能有效提升华丽硕丰的生产经营能力,支持其经营业务的拓展,促进其更好、更快发展;公司在提供财务资助期间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因此,上述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且此次财务资助有利于公司总体经营战略的实施,不会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刘勇先生、刘澄清先生、张百哲先生审核意见: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确系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与公司现有产品形成互补和协同效应,符合公司上下游一体化的发展战略,也有利于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有利于华丽硕丰的业务拓展及公司完善产业链的战略实施。本次财务资助事宜,程序符合相关规定,风险可控,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所述,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华丽硕丰提供合计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财务资助。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保荐人罗滕子、陈华出具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核查意见》,核查意见认为:宇顺电子对控股子公司华丽硕丰提供财务资助,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7号-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规定;符合宇顺电子及华丽硕丰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宇顺电子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该事项已经宇顺电子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出具明确同意意见。因此本保荐机构同意宇顺电子上述财务资助事项。 七、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情况 除拟为上述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财务资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日 备查文件: 1、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独立董事关于将中小尺寸TFT-LCD模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 3、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宇顺电子 编号:2011-053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1年10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将于2011年11月24日召开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1年11月11日,公司控股股东魏连速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22,964,8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1.24%)向本公司董事会发出《关于在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公司2011年11月10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将中小尺寸TFT-LCD模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及《关于申请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变更为1亿元的议案》提交公司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的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决议公告》。另因公司独立董事张百哲先生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人数为2名,未达到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的比例,魏连速先生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金兆秀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提议将《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提交公司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金兆秀先生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认为:魏连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比例31.24%(超过3%),本次提交的提案内容未超出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提案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关于将中小尺寸TFT-LCD模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关于申请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变更为1亿元的议案》及《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作为新增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以上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现对《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进行补充通知,详细内容见2011年11月14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2011-054号公告《关于召开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附件:金兆秀先生个人简历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金兆秀先生个人简历: 金兆秀,男,1956年出生,大专,律师、经济师。曾任兰州市歌舞团演奏员,甘肃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处主任科员,甘肃经济律师事务所律师,甘肃农副工贸总公司办公室主任,深圳市金湖律师所律师,深圳市天浩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甘肃兰光科技股份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广东深长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深圳华瑞三和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已获取深交所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2011年11月11日未持有本公司的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宇顺电子 编号:2011-054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1年10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将于2011年11月24日召开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1年11月11日,公司控股股东魏连速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22,964,8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1.24%)向本公司董事会发出《关于在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公司2011年11月10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将中小尺寸TFT-LCD模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及《关于申请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变更为1亿元的议案》提交公司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的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决议公告》。另因公司独立董事张百哲先生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人数为2名,未达到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的比例,公司控股股东魏连速先生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金兆秀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提议将《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提交公司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提案提交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公司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1年10月1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1年11月24日(星期四)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1年11月23日-2011年11月2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11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11月23日下午15:00 至2011年11月24日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或参加现场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出席对象: (1)截至2011年11月1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保荐机构指定的人员。 (4)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相关人员。 6、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麻雀岭工业区M-6栋二层一区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 (2)本次发行股票数量 (3)发行方式及时间 (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5)股票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6)限售期 (7)募集资金投向 (8)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9)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上市地点 (1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3、《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5、《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6、《关于与湖北省赤壁市人民政府签订<电子玻璃产业化基地项目投资协议书>的议案》。 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与湖北省赤壁市人民政府签订<电子玻璃产业化基地项目投资协议书>的公告》。 7、《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8、《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9、《关于将中小尺寸TFT-LCD模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10、《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11、《关于申请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授信额度变更为1亿元的议案》。 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12、《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因公司独立董事张百哲先生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人数为2名,未达到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的比例,公司控股股东魏连速先生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金兆秀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金兆秀先生个人简历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增加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独立董事候选人金兆秀先生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和持股证明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4)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登记时间:2011年11月18日—2011年11月23日工作日9∶00 至12∶00,14∶00 至17∶00。 4、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麻雀岭工业区M-6栋二层一区董事会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1年11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289;投票简称:宇顺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议案1,以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2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6.00元代表对议案6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6.01元代表议案6中子议案①,6.02元代表议案6中子议案②,依此类推。
③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④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⑤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后,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后,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11月23日15:00至2011年11月2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其他 1、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陈飞、朱孟勇 联系部门: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86028112 传真号码:0755-86028498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麻雀岭工业区M-6栋二层一区 邮编: 518057 2、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需出示登记手续中所列明的文件。 附件: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2011年 月 日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宇顺电子 编号:2011-055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本次公司股权质押情况 : 2011年11月11日,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宇顺电子”)董事会接到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魏连速先生的通知:魏连速先生与深圳市高新技术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新投”)签署了《质押合同》,并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400万股办理了质押手续,相关质押登记已于2011年11月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质押登记日为2011年11月2日,该项股权质押期限自2011年11月2日至上述合同履约完毕为止。 因公司办理此项业务的人员于外地出差,延迟将本次股权质押事项告知公司董事会,以致公司未能将本次股权质押事项及时披露,特此说明。 目前魏连速先生持有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22,964,800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31.24%。根据魏连速、高新投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于2011年11月2日签订的《委托贷款借款合同》中的约定,高新投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同意接受高新投的委托,向魏连速发放3000万元人民币的委托贷款。为担保魏连速履行《委托贷款借款合同》中的义务,魏连速与高新投签订了《质押合同》,以魏连速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中的4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4%)股权向高新投提供质押担保。相关质押登记已于2011年11月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质押登记日为2011年11月2日。 二、公司股权处于质押状态的累计情况: 1、2011年1月19日,魏连速先生与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融信托”)签署了《中融-宇顺电子股权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合同》,并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800万股办理了质押手续,相关质押登记已于2011年1月1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质押登记日为2011年1月19日,该项股权质押期限自2011年1月19日至上述合同履约完毕为止。 2、2011年11月2日,魏连速先生与高新投签署了《质押合同》,并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400万股办理了质押手续,相关质押登记已于2011年11月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质押登记日为2011年11月2日,该项股权质押期限自2011年11月2日至上述合同履约完毕为止。 截止本公告日,连同本次质押事项,魏连速先生持有本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累积数为12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7350万股的16.32%。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1月11日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宇顺电子 编号:2011-056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于2011年11月11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张百哲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张百哲先生因身体原因辞去其担任的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张百哲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董事会感谢张百哲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 张百哲先生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后,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人数为2名,未达到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的比例。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辞职申请将自本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填补其空缺后生效。在此之前,张百哲先生将继续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履行其职责。 公司控股股东魏连速先生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金兆秀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在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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