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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银施罗德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1-11-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C14版) 联系人:梁宇 客户服务电话:(010)58568118 网址:www.hrsec.com.cn (66)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0号 办公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10号中原广发金融大厦17层 法定代表人:石保上 电话:(0371)65585670 传真:(0371)65585665 联系人:程月艳、耿铭 客户服务电话:(0371)967218,400-813-9666 网址:www.ccnew.com (67)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7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4层 法定代表人:林义相 电话:(010)66045566 传真:(010)66045500 联系人:林爽 客户服务电话:(010)66045678 网址:www.txsec.com, https://jijin.txsec.com 场内代销机构是指由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具有开放式基金代销资格,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可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以下简称“有资格的上证所会员”),名单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sseportal/webapp/listcompany/ProOperationQualification?flag=3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登记结算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金颖 电话:(010)59378839 传真:(010)59378907 联系人:朱立元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05室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05室 负责人:廖海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联系人:廖海 经办律师:梁丽金、刘佳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法定代表人:杨绍信 联系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联系人:金毅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金毅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交银施罗德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根据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和金融市场的运行趋势,自上而下进行宏观分析,自下而上精选个券,在控制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前提下,主要通过投资承担一定信用风险、具有较高息票率的债券,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长。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股票、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其中股票投资仅限于参与新股认购和可转债转股获得的股票,权证投资仅限于参与可分离转债申购而获得的权证,即本基金不从二级市场购买股票或权证。本基金通过新股认购策略所认购新发行股票,在其上市后持有时间不超60个交易日,所持可转换债券转股后的股票持有时间不超过5个交易日,通过可转债认购所获得的权证,在其上市后持有时间不超过20个交易日。本基金的投资对象重点为承载一定信用风险、具有较高息票率的债券,包括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次级债、资产支持证券(含资产收益计划)、可转换债券等以企业为主体发行的债券。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固定收益类资产(包括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可转换债券等)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80%-100%,其中次级债、资产支持证券(含资产收益计划)和可转换债券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40%,基金保留的现金以及投资于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股票、权证等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20%,其中权证资产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0-3%。在基金实际管理过程中,本基金具体配置比例由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国宏观经济情况和证券市场的阶段性变化做主动调整,以求基金资产在各类资产的投资中达到风险和收益的最佳平衡,但比例不超出基金合同约定的限定范围。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充分发挥基金管理人的研究优势,将严谨、规范化的基本面研究分析与积极主动的投资风格相结合,在分析和判断宏观经济运行状况和金融市场运行趋势的基础上,动态调整大类金融资产比例,自上而下决定债券组合久期、期限结构配置及债券类别配置;同时在对企业债券进行信用评级的基础上,综合考量企业债券(含公司债、企业短期融资券)的信用评级以及包括其它券种在内的债券流动性、供求关系、收益率水平等因素,自下而上地配置债券类属和精选个券。通过综合运用骑乘操作、套利操作、新股认购等策略,提高投资组合收益。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采用“自上而下”的多因素分析决策支持系统,结合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形成对不同类属市场的预测和判断,确定债权类证券、股权类证券和货币市场工具的配置比例,并随着各类证券风险收益特征的相对变化,动态调整类属资产的投资比例,以规避或控制市场风险,提高基金收益率。 2、久期管理策略 久期管理策略是债券型基金最基本的投资策略。久期管理策略在本质上是一种自上而下的策略,其目的在于通过合理的久期控制实现对利率风险的有效管理。 在全球经济的框架下,本基金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运行趋势及其引致的财政、货币政策变化做出判断,密切跟踪CPI、PPI、汇率、M2等利率敏感指标,运用数量化工具,对未来市场利率趋势进行分析与预测,并据此确定合理的债券组合久期。 