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2243 股票简称:通产丽星 公告编号:2011-057号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2011-11-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通产丽星”)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146,499,541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146,499,541股; 2、上市流通日为2011年11月18日(星期五); 3、公司董事会将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履行股份限售承诺情况。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及股本情况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623号文核准,公司于2008年5月16日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50万股,发行价格为:7.78元/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16,129.3098万股。 2、根据公司2009 年9月8日召开的200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09年中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议案》,公司实施了送股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以2009年6月30日的总股本161,293,09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1股并派发0.2元现金红利(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该分配方案已于2009年10月12日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由161,293,098 股增至258,068,956股。 3、目前公司股份总额为258,068,956股,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152,979,541股,具体如下: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相关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为深圳市丽源祥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源祥”、深圳市通产包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产集团”),其履行承诺情况如下: 通产集团在公司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丽源祥在公司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除以上承诺外,通过丽源祥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陈寿、成若飞、孙江宁、张雅芳、刘如强、彭晓华、赖小化、陈文涛及原监事宋仁权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上述承诺期限届满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承诺履行情况 通产集团、丽源祥及通过丽源祥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履行了上述股份限售承诺。 3、通产集团、丽源祥及通过丽源祥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资金的情况,本公司未对其提供任何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1年11月18日(星期五);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46,499,54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6.77%;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2个,为丽源祥、通产集团;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情况 单位:股
5、公司董事会将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承诺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履行股份限售承诺情况。 四、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公司股份结构将变动如下: 单位:股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通产丽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本版导读:
|