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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14 证券简称:沙河股份 公告编号:2011-033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二О一一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11-1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1年11月15日上午10时; 2、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沙河商城七楼本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总经理陈勇先生(现场董事选举); 6、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均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共1人,代表股份64,591,422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2.02%。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对会议提案进行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新乡市深业地产有限公司向本公司借款人民币贰亿肆仟万元》的议案 同意64,591,4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 四、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竞天公诚(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黄亮律师、张清伟律师; 3、结论意见:本所认为,公司201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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