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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美盈森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11-1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303 证券简称:美盈森 公告编号:2011-033

  深圳市美盈森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市美盈森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通知已于2011年11月8日送达。本次会议于2011年11月13日下午18:30时,在东方银座酒店三楼罗马厅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现场出席的董事7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海鹏先生召集并主持。

  与会董事经过充分的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撤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

  《深圳市美盈森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公告》详见2011年11月15日的证券时报以及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美盈森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1月13日

    

    

  证券代码:002303 证券简称:美盈森 公告编号:2011-034

  深圳市美盈森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撤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市美盈森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5月31日公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该草案已上报中国证监会并获受理,截至目前,尚未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无异议函。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以及宏观经济和市场环境的变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撤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相关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一并撤销。公司将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终止股权激励计划的申请。

  公司董事会承诺自该撤销之决议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不再审议和披露股权激励计划。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概述:

  2011年5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范围包括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术和管理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但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激励对象共计57人。

  本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226万份股票期权,每一份股票期权拥有在符合行权条件的前提下在可行权日以行权价格购买1股公司A股股票的权利,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26%。

  公司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36.93元,为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30个交易日内的公司标的股票平均收盘价和前1个交易日的公司标的股票收盘价之较高者。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4年,在可行权日内,若达到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激励对象可分3次申请行权:(1)第一次可行权日为等待期满后的第一年,可行权数量为获授期权总数的30%;(2)第二次可行权日为等待期满后的第二年,可行权数量为获授期权总数的30%;(3)第三次可行权日为等待期满后的第三年,可行权数量为获授期权总数的40%。

  二、关于撤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原因说明:

  公司在推出股权激励计划后,宏观经济和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导致公司原有的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效果非常有限。

  经过审慎考虑,公司认为维持原有激励计划显然难以达到较好的激励效果,对公司发展不利。因此,决定撤销该激励计划,并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终止股权激励计划的申请。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撤销后,将通过完善优化绩效薪酬体系调动核心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未来,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待条件成熟后,在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的基础上,适时重新启动股权激励计划,更好的推动公司发展。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深圳市美盈森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特此公告。

  深圳市美盈森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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