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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11-1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简称:SST华新 股票代码:000010 公告编号:2011-030 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会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完整、准确,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将召开本公司 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2011年11月30日9时30分 2、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外经贸大厦807室 3、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出席对象:2011年11月2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的可授权委托代表出席;本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特别邀请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聘请专项审计机构的议案 2、披露情况:提案详细内容参见2011年11月1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资料。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1年11月29日9:00—17:00;11月30日开会前半小时。 2、登记方式: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个人身份证,委 托出席的须持有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委 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席会议代表的个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外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应在出席会议时提交上 述证明资料原件)。 3、联系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外经贸大厦807室 4、联系电话:010—68784092 5、传真: 010—68784093 6、联系人:杨磊 蔡伟勤 7、邮编:100037 (四)其他事项: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11月11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表决事项:
注:投票方法 1、 同意表决事项,在“赞成票”栏下画“O”; 2、 不同意表决事项,在“反对票”栏下画“O”; 3、 对表决事项不发表意见,在“弃权票”栏下画“O”; 4、 选项内容只能选择一项表决意见,多选、不选或涂改均为废票。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日期: (注:此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证券代码:000010 证券简称:SST华新 公告编号:2011-031 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1、变更时间:2011年10月1日; 2、变更原因:为了适应公司的发展,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防范财务风险,公司本着谨慎性的原则,决定变更坏账准备会计估计。 3、变更前的计提比例:
4、变更后的计提比例: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关于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规定,对上述会计估计的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 本次变更前,公司对三年以上的应收帐款及其他应收款进行了单独测试,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2011年年报财务报表的所有者权益、净利润等没有影响。 三、审批程序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2011年11月11日召开的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该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均发表了专项意见。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就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合理性进行了说明,认为公司本次对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比例进行的变更,满足了公司发展的需要,能够更准确、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上述会计估计的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后续规定。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对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比例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更能准确地反映公司的经营特点和财务状况,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其审批程序亦合法、有效。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会计估计事项,其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同意公司将坏账准备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 特此公告。 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1月11日
股票简称:SST华新 股票代码:000010 公告编号:2011-029 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会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完整、准确,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11月8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发出,2011年11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该议案内容详见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二、关于往来款调整的议案; 调帐前对深圳市华新进出口公司2600万元的坏帐准备计提转为对深圳市兴鹏海运实业有限公司1100万元的坏帐计提和对容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1500万元的坏账准备计提。 调帐只是坏账准备明细调整,公司不需补提坏帐准备。上述明细调整亦不影响公司损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关于公司聘请专项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决定继续聘请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本公司2009、2010年报保留涉及事项进行专项审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且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召开本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上述四个议案表决结果均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11月11日
证券代码:000010 证券简称:深华新 公告编号:2011-032 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11月8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2011年11月11日(星期五)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 3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照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我们认真审查了相关资料,对公司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发表的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会计估计事项,其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同意公司将坏账准备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 特此公告。 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1年11月11日
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会计估计变更 往来款调整及聘请专项审计机构发表的独立意见 作为SST华新的独立董事,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照SST华新的《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公司会计估计变更、往来款调整及聘请专项审计机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对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比例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更能准确地反映公司的经营特点和财务状况,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其审批程序亦合法、有效。 二、关于往来款调整的议案 根据相关要求,公司对其他应收款帐务的调整使公司的帐务更加公开、公正及透明。对此应收账款的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亦符合公司的坏账准备会计政策。 三、关于公司聘请专项审计机构的议案 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是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其为公司2009、2010年财务审计机构,根据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的提议,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请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09、2010年报保留涉及事项进行专项审计。 独立董事签名: 签署日期:2011年11月11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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