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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11-1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述各交易方股权关系
上述各交易方股权关系

  证券代码:000536 证券简称:华映科技 公告编号:2011-057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11月10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11年11月14日在福州市马尾区儒江西路6号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到会6人,参与表决9人,其中刘捷明董事授权委托李锦华独立董事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黄克安独立董事授权委托许萍独立董事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林盛昌董事授权委托唐远生董事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唐远生主持,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6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其中唐远生董事、林盛昌董事及王忠兴董事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参与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议案》(详见公司2011-058号公告)

  二、以9票赞同、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司2011-059号公告)

  特此公告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1月14日

    

      

  证券代码:000536 证券简称:华映科技 公告编号:2011-058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

  子公司参与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

  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映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1年11月14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参与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参与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非公开发行股份事宜。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华电子”,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870)拟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华映显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华显”)、华映视讯(吴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映视讯”)拟参与厦华电子本次非公开发行。本次投资构成关联交易,具体事项如下(以下涉及交易金额均以人民币计):

  一、关联交易概述

  1、 厦华电子拟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募集资金96,000万元,其中华映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映光电”)以对厦华电子的委托贷款30,000万元、无息借款20,000万元认购股份,华映视讯以对厦华电子的委托贷款6,000万元认购股份,福建华显以对厦华电子的委托贷款10,000万元认购股份,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发集团”)以对厦华电子的无息借款10,000万元和现金20,000万元认购股份。

  2、 厦华电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合计为152,380,950股,其中向华映光电发行79,365,079股、向华映视讯发行9,523,809股、向福建华显发行15,873,015股、向建发集团发行47,619,047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通过华映视讯间接持有厦华电子100,121,068股股份,占其总股本的27.0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华映视讯、华映光电、福建华显合计分别持有厦华电子109,644,877股、79,365,079股、15,873,015股股份,公司合计间接持有厦华电子的股份的比例达到27.02%

  3、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发行完毕后,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4、 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各方情况

  1、公司名称:华映视讯(吴江)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地址: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同里分区江兴东路88号

  法定代表人:许翼材

  注册资本:12,000万美元

  成立日期:2001年3月21日

  经营范围:平板显示器、笔记本电脑、液晶电视及液晶显示屏模组制造维修、制造与销售;从事非配额许可证管理、非专营商品的收购出口业务、提供管理与技术咨询服务(涉及审批许可的项目,只允许在审批许可的范围内和有效期限内从事生产经营)。

  2、公司名称:福建华映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地址: 福州马尾科技园区77号地

  法定代表人:唐远生

  注册资本: 3,000.00万美元

  成立日期: 3,000.00万美元

  经营范围: 从事新型平板显示器件、液晶显示屏、模组及零部件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和售后服务(销售限于自产产品)(涉及审批许可的项目,只允许在审批许可的范围内和有效期限内从事生产经营)。

  3、企业名称:华映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地址:福州市马尾科技园区兴业路1号

  法定代表人:林盛昌

  注册资本:232,552.61万元

  成立日期:1994年01月11日

  经营范围:开发、生产、设计单色显像管、单色显示管、彩色显示管、彩色显像管、电子枪、管面涂布材料、平板显示产品及其相关零部 件的批发(涉及审批许可的项目,只允许在审批许可的范围内和有效期限内从事生产经营)。

  4、上述各交易方股权关系

  ■

  5、上述各交易方关联关系: 同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厦华电子拟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募集资金96,000万元,其中华映视讯以对厦华电子的委托贷款6,000万元认购股份,福建华显以对厦华电子的委托贷款10,000万元认购股份,华映光电以对厦华电子的委托贷款30,000万元、无息借款20,000万元认购股份,建发集团以对厦华电子的无息借款10,000万元和现金20,000万元认购股份。

  2、公司名称: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上海A股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870

  上市日期:1995年2月28日

  注册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大道22号

  法定代表人:王炎元

  股本:370,818,715元

  主营业务:各类视听设备;通信设备:包括通信终端设备,移动通信及终端设备,其他通信设备;电子计算机;五金、注塑、模具、变压器、电路板等基础配套部件;公司自产产品的维修及 销售服务;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信息家电产品、技术开发及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计算机软件开发、应用;税控收款机、税控打印机、税控器、银税一体机的开发、生产、销售及服务。

  3、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华映视讯持有厦华电子27%股权,为厦华电子第一大股东。

  4、厦华电子最近三年的资产情况(经审计) 单位:万元

项目2010年2009年2008年
总资产180,019.49195,527.99139,071.65
总负债252,070.28294,566.50249,457.94
所有者权益-92,008.81-100,132.96-111,346.29
净利润6,141.68102,09.90-100,926.29

