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股票简称:苏常柴A、苏常柴B 股票代码:000570、200570 公告编号:2011-012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大股东股权解除质押公告 2011-11-1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日前,本公司接到第一大股东常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本公司168,497,736 股国有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0.02%)通知,该单位将其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质押的本公司的部分股权28,068,71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办理了解除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相关手续。 截至本公告日,常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的本公司全部股权无质押、冻结情形。 特此公告。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11月15日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