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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11-1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36 证券简称:兴森科技 公告编号:2011-11-044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11月11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 2、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11 年11月13日在深圳市南山区深南路科技园工业厂房25栋1段3层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 3、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到3人。 4、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伍晓慧女士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提名伍晓慧女士、卢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以上监事候选人如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将与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未有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担任监事候选人,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度的方式选举。 特此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 年11月14日 附件:第三届监事候选人简历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伍晓慧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36岁,大学本科。1998年7月~1999年2月先后任广州快捷线路板有限公司工程部工程师、工程部经理、品质部经理,1999年3月~2008年1月历任本公司计划部主管、市场部副经理、工会副主席,2008年1月至今任本公司市场部副经理,本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 伍晓慧女士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无任何关联关系,持有上市公司718,054股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卢勇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住权,49岁,大学本科。1983年5月~1992年4月任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分行信贷员,1992年4月~1993年4月任黑龙江省黑河边境贸易公司合作十六部经理,1993年4月~1993年10月任南方证券北京分公司部门经理,1993年10月~2000年12月任西安万国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2000年12月~2011年6月任深圳市华晟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2008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2011年6月至今任威海国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卢勇先生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无任何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436 证券简称: 兴森科技 公告编号:2011-11-043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1年11月11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11年11月13日在深圳市南山区深南路科技园工业厂房25栋1段3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 4、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邱醒亚先生主持。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相关条款修改内容如下: 第八十二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由上届监事会提名,有达到本公司股份3%以上的股东联合提名的人士,亦可作为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选举。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股份3%以上的股东联合提名的人士,亦可作为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股东大会审议董事、监事选举的提案,应当就每一个董事、监事候选人逐个进行表决。 现修改为: 第八十二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3%以上的股东提名非独立董事人选及拟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人选;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提名独立董事人选。其提名候选人人数不得超过拟选举或变更的董事或监事人数。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股东大会审议董事、监事选举的提案,应当就每一个董事、监事候选人逐个进行表决。股东大会在选举两名及两名以上董事、监事时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度,累积投票制的投票原则与方式为: 股东大会对董事、监事候选人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时,所有股东均有权按照自身意愿(代理人应遵照委托人授权委托书指示)将其拥有的表决权总数投向一位或几位董事、监事候选人,但最终所投的候选董事或监事人数不能超过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若超过,那么该股东的所有投票视为无效; 股东对某一位或某几位董事、监事候选人集中或分散行使的表决权总数多于其拥有的全部表决权数时,该股东的所有投票无效; 股东对某一位或某几位董事、监事候选人集中或分散行使的表决权总数少于其拥有的全部表决权数时,该股东的投票有效,差额部分视为放弃表决权。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3人(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现修改为: 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3人(其中至少包括1名会计专业人士)。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具体内容详见2011年11月15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拟提名邱醒亚先生、金宇星先生、柳敏先生、莫少山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刘兴祥先生、杨文蔚先生、缪亚峰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莫少山先生因连任两届独立董事,不再担任独立董事,改任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兼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已对公司董事会换届事宜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11年11月1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度的方式选举。 3、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相关条款修改内容如下: 原第十五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由六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 现修改为 第十五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 修改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具体内容详见2011年11月15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累积投票制度》。 《累积投票制度》具体内容详见2011年11月1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子公司重大信息报告制度》。 《子公司重大信息报告制度》具体内容详见2011年11月1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定于2011年12月1日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内容详见刊登于2011年11月15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的《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 11月 14日 附件:第三届董事候选人简历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邱醒亚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43岁,大学本科。任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1989年7月~1991年3月任职于无锡市建材仪器机械厂综合计划科,1991年3月~1995年8月任广州普林电路有限公司经营计划部经理,1995年8月~1999年2月任广州快捷线路板有限公司总经理,1999年3月~2005年7月历任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董事长,2005年7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邱醒亚先生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无任何关联关系,持有公司57,867,091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额的25.90%,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金宇星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董事,41岁,大学本科。