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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11-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032 证券简称:深桑达A 公告编号:2011― 031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11月16日下午14:30 (2)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科技路桑达科技大厦17楼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 张永平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6人、代表股份107,326,4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46.09 %。 (2)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大会采用记名方式进行现场投票表决,逐项审议了如下议案: 1、关于续聘二〇一一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 会议同意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公司二〇一一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聘任期为一年,审计总费用不超过人民币伍拾叁万元。 表决情况: 同意107,326,4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表决结果:通过。 2、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提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江育良先生因工作变动辞去本公司董事、副董事长的职务;会议选举张静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表决情况: 同意107,326,4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已经北京市竞天公诚(深圳)律师事务所张清伟、黄亮律师予以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032 证券简称:深桑达A 公告编号:2011―032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11月5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1年11月16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6名,董事刘红洲、张静、独立董事谢维信分别委托董事长张永平、董事方泽南、独立董事卜功桃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张静董事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提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选举张静董事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同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张静董事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提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经董事长提名,选举张静董事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同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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