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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理财产品1月期以下要停发

2011-11-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赵缜言

  证券时报记者 赵缜言

  监管部门叫停超短期银行理财产品成为了日前市场关注焦点。证券时报记者获悉,监管部门近期下发内部文件,要求银行原则上停止发行1个月(含)期限之内的理财产品。

  据证券时报记者了解,10月初银监会下发了《加强理财产品销售风险控制的通知》,要求银行停止发行超短期理财产品。但该《通知》没有具体界定产品期限,而随后下发的内部文件将上述超短期理财明确为1个月(含)期限产品。

  一位地方银监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向记者表示,监管部门的出发点是要从规范银行业务和规范理财产品市场的角度着手,不让银行理财产品成为变相的存款。

  此前,银监会于今年6月制定了《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将于2012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明确表示,商业银行不得将存款单独作为理财产品销售,不得将理财产品与存款进行强制性搭配销售。商业银行不得将理财产品作为存款进行宣传销售,不得违反国家利率管理政策变相高息揽储。

  就变相揽储而言,有的银行为获得存款不断提高短期理财产品收益率,在搅乱了理财产品市场同时,相互竞争格局下形成非良性循环。一旦有一家银行不参与其中或以较低的收益率发行理财产品,那么通过理财产品获得的存款势必大幅度减少。

  上述地方银监局人士表示,银行理财产品需有明确的投资去向,但短期理财产品,尤其是超短期产品更多的是银行为了吸收存款而推出的,很难明确具体投资去处,相当于变相揽储。原则上不让发1个月期限之内的理财产品,会对银行有一定的影响。

  据普益财富提供的数据,今年前三季度银行发行个人理财产品共14743款,发行规模估计达13.35万亿元。其中,1个月以下的超短期产品达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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