  四、本次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厦华电子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1年11月15日。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九十,即不低于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5.4747元/股的百分之九十(即不低于4.9273元/股)。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各方协商一致,本次发行价格确定为6.30元/股。

  五、本次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认购方式:华映视讯以对厦华电子的委托贷款6,000万元认购股份,福建华显以对厦华电子的委托贷款10,000万元认购股份;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厦华电子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1年11月15日,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为5.4747元(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各方协商一致,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6.30元/股。如果厦华电子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3、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发行完毕后,福建华显、华映视讯认购的厦华电子本次发行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4、过渡期的相关安排(厦华电子为甲方,福建华显、华映视讯为乙方):

  (1)如乙方贷款的有效期限在本协议生效前届满,双方应续签相关贷款协议。

  (2)在乙方贷款完成甲方本次增资的验资之前,甲方仍应根据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向乙方支付利息,乙方不得将乙方贷款向任何第三方转移或进行任何形式的交易或处置。

  (3)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前甲方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其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5、生效条件。

  (1)甲方董事会通过决议,批准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

  (2)乙方权力机关通过决议,批准乙方认购甲方本次向其发行的股份。

  (3) 甲方股东大会通过决议,批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批准本次发行,以及同意豁免有关收购要约事项。

  (4)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并同意豁免乙方因其认购甲方本次发行的股份而触发的要约收购义务。

  六、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交易后,公司控股子公司将减少对厦华电子委贷资金的利息收益。

  2、厦华电子本次公开发行后,将彻底扭转其负资产状况,使其净资产转正,大大降低资产负债率,改善资本结构,提高财务抗风险能力;解决负资产问题后,厦华电子的接单能力将大大加强,吸引更多的优质客户;在原材料采购方面,将更加积极主动,赢得更多的账期和优惠条件;在高科技项目申报方面,将获得更多的政策扶持和优惠待遇。因此负资产问题的解决,将为厦华电子的经营带来正面积极影响。本次参与增发后,公司下属子公司将受益于厦华电子经营面改善带来的股权收益。

  七、公司战略委员会意见: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11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认为:厦华电子的通过非公开发行股份,可以彻底扭转其负资产状况,使其净资产转正,大大降低资产负债率,改善资本结构,提高财务抗风险能力,从而大大增强经营能力。

  2、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对厦华电子的委托贷款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系本着作为厦华电子第一大股东对厦华电子长期发展负责的态度,同时考虑厦华未来长期持续经营改善为公司带来的股权收益角度出发所作出的战略投资决定。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1、鉴于:

  (1)厦华电子本次公开发行后,将扭转其负资产状况,使其净资产转正,大大降低资产负债率,改善资本结构,提高财务抗风险能力。

  (2)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对厦华电子的委托贷款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系本着作为厦华电子第一大股东对厦华电子长期发展负责的态度进行的。

  2、本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前已获公司战略委员会2011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3、请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执行相关的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

  4、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战略委员会2011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司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厦华电子长期发展及保护公司全体股东长期权益。

  本次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各认购对象协商确定,程序合法,从保护公司全体股东长期权益出发,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九、累计关联交易情况:

  自年初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与华映光电及其控股股东、关联方发生的累计关联采购为70,775万元人民币,累计关联销售67,597万元人民币,累计提供劳务64,521万元人民币,累计股权交易(系公司受让华映百慕大所持华映光电20%股权)为4亿元人民币。

  自年初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与厦华电子及其关联方发生的累计关联交易为通过控股子公司福建华显、华映视讯对厦华电子提供委托贷款16,000万元人民币。

  十、其他

  1、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201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特此公告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1月14日

    

      

  证券代码:000536 证券简称:华映科技 公告编号:2011-059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股公司华映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参与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

  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映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1年11月14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参与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参股公司参与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非公开发行股份事宜。

  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华电子”,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870)拟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华映显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华显”)、华映视讯(吴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映视讯”)、参股公司华映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映光电”,公司有华映光电20%股权)拟参与厦华电子本次非公开发行。本次投资构成关联交易,具体事项如下(以下涉及交易金额均以人民币计):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厦华电子拟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募集资金96,000万元,其中华映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映光电”)以对厦华电子的委托贷款30,000万元、无息借款20,000万元认购股份,华映视讯以对厦华电子的委托贷款6,000万元认购股份,福建华显以对厦华电子的委托贷款10,000万元认购股份,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发集团”)以对厦华电子的无息借款10,000万元和现金20,000万元认购股份。

