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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化工上市募投项目难投产 状告合作方补偿损失 2011-11-1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向 南
证券时报记者 向南 联合化工(002217)决定将北京烨晶科技有限公司、武汉昌发过程装备工程有限公司告上法庭,因为对方提供的生产技术、设备存在缺陷,使得募投项目3万吨/年三聚氰胺资源综合利用及节能技术改造工程项目因此迟迟不能达标投产。 联合化工今日公告,公司11月就北京烨晶、武汉昌发技术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向山东省淄博市中级法院提起诉讼。起诉对方返还反应器价款1273.73万元。北京烨晶应按照技术合同约定承担试车、整改期间给原告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生产装置经济指标不达标造成的经济损失等计1546.85万元。2011年11月11日联合化工收到受理案件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定于12月26日开庭。 武汉昌发是北京烨晶的控股子公司,2008年1月8日,联合化工与北京烨晶订立合同,北京烨晶以1000万元的价格向联合化工转让“烨晶气相淬冷法日产100吨密胺生产技术”(密胺即三聚氰胺),生产技术包括生产工艺、生产设备的数据和图纸、设计数据等,该技术设计产能100吨/天,北京烨晶保证达到的产能为95吨/天。 北京烨晶强调“烨晶气相淬冷法日产100吨密胺生产技术”在世界同行业中具有先进水平,除工艺过程的先进性之外,更多的体现在专有设备的设计思路和结构中,为技术保密,包括反应器在内的专有设备由北京烨晶将加工设计图纸直接交给武汉昌发进行制造,并保证自己负责设计、子公司负责制造并供货的专有设备质量可靠,若因设计和专供设备存在问题由北京烨晶进行整改,所发生的10万元以上的损失由北京烨晶承担。 2008年12月5日,联合化工与武汉昌发订立了设备买卖合同,联合化工向武汉昌发购买包括反应器在内的专供设备9台,合计价款3420万元,其中反应器价款1273.73万元。设备安装完成后,2011年3月公司3万吨/年三聚氰胺资源综合利用及节能技术改造工程项目试生产并生产出首批产品,但从初次联动试车即暴露出反应器带出催化剂的严重质量问题。此后经北京烨晶、武汉昌发多次开车调试,始终不能解决反应器带出催化剂的问题,北京烨晶、武汉昌发2011年4月23日至5月1日再次对反应器进行了改造,将反应器加高了6.08米,但仍未解决问题。联合化工表示,6月2日,公司再次传真要求对方从速解决装置不能正常运行的问题,对方始终不能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也不采纳公司提出的更换反应器的要求和建议。为避免损失的继续扩大,公司于6月18日定制了新反应器,10月底对反应器进行了更换。 联合化工表示,从2010年2月开始调试试车到2011年6月,在长达15个月的时间里,北京烨晶、武汉昌发共同对反应器进行了三次改造,进行了十几次的调整、试车,均以失败而告终,始终不能解决存在的质量问题。因反复改造、调整、试车导致物料等可以计量的有形的直接经济损失就高达1329.03万元,这还不包括人工等损失。因该项目是原告上市募投项目,项目迟迟不能达标投产给原告声誉以及生产经营带来的影响和损失更是难以计量。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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