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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11-11-1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市公司名称: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股票简称:冠福家用 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2102 信息披露义务人:丁志刚 通讯地址:无锡市中山路270号天安大厦1603室 股 权 变 动 性 质:减少 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二日 声 明 1、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不需要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义务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划与之相冲突。 3、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福建冠福现代家用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4、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本报告中下列用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丁志刚 2、性别:男 3、国籍:中国 4、住所:江苏省无锡市北塘区黄巷镇 5、通讯地址:无锡市中山路270号 6、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无 7、上述人员在最近五年内没有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8、丁志刚先生与冠福家用及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的情况。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个人资金需要 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将会继续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截止2011年11月11日,丁志刚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合竞价交易系统以竞价交易的方式累计减持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份204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本次减持后,丁志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5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6%。353万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具体情况如下: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注:公司于2011年5月31日实施了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10股的权益分派方案,丁志刚先生所持股份由12,000,000股增加至2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6%。 二、丁志刚先生拥有权益的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 第四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表: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当披露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丁志刚先生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备于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丁志刚 2011年11月12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丁志刚 签署日期:2011年11月12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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