具体而言,基金管理人通过以下几方面的分析来确定债券组合的目标久期: (1)宏观经济环境分析:通过对宏观经济数据如月度、季度进出口增长率、消费增长率、投资增长率等的跟踪与分析,预测宏观经济运行趋势,合理预期当前经济运行在经济周期中所处的阶段;针对当前的经济运行存在的问题,合理预期中央政府的财政与货币政策取向以及当前利率在利率周期中所处的阶段。 (2)市场利率变动趋势分析:基于利率周期运行阶段的预期,密切关注月度CPI、PPI等物价指数、准备金比率、货币供应量、信贷、汇率等金融运行数据、投资、贸易顺差、工业增加值等实体经济运行数据以及就业数据等等央行货币政策所监控的目标数据的变化,预测法定利率在时间与空间上的变动与趋势。根据法定利率的变化,分析投资人心理与市场供求关系以及流动性等的变化,合理预期市场利率、债券收益率在时间与空间上的可能变动。 (3)目标久期分析:根据法定利率与市场利率的变动趋势、所处利率周期的阶段,结合当期的债券收益率水平,确定组合目标久期。原则上,在利率上行通道中,通过缩短目标久期规避利率风险;在利率下行通道中,通过延长目标久期分享债券价格上涨的收益。 3、企业债投资策略 企业债投资策略是一种自上而下的利率风险管理与自下而上的信用风险管理相结合的策略,是本基金最主要的投资策略。本基金所指企业债券,包括公司债和企业短期融资券。 本基金通过宏观经济运行、企业发展前景、企业偿债能力、建设项目质量等多重因素的综合考量对企业债券进行信用评级,并在信用评级的基础上,建立企业债债券池;然后基于既定的目标久期、信用利差精选个券进行投资。 具体而言,主要通过以下几个步骤来对企业债券进行投资管理: (1)信用评级分析:本基金首先将企业债划分成短期企业债券(含企业短期融资券)和中长期企业债券(含中长期公司债),分别建立短期企业债券和中长期企业债券的信用评级指标体系,然后再利用信用评级指标体系给发行主体和标的债券打分,给出企业债基于其综合得分的信用评级等级。 (2)筛选企业债券:本基金将企业债的信用评级分成五级(见下表),而仅将信用评级在3级以上的债券纳入备选债券池(其中国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和银行担保的信用评级为AAA级或等同于AAA级的债券,自动纳入备选债券池)。本基金基金经理可直接按流程、按权限从备选债券池中选择债券进行投资。备选债券池外债券,信用评级为2级的企业债在信用评级没有改善迹象前限制投资,在投资评级出现改善趋势时,可以按流程、按权限少量投资;信用评级为1级的企业债禁止投资。
3)信用利差分析:鉴于发达国家成熟市场“信用利差之谜”现象的广泛存在,信用产品本金损失率对信用利差解释力不高。本基金将根据中国企业债市场处于发展初级阶段,市场效率不高的现状,密切关注供求关系、税收、利率、投资人结构与行为以及市场的深度、广度和制度建设等因素对信用利差的影响,对个券进行有效的信用利差交易。 4、资产支持证券(含资产收益计划)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宏观经济、提前偿还率、资产池结构以及资产池资产所在行业景气变化等因素的研究,预测资产池未来现金流变化;通过研究标的证券发行条款,预测提前偿还率变化对标的证券的久期与收益率的影响,同时密切关注流动性对标的证券收益率的影响。综合运用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个券选择以及把握市场交易机会等积极策略,在严格控制风险的情况下,结合信用研究和流动性管理,选择风险调整后收益高的品种进行投资,以期获得长期稳定收益。 5、可转换债券投资策略 可转换债券是介于股票和债券之间的投资品种,兼具股性和债性的双重特征。一方面,本基金可转换债券股性的研究将完全依托于公司投研团队对标的股票的研究,在此基础上结合金融工程师的可转债定价模型,充分考虑转债发行后目标转债标的股票股价波动率可能出现的变化,对目标转债的股性进行合理定价。另一方面,对于本基金可转换债券债性的研究,将通过引进公司企业债券信用评级指标体系,对可转换债券的发行主体及标的债券进行信用评级,并在信用评级的基础上对其进行合理定价。通过对标的转债股性与债性的合理定价,力求选择被市场低估的品种,来构建本基金可转换债券的投资组合。 6、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股票投资策略包括新股认购策略和可转换债券转股策略。 (1)新股认购策略 本基金认为股票一、二级市场之间存在一定的价差是暂时现象,因此,股票投资策略只是一种阶段性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分析影响股票一级市场资金面的相关市场风险收益特征的变化、股票发行政策取向(如扩容节奏、发行市盈率与二级市场市盈率的差距),预测新股一级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并据此进一步预测认购新股中签率和新股的收益率变动趋势;同时,借助公司投资平台行业研究员的研究建议,预测拟认购新股的中签率和认购收益率,确定合理规模的资金、精选个股认购,实现新股认购收益率的最大化。 (2)可转换债券转股策略 本基金在进行可转换债券投资时,面对可能出现可转换债券与正股之间存在套利机会的现象或者出现可转换债券流动性暂时不足的现象,采用可转换债券转股策略,即将持有的可转换债券在转换期内转股抛售,以更好的保护基金投资人利益、实现基金可转换债券投资收益最大化。 本基金通过新股认购策略所认购新发行股票,在其上市后持有时间不超60个交易日,所持可转换债券转股后的股票持有时间不超过5个交易日;本基金累计持有股票余额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 7、权证投资策略 与新股认购策略一样,本基金认为权证投资策略也是一种阶段性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权证投资以权证的市场价值分析为基础,配以权证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估值水平,以主动的科学投资管理为手段,充分考虑权证资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收益特征,通过资产配置、品种与类属选择,追求当期稳定的基金资产收益。 本基金通过可转债认购所获得的权证,在其上市后持有时间不超过20个交易日。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标准 本基金的整体业绩比较基准采用: 中债企业债总指数 如果上述基准指数停止计算编制或更改名称,或者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又或者市场推出更具权威、且更能够表征本基金风险收益特征的指数,则本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经与本基金托管人协商同意后调整本基金的业绩评价基准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及时公告,但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一只债券型基金,在证券投资基金中属于中等风险的品种,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1年10月21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报告期为2011年7月1日至2011年9月30日。本报告财务资料未经审计师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6、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受到公开谴责和处罚。 (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其他资产构成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业绩截止日为2011年9月30日,所载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师审计。