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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11-1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1599 证券简称:鹿港科技 编号:2011-015

  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1年11月14日上午9点在江苏省张家港市塘桥镇鹿苑工业区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39人,代表股份137,157,7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4.70%。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钱文龙先生主持,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对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并对照上市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认为公司符合现行发行公司债券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与要求,具备发行公司债券资格。

  表决情况:同意137,157,77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1. 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4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情况:同意137,157,77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 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可向公司股东配售,具体配售安排(包括是否配售、配售比例等)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和有关具体情况确定。

  表决情况:同意137,157,77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 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为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情况:同意137,157,77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 债券利率及确定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公司按照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将到期的利息和/或本金足额划入登记机构指定的银行账户后,不再另计利息。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由公司和保荐人(主承销商)通过市场询价协商确定,并将不超过国务院或其他有权机构限定的利率水平。

  表决情况:同意137,157,77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 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可采取网上发行和网下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可以一次或分期发行,具体发行方式及安排授权董事会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及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并按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的方式发行。

  表决情况:同意137,157,77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6. 发行对象

  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认购公司债券条件的境内外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

  表决情况:同意137,157,77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7. 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公司债务,调整负债结构。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财务状况等实际情况确定。

  表决情况:同意137,157,77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8. 回售和赎回安排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可设回售和赎回选择权,回售和赎回选择权的具体内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表决情况:同意137,157,77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9. 担保安排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担保安排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

  表决情况:同意137,157,77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0. 发行债券的上市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可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情况:同意137,157,77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1. 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

  表决情况:同意137,157,77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根据公司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的安排,为合法、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公司债券相关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全部事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方式、发行时间、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及各期的发行规模、是否设置回售条款或赎回条款及设置的具体内容、是否提供担保及担保方式、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上市地点及决定募集资金具体使用等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2. 决定并聘请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

  3. 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 签署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合同、协议和文件;

  5. 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申报事宜,以及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相关上市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保荐协议、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上市协议、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6. 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之外,授权董事会依据监管部门新的政策规定和意见或新的市场条件对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7. 在市场环境或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工作;

  8. 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情况:同意137,157,77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采取特别偿债措施的议案》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做出如下决议并采取相应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表决情况:同意137,157,77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袁爱国先生辞去监事职务的议案》

  公司监事袁爱国先生,因工作变动,拟辞去公司监事职务,袁爱国先生辞去监事职务后将继续在公司工作。

  表决情况:同意137,157,77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许建秋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成员的议案》

  因袁爱国先生拟辞去公司监事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补选许建秋为公司本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137,157,77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见证意见

  本次会议经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1599 证券简称:鹿港科技 公告编号:2011-016

  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11月8日以专人送达和传真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1年11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钱文龙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过讨论,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聘任袁爱国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关于《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11月14日

  附件:

  袁爱国简历

  袁爱国 ,男,汉族,1968年4月出生,高中学历,在市场销售和产品推广方面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并由较强的攻关协调能力。1998年至今,历任江苏鹿港毛纺集团有限公司销售科长、销售部部长;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销售部长、监事会主席、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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