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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中利科技 公告编号:2011-048 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11-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表决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11月16日(星期三)下午14:30-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1年11月15日-2011年11月1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11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11月15日15:00至2011年11月1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常熟东南经济开发区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龚茵女士 6、会议的通知:公司于2011年11月0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1-04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三、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54,306,840股,占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4.2142%。其中: 1、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54,267,82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64.1980%。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和交易系统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39,02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0162%。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龚茵女士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列席会议。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四、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方式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54,306,840票。同意票为154,306,140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反对票为700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弃权票为0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表决结果通过。 (二)逐项审议《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1、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 表决结果:通过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方式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54,306,840票。同意票为154,306,140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反对票为0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票为700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表决结果通过。 2、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债券期限 表决结果:通过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方式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54,306,840票。同意票为154,306,140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反对票为0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票为700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表决结果通过。 3、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 表决结果:通过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方式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54,306,840票。同意票为154,306,140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反对票为0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票为700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表决结果通过。 4、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表决结果:通过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方式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54,306,840票。同意票为154,306,140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反对票为0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票为700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表决结果通过。 5、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债券利率 表决结果:通过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方式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54,306,840票。同意票为154,306,140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反对票为0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票为700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表决结果通过。 6、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通过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方式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54,306,840票。同意票为154,306,140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反对票为0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票为700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表决结果通过。 7、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拟上市的交易所 表决结果:通过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方式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54,306,840票。同意票为154,306,140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反对票为0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票为700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表决结果通过。 8、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通过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方式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54,306,840票。同意票为154,306,140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反对票为0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票为700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表决结果通过。 9、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 表决结果:通过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方式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54,306,840票。同意票为154,306,140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反对票为0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票为700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表决结果通过。 10、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偿债保障措施 表决结果:通过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方式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54,306,840票。同意票为154,306,140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反对票为0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票为700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关于增补王柏兴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方式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54,306,840票。同意票为154,306,140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反对票为700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弃权票为0票,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表决结果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与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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