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下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交银施罗德增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8年3月31日至2011年9月30日) 1)、交银增利债券A/B ■ 注:本基金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的6个月。截至2011年9月30日,本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有关投资比例的约定。 2)、交银增利债券C ■ 注:本基金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的6个月。截至2011年9月30日,本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有关投资比例的约定。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本基金从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财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9、依法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参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本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基金财产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总值中扣除。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6%的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3)除管理费和托管费之外的基金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2、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 投资人申购A类基金份额收取前端申购费用,即在申购时支付申购费用,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投资人申购B类基金份额收取后端申购费用,即在赎回时才支付相应的申购费用,该费用随基金份额的持有时间递减。投资人申购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而是从该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目前场内交易只支持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 A/B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A/B类基金份额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结算等各项费用。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
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
持有A/B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因红利自动再投资而产生的A/B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相应的申购费用。 (2)申购份额的计算 1)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 申购总金额=申请总金额 净申购金额=申购总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总金额-净申购金额 ■ 例一:某投资人投资4万元申购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非网上交易),申购费率为0.8%,假设申购当日A/B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400元,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申购总金额=40,000元 净申购金额=40,000/(1+0.8%)=39,682.54元 申购费用=40,000-39,682.54=317.46元 申购份额=(40,000-317.46)/1.0400=38,156.29份 如果投资人是场内申购,申购份额为38,156份,其余0.29份对应金额返回给投资人。 2)B类基金份额的申购 申购总金额=申请总金额 ■ 当投资人提出赎回时,后端认购费用的计算方法为: 后端申购费用=赎回份额×T日A/B类基金份额净值×后端申购费率 例二:某投资人投资4万元申购本基金的B类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A/B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400元,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申购份额=40,000/1.0400=38,461.54份 即:投资人投资4万元申购本基金的B类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A/B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400元,则可得到38,461.54份B类基金份额,但其在赎回时需根据其持有时间按对应的后端申购费率交纳后端申购费用。 3)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 如果投资人选择申购C类基金份额,则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申购总金额=申请总金额 申购份额=申购总金额/T日C类基金份额净值 例三:某投资人投资4万元申购本基金的C类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C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400元,则其可得到的申购份额为: 申购份额=40,000/1.0400=38,461.54份 即:投资人投资4万元申购本基金的C类基金份额,假设申购当日C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400元,则其可得到38,461.54 份C类基金份额。 (3)赎回费用 赎回费用由A/B类基金份额赎回人承担,赎回费用的25%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结算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投资人赎回A类和B类基金份额收取赎回费用,该费用随基金份额的持有时间递减,赎回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赎回费用,而是从该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B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