1993年10月~1996年10月历任广州普林电路有限公司市场部销售员、经理,1996年10月~1999年2月历任广州快捷线路板有限公司市场部经理、市场总监,2001年1月~2005年7月任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市场总监,2005年7月~2008年9月任本公司华南客服中心负责人,2008年9月~2010年6月任本公司董事、市场总监,2010年7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市场总监。 金宇星先生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无任何关联关系,持有公司18,421,746股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柳敏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45岁,大学本科。1989年~1993年任职于核工业西南物理研究院民品处,1993年~1999年任核工业西南物理研究下属瑞普电子公司总经理,1999年至今任成都睿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01年1月~2005年7月任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技术有限公司监事,2005年7月~2008年9月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2008年9月~2010年6月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0年7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 柳敏先生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无任何关联关系,持有公司9,819,174股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莫少山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55岁,硕士,高级工程师。历任汕头超声配件厂副厂长、汕头超声电子(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汕头超声印制板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汕头超声印制板公司董事长、中国印制电路行业协会名誉理事长、汕头市科学技术协会副主席,2005年7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莫少山先生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无任何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刘兴祥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37岁,硕士。2000年7月~2007年3月历任证券时报新闻部记者、基金券商部副主任、机构部主任,2007年3月至今任证券时报北京分社总编辑,2009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刘兴祥先生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无任何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杨文蔚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41岁,大学本科,注册会计师。1992年9月~1998年12月历任广州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项目经理,1998年12月~2000年8月历任广东正中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经理;2000年8月至今任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经理、副主任会计师。2007年7月至今任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杨文蔚先生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无任何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繆亚峰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43岁,大学本科,中级律师。1991年9年~1996年3月先后在内地国企和珠海大型企业从事法律顾问工作,1996年4月起一直从事专职律师工作,现为广东亚太时代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合伙人。2006年6月至今任珠海市律师协会劳动法律业务委员会主任,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评标专家、2008年1月至今任珠海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2008年11月~2009年11月任珠海香洲区劳动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2008年8月至今任珠海和佳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缪亚峰女士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无任何关联关系,未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436 证券简称:兴森科技 公告编号:2011-11-045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须选举职工代表监事一名。公司于2011年10月25日在广州市萝岗区科学城光谱中路33号子公司广州兴森快捷电路科技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应到职工代表500人,实到500人。会议由公司工会主席廖明先生主持。经与会代表充分讨论表决后形成如下决议: 经公司提名廖明先生、王剑先生、王燕先生为职工监事代表候选人,全体职工代表以无记名投票表决并征求候选人个人意见后,确定由王剑先生当选为公司职工监事(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见附件)。本次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推选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的非职工代表监事组成第三届监事会,任期三年。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年11月14日 附: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王剑先生,36岁,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专科。1997年6月~1999年5月在广东百翔办公设备有限公司任维修工程师,1999年6月~2001年3月在开平依利安达任品质工程师,2001年4月至今历任本公司工程部工程师、品质部工程师、品质部副经理、品质部经理、品质管理部经理。
证券代码:002436 证券简称:兴森科技 公告编号:2011-11-046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11年11月13日经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1年12月1日上午10:00时开始,会期半天。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6、出席对象: (1)截止2011年11月25日下午15:00时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保荐代表人 (4)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国际市长交流中心金晖酒店8楼贵宾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的具体议案如下: 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1. 选举第三届董事会4名非独立董事 2.11 选举邱醒亚先生为董事 2.12 选举金宇星先生为董事 2.13 选举柳敏先生为董事 2.14 选举莫少山先生为董事 2.2 选举第三届董事会3名独立董事 2.21 选举刘兴祥先生为独立董事 2.22 选举杨文蔚先生为独立董事 2.23 选举缪亚峰女士为独立董事 3、审议《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4.1 选举伍晓慧女士为监事 4.2 选举卢勇先生为监事 5、审议《累积投票制度》 特别说明:上述第二、四项议案将采用累积投票制度选举董事和监事,且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分开选举。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分开使用,但不得超过其拥有董事或监事选票数相应的最高限额,否则该议案投票无效,视为弃权。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深南路科技园工业厂房25栋1段3层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会务常设联系人:陈岚、王渝 联系电话:0755-26074462 传 真:0755-26051189 邮编:518057 2、登记时间:2010年11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用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 四、注意事项: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1月14日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特别说明:本次会议第二、第四项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度, 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或监事总人数的乘积。股东既可以将所有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或监事,也可以分散投票给数位候选董事或监事。 如果投票总数小于或等于其合法拥有的有效投票数,该选票有效,差额部分视为放弃表决权;如果投票超过其累计投票数的最高限额,不选或以其他方式选择视同弃权。 1、如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的表决做出明确指示,则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2、如欲投赞成票议案,请在“赞成”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3、授权委托书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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