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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11-1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619 证券简称:巨龙管业 公告编号:2011—013 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1年11月10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的方式发出,2011年11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吕仁高先生主持,公司全体董事均参加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独立董事、保荐机构长城证券分别对此议案发表了意见:同意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一届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司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4、 《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1月14日
证券代码:002619 证券简称:巨龙管业 公告编号:2011—014 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龙管业”)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并于2011年11月10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11年11月14日在巨龙管业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监事会主席刘国平先生主持了此次会议。 本次监事会的举行和召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通过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同意公司使用3,000.00万元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期限自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特此公告。 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年11月14日
证券代码:002619 证券简称:巨龙管业 公告编号:2011—015 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11月14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414号文核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35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6.15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40,601,425.00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1年9月26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1)403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本次募集资金目前使用情况及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情况 截止2011年10月31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21,663.945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除上述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外,公司现时尚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有12,396.1975万元。 三、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混凝土输水管道行业具有重资产和流动资金占用较大的特性,资金需求量比较大,但目前市场银根收紧,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贴息成本较高,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占募集资金净额的8.81%,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使用期满后,公司将上述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使用募集资金3,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按照目前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6.56%计算,每月可为公司节省利息支出164,000元。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对外披露。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是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同时,公司将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若募集资金项目因发展需要,实际实施进度超出目前所预计,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度。 四、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实施 1、公司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对前述闲置募集资金所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公司监事会意见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同意公司使用3,000.00万元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期限自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3、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李建华、沈建林、蒋政村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是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同时,公司承诺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若募集资金项目因发展需要,实际实施进度超出目前所预计,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度。故此,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4、公司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且单次补充流动资金金额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10%,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且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同时,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长城证券同意公司实施上述事项。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董事意见》; 4、《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1月14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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