(4)赎回金额的计算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1)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 如果投资人赎回A类基金份额,则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费用=赎回份额×T日A/B类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T日A/B类基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用 例一:某投资人赎回1万份A类基金份额,对应的赎回费率为0.10%,假设赎回当日A/B类基金份额净值是1.016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费用 = 10,000×1.0160×0.10%=10.16元 赎回金额 = 10,000×1.0160-10.16=10,149.84元 即:投资人赎回本基金1万份A类基金份额,假设赎回当日A/B类基金份额净值是1.016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10,149.84元。 2)B类基金份额的赎回 如果投资人赎回B类基金份额,则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总额=赎回份额×T日A/B类基金份额净值 后端认(申)购费用=赎回份额×认(申)购日A/B类基金份额净值×后端认(申)购费率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后端认(申)购费用-赎回费用 例二:某投资人赎回1万份B类基金份额,对应的赎回费率为0.05%,假设赎回当日A/B类基金份额净值是1.0160元,投资人对应的后端申购费是0.6%,申购时的A/B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10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总额=10,000×1.0160=10,160元 后端申购费用=10,000×1.0100×0.6%=60.60元 赎回费用=10,160×0.05%=5.80元 赎回金额=10,160-60.60-5.80=10,093.60元 即:投资人赎回本基金1万份B类基金份额,对应的赎回费率为0.05%,假设赎回当日A/B类基金份额净值是1.0160元,投资人对应的后端申购费是0.6%,申购时的A/B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010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10,093.60元。 3)C类基金份额的赎回 投资人赎回C类基金份额,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金额=赎回份数×赎回当日C类基金份额净值 例三:某投资人赎回本基金1万份C类基金份额,假设赎回当日C类基金份额净值是1.2500 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金额=10,000×1.2500=12,500 元 即:投资人赎回本基金1 万份C类基金份额,假设赎回当日C类基金份额净值是1.250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12,500元。 (5)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和B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资产净值的0.4%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销售费率÷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年度报告中对该项费用的列支情况作专项说明。 (6)转换费 1)每笔基金转换视为一笔赎回和一笔申购,基金转换费用相应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及转出、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构成。 2)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 转出交银货币或交银增利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赎回费用;转出交银精选、交银稳健、交银成长、交银蓝筹、交银先锋、交银治理、交银主题、交银趋势、交银制造、交银保本和交银增利A类、B类基金份额收取赎回费用,赎回费用的25%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上述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具体如下:
3)前端收费模式下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 从无申购费用的交银货币和交银增利C类基金份额或前端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前端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收取申购补差费用;从前端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前端申购费用低的基金或无申购费用的交银货币和交银增利C类基金份额转换,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申购补差费用原则上按照转出确认金额对应分档的转入基金前端申购费率减去转出基金前端申购费率差额进行补差,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率按照转出确认金额分档,并随着转出确认金额递减。前端收费模式下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率具体如下:
4)后端收费模式下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用 从无申购费用的交银货币和交银增利C类基金份额或后端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后端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不收取后端申购补差费用,但转入的基金份额赎回的时候需全额收取转入基金的后端申购费;从后端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后端申购费用低的基金或无申购费用的交银货币和交银增利C类基金份额转换,收取后端申购补差费用,且转入的基金份额赎回的时候需全额收取转入基金的后端申购费。后端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出份额持有时间对应分档的转出基金后端申购费率减去转入基金后端申购费率差额进行补差。后端收费模式下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率具体如下:
5)“e网行”网上直销的申购补差费率优惠 为更好服务投资者,本基金管理人已开通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借记卡(以下简称“农行卡”)、交通银行太平洋借记卡(以下简称“交行卡”)、中国建设银行龙卡借记卡(以下简称“建行卡”)、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借记卡(以下简称“浦发卡”)、兴业银行借记卡(以下简称“兴业卡”)、中信银行借记卡(以下简称“中信卡”)、中国民生银行借记卡(以下简称“民生卡”)和通联通道借记卡包括中国工商银行借记卡(以下简称“工行卡”)、中国光大银行借记卡(以下简称“光大卡”)、平安银行借记卡(以下简称“平安卡”)的基金网上直销业务。目前,投资者可通过“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e网行基金网上直销系统”(以下简称“e网行”)办理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的转换业务,其中部分转换可享受前端收费模式下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补差的费率优惠,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无优惠。 ①通过本公司e网行由交银货币和交银增利C类基金份额转入前端收费模式下的交银精选、交银稳健、交银成长、交银蓝筹、交银先锋、交银治理、交银主题和交银制造,享受转换费率优惠如下:
单笔转换金额超过200万元(含)的不享受转换费率优惠,按照日常转换费率执行。 ②通过本公司e网行由交银货币转入交银增利A类基金份额,享受转换费率优惠如下:
单笔转换金额超过50万元(含)的不享受转换费率优惠,按照日常转换费率执行。 网上直销基金转换费率优惠业务仅针对旗下交银货币和交银增利C类基金份额向前端收费模式下的交银精选、交银稳健、交银成长、交银蓝筹、交银先锋、交银治理、交银主题和交银制造的转换,以及由交银货币向交银增利A类基金份额(即前端收费模式)的转换。 6)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对上述收费方式和费率进行调整,并应于调整后的收费方式和费率在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告。 (7)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 1)前端收费模式下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及举例 转出确认金额=转出的基金份额×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转出确认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 转入确认金额=转出确认金额-转出基金的赎回费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转入确认金额×对应的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率/(1+对应的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率) (注:对于适用固定金额申购补差费用的,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固定金额的申购补差费)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转入确认金额-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A)/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其中: A为货币市场基金转出的基金份额按比例结转的账户当前累计待支付收益(仅限转出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的情形,否则A为0)。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的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误差部分归基金财产。 例一:某投资者持有交银趋势前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份额100,000份,持有期半年,转换申请当日交银趋势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10元,交银成长的基金份额净值为2.2700元。若该投资者将100,000份交银趋势前端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成长前端基金份额,则转入交银成长确认的基金份额为: 转出确认金额=100,000×1.010=101,000元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101,000×0.5%=505元 转入确认金额=101,000-505=100,495元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100,495×0/(1+0)=0元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100,495-0)/2.2700=44,270.93份 例二:某投资者持有交银增利A类基金份额1,000,000份,持有期一年半,转换申请当日交银增利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200元,交银趋势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10元。若该投资者将1,000,000份交银增利A类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趋势前端基金份额(不通过“e网行”),则转入交银趋势确认的基金份额为: 转出确认金额=1,000,000×1.0200=1,020,000元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1,020,000×0.05%=510元 转入确认金额=1,020,000-510=1,019,490元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1,019,490×0.5%/(1+0.5%)=5,072.09元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1,019,490-5,072.09)/1.010=1,004,374.17份 例三:某投资者持有交银增利C 类基金份额100,000份,转换申请当日交银增利C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2500元,交银精选的基金份额净值为2.2700元。若该投资者将100,000份交银增利C类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精选前端基金份额(不通过“e网行”),则转入交银精选确认的基金份额为: 转出确认金额=100,000×1.2500=125,000元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0元 转入确认金额=125,000-0=125,000元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125,000×1.5%/(1+1.5%)=1,847.29元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125,000-1,847.29)/2.2700=54,252.30份 例四:某投资者持有交银货币A级基金份额100,000份,该100,000份基金份额未结转的待支付收益为61.52元,转换申请当日交银增利A/B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2700元,交银货币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0元。