  (2)、厦华电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合计为152,380,950股,其中向华映光电发行79,365,079股、向华映视讯发行9,523,809股、向福建华显发行15,873,015股、向建发集团发行47,619,047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通过华映视讯间接持有厦华电子100,121,068股股份,占其总股本的27.0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华映视讯、华映光电、福建华显合计分别持有厦华电子109,644,877股、79,365,079股、15,873,015股股份,公司合计间接持有厦华电子的股份的比例达到27.02%

  (3)、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发行完毕后,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4)、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各方情况

  1、公司名称:华映视讯(吴江)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地址: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同里分区江兴东路88号

  法定代表人:许翼材

  注册资本:12,000万美元

  成立日期:2001年3月21日

  经营范围:平板显示器、笔记本电脑、液晶电视及液晶显示屏模组制造维修、制造与销售;从事非配额许可证管理、非专营商品的收购出口业务、提供管理与技术咨询服务(涉及审批许可的项目,只允许在审批许可的范围内和有效期限内从事生产经营)。

  2、公司名称:福建华映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地址: 福州马尾科技园区77号地

  法定代表人:唐远生

  注册资本: 3,000.00万美元

  成立日期: 3,000.00万美元

  经营范围: 从事新型平板显示器件、液晶显示屏、模组及零部件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和售后服务(销售限于自产产品)(涉及审批许可的项目,只允许在审批许可的范围内和有效期限内从事生产经营)。

  3、企业名称:华映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地址:福州市马尾科技园区兴业路1号

  法定代表人:林盛昌

  注册资本:232,552.61万元

  成立日期:1994年01月11日

  经营范围:开发、生产、设计单色显像管、单色显示管、彩色显示管、彩色显像管、电子枪、管面涂布材料、平板显示产品及其相关零部 件的批发(涉及审批许可的项目,只允许在审批许可的范围内和有效期限内从事生产经营)。

  4、上述各交易方股权关系

  ■

  华映光电股权结构表:

股东名称持股数占总股本
中华映管(百慕大)股份有限公司1,369,976,320股58.91%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65,105,220股20.00%
中华映管(纳闽)股份有限公司246,738,319股10.61%
福州华映视讯有限公司204,404,850股8.79%
顺明电子(福州)有限公司23,255,261股1.00%
福州开发区允有电子有限公司11,627,630股0.50%
志品(福州)技术工程有限公司4,418,500股0.19%
2,325,526,100股100%

  6、上述各交易方关联关系: 同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厦华电子拟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募集资金96,000万元,其中华映视讯以对厦华电子的委托贷款6,000万元认购股份,福建华显以对厦华电子的委托贷款10,000万元认购股份,华映光电以对厦华电子的委托贷款30,000万元、无息借款20,000万元认购股份,建发集团以对厦华电子的无息借款10,000万元和现金20,000万元认购股份。

  2、公司名称: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上海A股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870

  上市日期:1995年2月28日

  注册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大道22号

  法定代表人:王炎元

  股本:370,818,715元

  主营业务:各类视听设备;通信设备:包括通信终端设备,移动通信及终端设备,其他通信设备;电子计算机;五金、注塑、模具、变压器、电路板等基础配套部件;公司自产产品的维修及 销售服务;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信息家电产品、技术开发及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计算机软件开发、应用;税控收款机、税控打印机、税控器、银税一体机的开发、生产、销售及服务。

  3、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华映视讯持有厦华电子27%股权,为厦华电子第一大股东。

  4、厦华电子最近三年的资产情况(经审计) 单位:万元

项目2010年2009年2008年
总资产180,019.49195,527.99139,071.65
总负债252,070.28294,566.50249,457.94
所有者权益-92,008.81-100,132.96-111,346.29
净利润6,141.68102,09.90-100,926.29

  四、本次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厦华电子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1年11月15日。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九十,即不低于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5.4747元/股的百分之九十(即不低于4.9273元/股)。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各方协商一致,本次发行价格确定为6.30元/股。

  五、本次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认购方式:华映光电以对厦华电子的委托贷款30,000万元、无息借款20,000万元认购股份;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厦华电子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1年11月15日,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为5.4747元(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各方协商一致,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6.30元/股。如果厦华电子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3、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发行完毕后,华映光电认购的厦华电子本次发行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4、过渡期的相关安排(厦华电子为甲方,华映光电为乙方):

  (1)如乙方贷款的有效期限在本协议生效前届满,双方应续签相关贷款协议。

  (2)在乙方贷款完成甲方本次增资的验资之前,甲方仍应根据委托贷款借款合同向乙方支付利息,乙方不得将乙方贷款向任何第三方转移或进行任何形式的交易或处置。

  (3)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前甲方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其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5、生效条件。

  (1)甲方董事会通过决议,批准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

  (2)乙方权力机关通过决议,批准乙方认购甲方本次向其发行的股份。

  (3) 甲方股东大会通过决议,批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批准本次发行,以及同意豁免有关收购要约事项。