若该投资者将100,000份交银货币A级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增利A类基金份额(不通过“e网行”),则转入确认的交银增利A类基金份额为: 转出确认金额=100,000×1.00=100,000元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0元 转入确认金额=100,000-0=100,000元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100,000×0.8%/(1+0.8%)=793.65元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100,000-793.65+61.52)/1.2700=78,163.68份 2)后端收费模式下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及举例 转出确认金额=转出的基金份额×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转出确认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率 转入确认金额=转出确认金额-转出基金的赎回费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转入确认金额×对应的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率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转入确认金额-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A)/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其中: A为货币市场基金转出的基金份额按比例结转的账户当前累计待支付收益(仅限转出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的情形,否则A为0)。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的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误差部分归基金财产。 例五:某投资者持有交银主题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份额100,000份,持有期一年半,转换申请当日交银主题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2500元,交银稳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2.2700元。若该投资者将100,000份交银主题后端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稳健后端基金份额,则转入交银稳健确认的基金份额为: 转出确认金额=100,000×1.250=125,000元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125,000×0.2%=250元 转入确认金额=125,000-250=124,750元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124,750×0=0元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124,750-0)/2.2700=54,955.95份 例六:某投资者持有交银先锋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份额100,000份,持有期一年半,转换申请当日交银先锋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2500元,交银货币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0元。若该投资者将100,000份交银先锋后端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货币,则转入交银货币的基金份额为: 转出确认金额=100,000×1.250=125,000元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125,000×0.2%=250元 转入确认金额=125,000-250=124,750元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124,750×1.2%=1497元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124,750-1497)/1.00=123,253.00份 例七:某投资者持有交银蓝筹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份额100,000份,持有期三年半,转换申请当日交银蓝筹的基金份额净值为0.8500元,交银增利B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500。若该投资者将100,000份交银蓝筹后端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增利B类基金份额,则转入交银增利B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为: 转出确认金额=100,000×0.850=85,000元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85,000×0=元 转入确认金额=85,000-0=85,000元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85,000×0.2%=170元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85,000-170)/1.0500=80,790.48份 例八:某投资者持有交银货币A级基金份额100,000份,该100,000份基金份额未结转的待支付收益为61.52元,转换申请当日交银增利B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2700元,交银货币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0元。若该投资者将100,000份交银货币A级基金份额转换为交银增利B类基金份额,则转入确认的交银增利B类基金份额为: 转出确认金额=100,000×1.00=100,000元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0元 转入确认金额=100,000-0=100,000元 转出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100,000×0=0元 转入基金确认份额=(100,000-0+61.52)/1.2700=78,788.60份 (8)网上交易的有关费率 本基金管理人已开通农行卡、交行卡、建行卡、浦发卡、兴业卡、中信卡、民生卡和通联通道借记卡(包括工行卡、光大卡、平安卡)的基金网上直销业务,持有上述借记卡的个人投资者可以直接通过本公司网站办理开户手续,并通过e网行办理本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和转换等业务。本公司暂不开展网上交易后端基金份额的认/申购业务,已认/申购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的个人投资者,通过转托管转入网上直销账户的B类基金份额只能办理赎回业务。通过e网行办理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申购业务的个人投资者将享受前端申购费率的优惠,通过e网行办理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转换入和C类基金份额转换出业务的个人投资者将享受转换费中相应前端申购补差费率的优惠,其他费率标准不变。通过e网行申购本基金及进行基金转换时所适用的具体优惠费率请参见公司网站列示的e网行直销申购及转换费率表或相关公告。 个人投资者通过e网行办理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业务最高限额为单笔申购100万元(不含100万元),办理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业务不设单笔最高限额。个人投资者通过e网行申购本基金时还须受相关银行卡日交易金额限制。