  (4)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并同意豁免乙方因其认购甲方本次发行的股份而触发的要约收购义务。

  六、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交易后,参股公司华映光电将减少对厦华电子委贷资金的利息收益。

  2、厦华电子本次公开发行后,将彻底扭转其负资产状况,使其净资产转正,大大降低资产负债率,改善资本结构,提高财务抗风险能力;解决负资产问题后,厦华电子的接单能力将大大加强,吸引更多的优质客户;在原材料采购方面,将更加积极主动,赢得更多的账期和优惠条件;在高科技项目申报方面,将获得更多的政策扶持和优惠待遇。因此负资产问题的解决,将为厦华电子的经营带来正面积极影响。本次参与增发后,参股公司华映光电将受益于厦华电子经营面改善带来的股权收益。

  七、公司战略委员会意见: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11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认为:厦华电子的通过非公开发行股份,可以彻底扭转其负资产状况,使其净资产转正,大大降低资产负债率,改善资本结构,提高财务抗风险能力,从而大大增强经营能力。

  2、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对厦华电子的委托贷款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系本着作为厦华电子第一大股东对厦华电子长期发展负责的态度,同时考虑厦华未来长期持续经营改善为公司带来的股权收益角度出发所作出的战略投资决定。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1、鉴于:

  (1)厦华电子本次公开发行后,将扭转其负资产状况,使其净资产转正,大大降低资产负债率,改善资本结构,提高财务抗风险能力。

  (2)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对厦华电子的委托贷款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系本着作为厦华电子第一大股东对厦华电子长期发展负责的态度进行的。

  2、本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前已获公司战略委员会2011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3、请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执行相关的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

  4、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战略委员会2011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司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厦华电子长期发展及保护公司全体股东长期权益。

  本次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各认购对象协商确定,程序合法,从保护公司全体股东长期权益出发,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九、累计关联交易情况:

  自年初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与华映光电及其控股股东、关联方发生的累计关联采购为70,775万元人民币,累计关联销售67,597万元人民币,累计提供劳务64,521万元人民币,累计股权交易(系公司受让华映百慕大所持华映光电20%股权)为4亿元人民币。

  自年初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与厦华电子及其关联方发生的累计关联交易为通过控股子公司福建华显、华映视讯对厦华电子提供委托贷款16,000万元人民币。

  十、其他

  1、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201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特此公告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1月14日

    

      

  证券代码:000536 证券简称:华映科技 公告编号:2011-060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12月1日(星期四)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12月1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11月30日15∶00至2011年12月1日15∶00的任意时间。

  2、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股权登记日:2011年11月24日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州市马尾区儒江西路6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7、参加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8、提示性公告: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将于2011年11月26日发布提示性公告。

  9、出席对象:

  (1)截止2011年11月24日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事项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案名称如下:

  《关于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参与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上述提案于2011年11月1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股东可以现场、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持股凭证;

  (3)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委托法人股东的持股凭证。

  (4)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2011年11月29日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寄: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儒江西路6号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处 收,邮编:350015(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11年11月29日至2011年11月30日上午9 :00—11: 30、 13 :30—17: 00。

  3、登记地点:福州市马尾区儒江西路6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陈伟 、林锋

  (2)电话:0591-88022590

  (3)传真:0591-88022061

  2、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和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操作流程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1年12月1日9:30-11:30、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资者投票代码:360536; 投票简称为:华映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投票证券代码证券简称买卖方向买入价格
360536华映投票买入对应申报价格

  (2)投票表决

议案号议案内容对应申报价格
《关于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参与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议案》1.00元

  注:1.00元代表对议案1进行表决。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应申报股数,具体如下表:

表决意见种类赞成反对弃权
对应的申报股数1股2股3股

  (4)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计票规则:在计票时,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5、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3)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为准;

  4)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5)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操作流程

  1、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报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 .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买入证券买入价格买入
3605361.00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

  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时,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咨询电话:0755-83239016。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 .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http://wltp .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1年11月30日15∶00至2011年12月1日15∶00的任意时间。

  4、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六、授权委托书(附后)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1-057)

  关于控股子公司参与厦华电子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公告(2011-058)

  关于参股公司华映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参与厦华电子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公告(2011-059)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11月15日

  

  附件一:股东参会登记表

  股东参会登记表

买入证券身份证号:
股东账号:持 股 数: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邮 编:
是否本人参会:备 注:

  附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全权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委托人对股东大会各项提案表决意见如下:

序号审议议案授权意见
《关于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参与厦门华侨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议案》□同意 □反对 □弃权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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