各银行卡日交易金额限制如下: ①通过农行卡、交行卡或兴业卡进行网上申购无日交易金额的限制; ②通过建行卡进行网上申购每日累计认(申)购本公司旗下所有基金的最高限额为500万元(含500万元); ③通过浦发卡或中信卡进行网上申购每日累计认(申)购本公司旗下所有基金的最高限额为100万元(含100万元); ④通过民生卡进行网上申购每日累计认(申)购本公司旗下所有基金的最高限额为5000万元(含5000万元)。 持有农行卡、民生卡或通联通道借记卡(包括工行卡、光大卡、平安卡)的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e网行办理网上直销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享受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优惠,统一申购优惠费率为申购金额的0.6%。 投资人通过本基金管理人e网行定期定额申购本基金的单笔申购金额最低限额为人民币200元(含200元),不受网上直销日常申购的最低数额限制。 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转换业务,单笔转换份额不得低于200份,投资者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成其它基金,单笔转换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限额限制。 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业务情况调整上述交易费用和限额要求,并依据相关法规的要求提前进行公告。 (9)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调整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最新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开始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基金合同生效前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及其他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四)基金管理费和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协商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和销售服务费率等相关费率或改变收费模式。降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和销售服务费率等相关费率或在不提高整体费率水平的情况下改变收费模式,此项调整不需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 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模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五)基金税收 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总体更新 本次更新招募说明书更新了“重要提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相关服务机构”、“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基金的转换”、“基金的投资”、“基金的业绩”、“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以及“其他应披露事项”等部分的内容。 “重要提示”部分 更新了本招募说明书所载相关内容截止日。 “三、基金管理人”部分 1、“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更新了相关信息。 2、“ (二)主要成员情况”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更新监事会成员信息。 “3、公司高管人员” 更新高管人员名单及信息。 “4、本基金基金经理” 更新本基金基金经理相关信息。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更新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职务信息。 “四、基金托管人”部分 更新了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托管业务经营情况等内容。 “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 1、“(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更新本直销机构联系人信息。 “2、代销机构” 增加及更新代销机构的相关信息。 2、“(二)登记结算机构” 更新登记结算机构相关信息。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部分 1、“(一)申购和赎回的场所” “1、直销机构” 更新本直销机构联系人信息。 “3、办理本基金代销业务的各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更新代销机构的相关信息。 2、“(六)基金的申购费和赎回费” “3、网上交易的有关费率” 完善相关表述。 3、“(十三)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增加及更新了本基金开通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代销机构及其他相关信息。 “九、基金的转换”部分 公司2011年5月27日发布《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开通旗下部分基金基金转换业务及调整基金转换业务规则的公告》及其后发布的其它关于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相关公告,增加开通了旗下部分基金的转换业务,并对转换份额计算公式进行了调整,相关修改说明见下: 1、“(三)转换业务办理地点” 增加及更新了本基金与公司旗下其他基金开通转换业务的代销机构的相关信息。 2、“(五)转换业务适用的基金范围” 增加转换业务适用的基金。 3、“(八)基金转换费用” 更新及增加了本基金与公司旗下其他基金开通转换业务的费用表述。 4、“(九)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 更新旗下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及举例。 5、“(十)业务规则” 更新相关表述。 6、“(十一)暂停基金转换” 更新相关表述。 “十、基金的投资”部分 更新“(十三)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数据截止到2011年9月30日。 “十一、基金的业绩”部分 更新基金的业绩,数据截止到2011年9月30日。 “十四、基金的收益与分配”部分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统一相关表述。 “二十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部分 “(二)网上交易服务 ” 更新相关表述。 “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 更新了本次招募说明书更新期间,涉及本基金的相关信息披露。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四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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